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行与邮政全面合作协议中国农业银行市分行市邮政局银邮合作协议书甲方:中国农业银行市分行乙方:市邮政局地址:市街 19 号地址:市路中国农业银行市分行是一家服务地方经济的国有商业银行,有着雄厚的资金实力和现代化的服务功能。市邮政局是当地的最有实力的邮政综合服务机构,管理科学,网点覆盖广泛,业务发展迅猛。为迎接我国加入 wto 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促进国内商业银行和邮政部门的改革与发展,积极探索银行与邮政间长期业务合作的途径,中国农业银行市分行(以下简称“甲方” )和市邮政局(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加强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建立
2、全面业务合作关系(一)双方一致同意建立银银全面业务合作关系,以实现优势互补,共享业务资源,创造业务合作机会,增强风险防范能力的目的。(二)双方合作的内容包括资产、负债、中间业务和业务管理信息的交流。双方同意在市场(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 )竞争过程中加强信息沟通,相互利用对方的产品与服务,以更有效地为双方客户服务。(三)双方将积极按照本协议的精神,结合具体合作事项的特点和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分项实施协议的各项内容,协商订立具体的业务合作协议书。(四)双方的业务合作不应当影响各自在相同或更广泛的领域寻找其他合作伙伴。(五)双方同意各自成立工作小组,以推动本协议的实施和协调本协议
3、项下单项协议书的订立与落实。工作小组由双方有关负责人组成。甲方指定中国农业银行市分行机构客户部,乙方指定市邮政局邮政金融业务部具体负责合作事项。二、开展全面业务合作(一)双方同意加强电子化建设,在条件成熟时建立“银邮通”系统;(二)双方同意加强银行卡信息与经验交流,提供对等的业务资料和数据,努力促成市场拓展、商户和网点共享、代理收单结算等方面的业务合作;(三)双方同意加强资金拆借业务的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对方开展资金拆借业务。同意在国内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业务方面密切合作;(三)双方同意互为提供所属营业机构就近有偿库包寄递、现金收付业务、零残币兑换等业务;(四)双方同意加强零售业务以及新
4、产品开发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双方视合作发展情况及金融产品开发情况共同开展金融衍生中间业务,联合开发代收代付、代客理财等业务;(五)双方同意轮流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研讨或经验交流活动,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加强人员、业务等方面的培训;(六)甲方今后在撤并自身农村储蓄网点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其网点储蓄余额交由乙方接纳;(七)乙方客户存单可在甲方办理质押贷款业务;(八)甲方可使用乙方印制的个性化邮票、邮资封、企业拜年卡、企业形象邮册;(十)甲方可使用乙方的邮政礼仪业务,如为其员工及重点客户、大客户节日、婚庆、生日、聚会送鲜花、蛋糕及礼品等服务;(十一)乙方为甲方提供邮政客户经理制服务。三、
5、其他事项(一)对于上述各项业务的合作,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工作小组对成熟的项目立即着手商讨具体合作范围、条件等事宜。对尚未成熟的合作项目,双方应加强沟通,定期交流有关情况,争取及早落实本协议的合作事项。(二)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除依法需要报批和公开的事项,双方应对合作事项及涉及的有关资料负保密义务。(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四)本协议与今后双方就具体业务所签定的合作协议相互独立,每份协议的成立不以另外其他协议的存在为前提,不存在主从合同关系。(五)本协议在实施过程中如存在异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双方同意就争议事项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实施中,一方提出修改本协议,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负责人: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