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龙湖杭政储出200986 号地块集中商业基坑围护工程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龙湖杭政储出200986 号地块集中商业招 标 人:杭州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时间: 2011-03-31123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1. 项目介绍: 杭政储出 2009 86 号地块集中商业是由杭州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集中商业项目,物业类型以集中商业为主,同时配备地下车库、人防地下室、地下自行车库和物业管理用房等。2. 建设地点:杭州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九沙大道与新业北路路口。3. 工程名称:杭州龙湖杭政储出 200986 号地块集中商业基坑围护工程。工 4. 招标范围:集中商业项目基坑围护工
2、程(包括基坑围护图纸中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地程下连续墙、钻孔排桩围护桩,不包括基坑围护图纸中的支撑、换撑、压顶梁等)及基概坑围护施工场地影响线范围内的工程桩、支撑桩及钢立柱,具体内容详见工程合同。况 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6. 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7. 招标人式:邀请招标。8. 合约方式:签定施工合同。9. 结算方式:单价包干(除商品混凝土、钢筋、型钢材料价格调差以外,其他材料均闭口包干)、工程基本措施费包干 +施工图加变更洽商签证。1.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符合杭州龙湖观感质量标准,并通过100细部检查验收移交物业公司。具体质量标准详工见工
3、程合同。程2. 计划工期: 本工程工期必须配合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要计划开工日期:2011 年 4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 年 7 月 19 日,具体以业主发求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标明的日期为准。3. 其他要求详见工程合同。招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11 年 03 月 31 日 09: 00 12: 30。标2.现场踏勘: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协助(联系人:工程部俞寅达;电话: 13067749320)。时3.招标答疑: 投标单位必须将招标文件疑问以及踏勘现场后情况不明之处在2011 年 4 月间2 日 10:00 以前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向招标联
4、系人提出,疑问卷格式须按安照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格式填写。只有由招标单位向所有投标单位发出的书面答复才被456排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份数投 标 有效 期视为对招标文件具有影响力,该等信函将成为招标文件的一部份。如果投标单位基于任何原因对招标事宜中的任何项目或数字之确切涵义产生疑问,应根据上述的程序提出询问。4.招标答疑回复时间: 招标单位于 2011 年 4 月 2 日 16:00 前将招标答疑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投标单位做出解答。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1 年 4 月 6 日 10: 00。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2 号新加坡科技园 Hydra 楼
5、 21 层杭州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造价采购部。7. 开标、评标、定标时间: 2011 年 4 月 6 日 2010 年 4 月 15 日。1.金额: 小写: RMB5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必须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2.缴纳时间: 领取招标文件之前。3.招标单位账号信息:单位 :杭州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帐号 : 033101040008853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4.退还时间: 在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单位应退还完整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招标图纸、材料样板等所有相关资料),当投标单位未能完整的退还,则招
6、标人有权视情况扣除部分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文件按技术标、商务标分别包封。(1) 技术标书:正本 1 份和副本 1 份,电子光盘 1 份。投标单位应将技术标正本、 副本及电子光盘密封在一个包封中, 包封上正确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在包封上加盖公司公章。投标单位应在技术标文件封面标注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正确标注“正本”或“副本”,在电子光盘上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及光盘内文件名称。(2) 商务标书:正本 1 份和副本 1 份,电子光盘 1 份。投标单位应将商务标正本、 副本及电子光盘密封在一个包封中, 包封上正确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在包封上加盖公司公章。投标单位应在商务标
