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地补偿合同优秀协议书5 篇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 _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 面积为 亩的农田事宜, 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亩。二、征用土地用途为。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征地补偿标准按 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 共计征地补偿款 元。、付款方式:甲方将征地补偿款一次性付清给乙方。、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 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协议签订时间: 20xx
2、 年 月 日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规划与发展建设需要,甲方征收乙方集体土地共亩(其中水田 亩)作为项目建设用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甲方征收乙方土地位置:(具体祥见征地红线图)二、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办法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20xx45 号)有关规定,征收上述亩土地由甲方按实际地类补偿标准支付给乙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计算办法、标准及补偿金额如下:1 、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项合计标准为:水田3
3、5000 元/亩;旱地 28000 元/ 亩;林地 17640 元/ 亩;鱼塘 35000 元/ 亩;晒场50 元/ 平方米;未利用地7000 元/ 亩。2 、青苗补偿费标准为: 水稻等谷类作物: 1150 元/ 亩;甘蔗 1800元/ 亩;玉米、黄豆、红薯、花生、木薯等作物800 元/ 亩;蔬菜 1800元/ 亩;鱼类 4825 元/ 亩;桑树 4150 元/ 亩;林地:成熟林地800 元/亩;未成熟林地1200 元/ 亩。征收上述土地中,以乙方被征用地实际地表现状为依据,对土地进行登记丈量, 青苗补偿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负责将费用兑现给耕作农户。3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
4、补偿费及其他费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水田:亩 元亩 = 元旱地:亩 元亩 = 元鱼塘:亩 元亩 = 元小 计: 元青苗补偿费:水田:亩 元亩 = 元旱地:亩 元亩 = 元鱼类:亩 元亩 = 元桑树:亩 元亩 = 元小计:元地上建筑物补偿费: 0 元;其他相关补偿费用: 0 元;三、上述土地范围内,乙方自本协议之日起不得再抢修(建、种)各种地上附着物。 甲方应在开始清理场地前5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清理地上附着物, 该期限内乙方未能清理完成的,视为乙方自行放弃处理,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把上述款项支付给乙方, 乙方在甲方付款的同时移交
5、被征收的土地给甲方。五、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除协议。七、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订。八、本协议一式柒份,甲方执两份,乙方一份,和 社区居委会、国土所、司法所各执一份。2 以上各项合计总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甲方: 乙方: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经办人(签章):村(居)委会签署意见盖章:政府签署意见盖章:国土所签署意见盖章:3 群众代表(签章): 年月日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 _ 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补偿乙方征用土地及土地征地范围内的青苗事项订立本合同
6、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现就征用乙方位于村,征用土地面积为平方米(亩)的土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平方米 (亩)。征地补偿标准按元 / 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元。二、征用土地范围内青苗名称为,数量为,单价为元,共计元(若该征用土地上无青苗则不需补偿) 。三、经以上两项合计共元。四、甲方在本合同协议签订完当天,一次付完补偿款给乙方。五、本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开发使用该土地,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挡甲方使用该土地。六、本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再增加征用土地及征用土地范围内青苗的补偿费。七、本合同协议签订后,甲方施工期间,甲、乙双方
7、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八、本合同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本合同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甲方: _ 号: 乙方:为发展村庄经济提高村民收入, 乙方征用甲方承包土地,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偿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一、土地位置:位于以南,。二、用地面积:该宗地块面积亩,属于甲方承包田地。三、征地补偿费用:经双方同意由乙方一次性补偿,补偿单价17.3 万元 / 亩,共计补偿甲方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等所有的补偿项目),本协议签订后 5 日内支付。协议签订后该地块的收益、补偿等一切权益均归乙方所有。四、乙方承诺,以后如遇
8、该地块地价调整,补偿款差额部分给甲方补齐。五、甲方承诺:签订本协议后,甲方不得将该宗地块交他人征用或占用;不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施工、使用;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该宗地块相关手续。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效力同等。甲方:乙方:20xx年 10 月日 20xx 年 10 月日甲方:武胜县三溪镇卫生院乙方:武胜县三溪镇三溪村村民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 _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雷屯村小学正前方面积为 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亩。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雷屯村村级活动场所。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
9、款方式:、征地补偿标准按 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 共计征地补偿款 万元。、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 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雷屯村村民委员会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 不因雷屯村民委员会换届而改变所有权。、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一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无条件收回。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敦寨镇一份。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甲方:武胜县三溪镇卫生院法人代表:(盖章)乙方:武胜县三溪镇三溪村村民:(签字)协议签订时间: 20xx 年 月 日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