1、第 1 页 共 4 页合同编号:DC-SZLH-SGL2017字 00003 号华业玫瑰四季馨园电梯安装合同补充协议工程名称:电梯安装工程施工工程地点: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与人民南路交汇处发 包 方:深圳市华佳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 包 方: 深圳市鹏泰电梯有限公司 第 2 页 共 4 页华业玫瑰四季馨园电梯安装合同补充协议发 包 方:深圳市华佳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 包 方: 深圳市鹏泰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华业玫瑰四季馨园项目样板房电梯使用拆装合同 (以下称原合同)的基础之上对甲方委托乙方新增加的项目内容进行补充,特订立本补充协议,本协议未尽
2、事宜执行原合同,与原合同相冲突之处以本协议为准,协议内容如下:一、施工范围及内容: 1、承包内容:按物业要求增加电梯挡水板及护栏的施工。2、上述装修方案的图纸由乙方负责提供,并需经甲方审核同意。3、本补充协议(一)项下所有产品质量应与原合同要求一致。二、协议价款:1、协议价款:(大写)人民币贰萬柒仟圆整(小写)¥27000 元以上综合包干造价和综合单价已全部包括了增加内容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检验费、工人食宿、工人进出场、现场经费、企业利润、措施费、管理费、税费、系统调试费、施工水电费、规费、验收及工程保修等及其它未提及的一切相关费用,甲方所需产品如有变化,双方另行协商解决。2、在
3、本补充协议履行期间,无论关税、汇率、原材料的调整等因素,均不调整本补充协议确定的价格。三、承包方式:本工程对承包范围和内容实行包工包料、总价包干、一次包定的原则,协议价包第 3 页 共 4 页括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成品保护、移交和保修等所有内容的工序和费用。四、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2016 年 10 月 28 日2竣工时间:2016 年 11 月 30 日五、付款方式12016 年 11 月 30 日前增加的内容完成,并完成结算后,乙方提交付款申请后14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25650 元。2. 结算总价的 5%为工程保修金,保修金自保修期满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后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保修金的支付不能免除保修期间工程保修责任。六、双方责任执行原合同七、保修条款执行原合同八、其它1、本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有效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执行原合同。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履行完成自动失效。九、附件附件一:甲乙双方认可的报价文件。第 4 页 共 4 页甲方:深圳市华佳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鹏泰电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澍 法定代表人:柏谷霖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合同签订时间:2017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