7、文件封面标注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正确标注“正本”或“副本”,在电子光盘上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及光盘内文件名称。截止投标之日后90 天。789履约保证金工程投标重要约定投标报价重要约定1. 履约保证金1) 金额: 合同金额的 10%。2) 形式: 招标人认可的银行保函。3)缴纳时间: 招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4 日内(或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4) 退还时间: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 21 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1、 本工程招标方不提供生活区临设场地,由投标方在施工场地外自行解决。2、 招标单位为本工程提供了共计800KVA的施工用电,施工用电接驳点位于地块红线外围 100 米
8、范围内。本工程中的沉槽机不得使用施工用电。本工程施工用电不足部分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柴油发电,柴油发电所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投标单位负责按招标单位指定的施工电源接驳施工所需的施工用电,并承担施工电费,以及于工程竣工后清走有关管线。3、 施工用水接驳招标方正在办理当中,争取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接驳到位。本工程施工与生活用水由投标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4、 招标方已在本地块东北角开了一个施工道口,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将视情况在地块南面再开一个施工道口。施工道口相关费用均由招标方承担。5、 一旦中标,招标方不接受投标方在中标后提出的任何超出本标书中条款的要求。6、 本招标书所有的附件与标书具有同
9、等效力。1、 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必须先行阅读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后再行报价(所有工作内容的计价形式在合同中进行了详细约定)。2、 同时,在投标单位中标后进行合同签定时,对于招标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将不作任何修改,若中标单位坚持提出修改,则投标单位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书时,招标单位视为投标单位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之规定,投标单位的报价必须是完全基于招标文件之上进行的。若投标单位认为局部有需要协商的条款,请在投标书中第一页单独附页进行说明,但并不表明招标人接受此说明内容。3、 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报价样表进行报价,严禁对报价表作任何改动,包括格式、文
10、字等所有内容。4、 投标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作内容若未报价,则认为该项目的费用已综合到其他报价中。投标单位必须按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的工作内容,并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招标10联系人5、 本工程采用单价包干(除商品混凝土、型钢、钢筋材料价格调差以外,其他材料均闭口包干)、工程基本措施费包干 +施工图加变更洽商签证的方法。一旦中标,招标方不再接受投标方在中标后提出的任何超出本标书中条款的要求。本招标书所有的附件与本标书具有同等效力。6、 投标方须在报价清单中上报商品混凝土、水泥、钢筋、型钢的供应商与品牌。7、 本工程除按以下明确约定执行材料价格调整外,其余材料价格不作
11、任何调整:商品混凝土、型钢、 钢筋的主材费投标单位须根据2011 年 3 月份 中“杭州市市区建筑材料信息价格”公布的商品混凝土、型钢、钢筋的信息价进行报价,且须标明商品混凝土、型钢、钢筋相对3 月份信息价的下浮率,即商品混凝土、型钢、钢筋主材费投标报价=商品混凝土、型钢、钢筋的3 月份信息价 * ( 1- 下浮率) *( 1+主材损耗率)。对于商品混凝土、型钢、钢筋主材费的结算价,按本工程施工期间各月信息价的平均值作为结算依据,即商品混凝土、型钢、钢筋主材费的结算价=本工程施工期间各月商品混凝土、型钢、钢筋的信息价的平均值*( 1- 下浮率) *( 1+主材损耗率) 。8、 本工程中部分商品
12、混凝土、型钢、钢筋材料种类在信息价中无对应的材料信息价,对于此类材料则选用信息价中与该种材料最为接近的材料信息价作为结算依据,具体为:角钢选用信息价中的“角钢( 3#-4#)”、钢板选用信息价中的“热轧中板 (8-10 mm )”、C45 水下混凝土结算信息价= “ C40 非泵送水下混凝土”的信息价+“ C40 非泵送水下混凝土”的信息价 -“C35 非泵送水下混凝土”的信息价。9、 因已经按照实际施工期间内信息价的平均值进行计算,综合了施工期间材料价格的波动风险,故材料价格除按照前述约定的方式认定外,不再进行任何的价格调整(包括可能出现的其中某月信息价与当地市场价的不一致的情况)。材料价格
13、调整金额在结算时统一计算,调整金额不进入当月进度款。10、本工程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闭口包干,管理费及利润、税金按照相应费率同比调整。11、投标单位须提供本工程降水措施费的计算明细。1. 招标联系人 :造价采购部 彭文怀2. 办公电话 : 0571-86937991/79033. 移动电话 : 136 341 135794. 邮箱地址 : 5. 传真: 0571-869379021、 定标原则:在满足工程规范、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商务等要求的前提下,合理低价中标。招评标2、 招标人原则上选择首次投标总价排名前两单位进行议标澄清。113、 当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出现范围与招标文件发包范
14、围不一致或投标报价存在算术错误,原则招标人可进行投标澄清,但投标单位澄清后的总价不得高于投标总价,否则招标人有权视为废标。4、 总价澄清原则:澄清后的总价不得高于原投标报价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标。招 标 图12招标图纸押金:无。纸 押 金招 标 文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 元整( RMB 300 元),请投标单位于领取投标文件前提交,13件 工 本要求以现金形式提交。费1.投标单位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规范及工程建设要求等资料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投标单位须承担工程基本措施费包干性质的风险,一旦中标,投标的工程基本措施费不做调整,除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将不会因市场变
15、化因素而得到调整。投 标 报2.14投标综合单价中应包括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和设备费、机械费、管理费、价 风 险利润、规费、税金(包含增值税等)、工程基本设施费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各种风险(如工程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地质自然等一切风险)、责任等一切各项应有关费用,投标单位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其他项目中而不予支付。第二部分:投标须知1. 注意1.1如出现对本招标文件中产品参数和商务条款的疑问,请联络招标联系人。1.2本次招标的评标原则如下:1.2.1 本次招标的评标原则为合理低价中标。1.2.2 请投标单位审慎的进行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在本次招标工
16、程的评标过程中, 如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可导致招标人产生多种理解、 或出现运算错误、 或多报漏报,可以要求投标单位对标书予以澄清和修正,但不允许其调整总价。1.2.3 参与澄清的投标单位,除招标人允许调整投标价格的最终澄清外的其余澄清过程中均不允许调整总价, 但投标单位应按质疑文件要求对投标价中的偏低偏高单价及算术错误应进行澄清和修正。 如在最终澄清过程中, 招标人允许调整总价, 则投标单位最终澄清的投标总价的报价不允许大于最初的投标总价。1.2.4 招标人对本次投标具竞争力的投标单位进行初步澄清后,招标人于同一时间段对有效标的前 23 名进行最终的澄清和谈判后,澄清单位将于同一时间进行最终
17、报价的密封回复,该最终报价允许调整总价,且最终报价将作为招标人评定中标单位的重要依据。2. 总则2.1.本须知是中国杭州龙湖下沙项目86 号地块集中商业(“本项目” )基坑围护工程 (“本工程”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旨在说明本工程的招标办法及评标办法, 仅适用于本工程。2.2.本项目位于杭州市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九沙大道与新业北路路口,总用地面积约35,565.00m2, 总建筑面积约 229,287.00m2 。2.3.本工程是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基坑围护工程,工程范围乃由承包方按照合同文件规定执行及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基坑围护工程, 即由承包方自行完成专用合同条款说明之所有工程的施工。2.4
18、.关于本项目的综合说明及本工程之工程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的进一步说明,分别参见合同条件、工程规范及技术说明内的相关条款。2.5.招标人现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本工程的中标人。已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具备本工程施工履约能力的招标人认可投标单位, 须按本招标文件的条款规定和要求进行投标。2.6.本工程不接受投标单位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单位方式进行投标。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按联合体方式递交3.投标单位须知3.1.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对本工程的有关工程规范、设计、工程量等情况已详细了解清楚,并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3.2.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已充分考虑现场要求、材料供应
19、、运输故障、气候影响、分批加工、为保证工程交付进度及产品质量所采取的一切技术措施等所需的费用和工期。3.3.投标施工组织设计/为标前文件及不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正式施工组织设计须获得甲方、监理的审批,但审批文件与原文件的差异不构成变更,也不影响投标价格。 不论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 /与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有任何变化,均不会影响到按合同调整确定的结算总价。3.4.此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说明、附件变更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等均为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亦为日后签定合同的重要依据,与中标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同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投标单位予以重视。3.5.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0、中, 必须由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作为投标联系人参加,并在回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授权委托书,如证件不符、不全者即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3.6.投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招标的各项活动,无故缺席者按中途退标处理,取消投标资格。3.7.投标单位完全明白招标单位保留进一步修改产品规格尺寸、颜色、数量、功能等要求的权利。3.8.本招标文件中“(项目名称)(招标内容)合同条款(范本)”相关表格或空格在投标时不需填写。招标文件其余内容必须填写完整。3.9.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文件及投标相关资料在本次招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回。4. 招标文件颁发 /答疑及工
21、地踏勘4.1.招标人负责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的时间和地点将全套招标文件同时颁发给所有投标单位。4.2.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 须以现金方式向招标人提交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金额的招标文件工本费。无论最后中标与否,此工本费均不再退还。4.3.投标单位自行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以便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投标单位应对他自行查明或核实的有关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单位将对投标单位的踏勘予以协助。4.4.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单位应注意安全,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单位概不负责。4.5.投标单位在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各投标
22、单位自负。4.6.投标单位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踏勘完现场后,将所有问题以书面形式(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至招标单位。所有问题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前送达。4.7.招标单位将对各投标单位的疑问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将以书面正式答复(含补遗书 ) 发给所有投标单位。4.8.投标单位须按要求参加工地踏勘。无论投标单位是否按要求参加,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或承包方在合同履行中再以误解工地情况和招标文件条款规定等理由而提出的修改合同条件、投标总价或合同总价的任何要求,一概不获接纳。5. 投标保证金5.1.投标单位须在领取招标文件以前以电子汇票形式交至招标单位,金额为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的金额。5.
23、2.投标保证金旨在保障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正确履行投标义务;招标人只要在投标有效期内接纳其投标,即对投标单位有约束力;投标单位亦理解招标人有权选择任何投标,但却不承诺一定接纳标价最低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亦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投标的原因。5.3.若有关投标经评审后确定为未中标,招标人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施工合同后的5 个工作日内退还该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若有关投标经评审后确定为中标,则该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单位按合同文件要求提交了履约保函后才会退还。5.4.若投标单位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项,招标人有权视之为投标违约,及不再退还其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a) 投标单位
24、在递交投标文件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要求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或要求对其做出实质性修改;(b) 中标单位不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间提交符合要求的履约保函;(c) 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提出退标的;(d) 投标单位拒不接受招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进行修正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e) 属投标单位原因(串标、围标等)被取消中标资格;(f) 当投标文件中附有超出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未发现, 招标人有权不予接受。 若投标单位坚持执行, 在定标及合同签定阶段, 招标人将视情况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取消中标资格, 在合同执行阶段, 招标人将视情况没收履约保证金或中止合同;(g) 投标单位在
25、招标人通知其中标后提出退标的;(h) 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或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坚持提出附加条件的。5.5.招标人须在发生所述之投标保证金罚没事件时, 将有关决定书面通知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6. 招标文件构成6.1.本工程的招标文件乃由以下文件所组成:(a) 颁发的招标文件文本一份,内容包括:投标前须知附表投标须知投标书合同条件工程规范相关合同文件格式 (包括履约保函样本、预付款保函样本、工程款支付保函样本、廉洁合作协议书、工程保修维修协议)工程量清单投标书附件图纸目录(b) 图纸目录所列的所有招标图纸一份。7.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解释7.1.招标文件发出后至投标文
26、件递交截止日期前3 天内,招标人由于各种原因,不论是招标人主动提出的还是为答复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而进行解释的,都可能对已颁发的招标文件做出必要的澄清、补充或修改。7.2.所有澄清、补遗或修改招标文件均须书面颁发给所有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应于收到文件的当日向招标人履行书面的文件接收确认手续。 颁发的文件亦构成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及具有同样的约束作用。7.3.所有澄清、补遗或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均按书面说明的为准,当同一内容的表述在所述文件内或相互之间不一致时,均按较后时间颁发文件所说明的为准。7.4.为使投标单位有充分时间研究澄清、补遗或修改招标文件和有效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可能酌情延长原
27、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招标人须在修改招标文件内具体说明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5.招标人在招标投标全过程拥有对招标文件的全部解释权。8. 投标文件构成8.1.所需递交的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所共同组成,并应分别密封装订。8.2.“技术标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二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第五部分技术标书编制要求。8.3.商务标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二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第六部分附件商务标书编制要求。8.4.投标单位不需再交回除上述文件外的第 6.1(a)条所列之招标文件内的其他所有文件,惟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单位已全面了解并确认接受此等文件内的所有合同条款要求,并已将遵循
28、之而执行及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9. 投标报价9.1.投标综合单价和工程基本措施项目内应已包括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间接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各种税金,增值税、各种风险以及承包方按合同执行及完成本工程并完成全部工程保修责任所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责任及价款等,不论此等项目有否在图纸或技术规范内具体说明。9.2.按合同调整确定之结算总价内应已包括承包方完成合同文件原定工程内容所需的所有价款,该结算总价乃为承包方按合同文件规定综合单价包干、工程基本措施费包干+据实结算的价格,不会因市场价格变动、汇率或税率浮动、保险政策变动或任何调价文件之要求而调整,除按合同文件约定所允
29、许做出的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外,一概不再调整。9.3.关于本工程合同总价的性质及其计价基础规定,详见相关约定。9.4.投标单位应按以下的计价方法执行投标:与整体工程的施工成本相关但与其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成本无关的工程项目之价款例如其他直接费、中小型机械及工具费、冬雨季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措施费等,以及承包方履行通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工程规范之规定所需的其他价款, 均须投价于“措施费用清单” 内;此等价款将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及承包方的承包风险而包干使用,不论实际发生的价款与所报的价款有多大差异, 也不论是否发生设计变更, 结算时一概不再调整。9.5.除“措施费用” 清单外之所有章
30、节清单的综合单价及/或价款, 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规定、投标文件递交前收到的所有澄清、补遗或修改招标文件、图纸疑问澄清清单、图纸、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并在充分考虑本工程设计要求、工程规范要求、答疑纪要和工地踏勘所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按自身掌握的物料市场价格信息及价格波动预计、自身企业施工实力及成本需求、自身企业正常经营之合理施工利润等而自主确定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及价款。 所报的综合单价将作为合同综合单价,用于日后计算中期付款额及设计变更费。10. 投标货币本工程投标报价中的所有单价和价款,全部采用人民币计价。11. 投标文件的递交份数及填写 /签署要求11.1.投标文件
31、的递交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2.技术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自行编写和打印,并提交所有技术标文件的电子版光盘。并须单独订装在一个独立的投标文件袋内且注明第一分册:技术标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须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封面和不可分拆的方式订装该投标文件,并按照第10 条的规定密封装订于投标单位自制的易于包装和搬运的标袋内。11.3.商务标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在颁发的招标文件内填写/,打印后交回正本投标文件,并将其进行复印而交回副本投标文件,并提交所有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光盘。并须单独订装在一个独立的投标文件袋内且注明 第二分册:商务标投标文件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件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32、及加盖公章,工程量清单及投标书附件的所有项目均须使用深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全面 (视情况确定手填还是打印填写)填妥单价、复合价及总价,并应均填写至小数点后两个位。投标单位必须在颁发的招标文件上填写及交回所述文件,另行打印之文件一概不获接纳。11.4.所递交之所有投标文件的填写字迹应清晰和易于辨认,全套内容应没有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此等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错误;若属于后者,则修改处应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但技术标投标文件中不得存在任何涂改和行间插字等,否则均按废标处理。11.5.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 ”或 “副本 ”
33、。正本和副本如存有不一致,一概按正本为准。12.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递交12.1.所有投标文件须封装交回,投标文件袋背面上方开口处须密封并填写密封日期,封条上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各两枚, 投标文件袋正面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各一枚。商务标书封套上按以下格式标明:工程投标文件商 务 标 书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不得开封技术标书封套上按以下格式标明:工程投标文件技 术 标 书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2.2. 所有投标文件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的时间前递交所有投标文件至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的招标人办事处及负责人处。迟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或未送达上述
34、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一概不获接纳。13. 投标截止时间的延长招标人可根据第 7 条的规定而以颁发修改招标文件的方式酌情延长原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 投标单位的所有权力、 责任和义务和投标单位受到投标制约的截止时间,均按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4. 招标图纸的交回14.1.投标单位应在收到招标人的未中标通知后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招标图纸交回,经招标人确认返回图纸齐全后招标人同时返回图纸押金。15. 其他15.1.投标单位必须是拥有承包本工程之相关专业资质的施工企业,否则即便招标人已接纳投标单位的投标,双方认为已建立了的合同关系也不会生效,招标人还会保留向投标单位追讨因之所造成
35、一切损失的权利。15.2.投标单位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页数是否齐全完整。若存在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须立刻通知招标人予以更正。 若招标文件中的任何错误本应可按上述方法予以更正而没有更正,招标人不会承担导致投标错误的任何责任。15.3.所有回标价均须按人民币为计价单位,且除招标文件特别规定的项目外,均不会因市场价格变动、汇率或税率浮动、保险政策变动或任何调价文件之要求而调整。15.4.交回的投标文件必须将招标期间由招标人发出的所有澄清、补遗、修改招标文件所涉及的价款包括在内。任何投标文件均视为已包括所述的价款。若投标单位对此等资料的发出存有疑问,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主动与招标人明确。任何因此而产生的错
36、漏,招标人不会承担,投标总价亦不能更改。15.5.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的条款规定执行投标。所有招标文件不能作未经授权的改动;若有此等改动或含有与招标文件不符的要求,其投标可能不获考虑。若投标单位有任何其它建议,可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基础上另行提交有关的备选投标,并在其中说明该等建议的详细内容、该建议所对应的投标总价及投标工期和其他所有的相关资料。15.6.投标单位须自行承担由于履行工地踏勘、准备招标文件和进行全部投标活动所引致的所有费用。16. 投标有效期及其延长16.1.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6.2.在投标有效期期满前,若招标人认为有需要,可书面通知所有投标单位延长上述的投标有
37、效期。投标单位须书面回复是否愿意接受或拒绝延长了的投标有效期。若投标单位同意接受,则其交回的投标及其在评标过程做出的所有澄清、修订及承诺,均视做完全不变。17. 开标17.1.招标人需在收到投标文件的当日组织开标,并须在开标过程形成相关开标记录,以存档备查。除最终澄清外的开标会投标单位不需参加。17.2.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前递交了有效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再予以开封及唱标;按第 17 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再予以唱标和执行投标文件详细评审。上述投标文件应由招标人退还给相关投标单位。17.3.此外,招标人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都应予以拆封和唱标。18. 投标文件的
38、有效性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 经招标人认定后, 应作为无效投标, 及不再进行后续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a)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晚于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或修改招标文件规定的修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b) 未送达至规定之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c) 投标文件的装订和密封不符合本须知的相关规定;(d) 投标单位未按本须知条款规定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招标文件要求予以签署的相关投标文件并在其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虽然具备授权委托人的签署及加盖公章但并未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原件。19. 评标原则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评标原则如下:(依重要性排序)19.1.在满足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