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学成果奖励条例为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教师,鼓励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制定本制度。一、考核加分:三等奖:全国级24 分,省级 12 分,市级 6 分;2 、经验成果:(1)凡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或主办的刊物) 中,论文获奖或发表均按以下标准计分: (其中“论文发表”均算该级别的一等奖)一等奖:全国级10 分,省级 6 分,市级 3.5分;二等奖:全国级8分,省级 5 分,市级3 分;三等奖:全国级7分,省级 4 分,市级2.5分;3 、荣誉称号(凭证书原件)( 3)个人单项奖(指在某次活动中获得的荣誉,如“优秀教案”、 “优秀师德论文”等) 按以上奖励办法的一半计算
2、。二、发放奖金:2 、对各类竞赛的奖励如下: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级组织的竞赛,可获以下奖金。奖级 国家级 xx 省级 xx 市级 xx 市级等级 奖金 等级 奖金 等级 奖金 等级 奖金教师凡在省、市、乡承担观摹课、示范课、公开课、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等工作,并受到一致好评且受到表彰者及撰写论文, 获各级正规学术报刊杂志刊登者, 可获以下奖金。第 1页刊物级别国家 xx 省 xx 市 xx 市奖金 300 100 50 30注:具体细则见科研计划。3 、参加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熟练掌握多媒体课件制作、网页制作技术,并能制作高水平课件和网页应用于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经学校考核,由学校发100 元作为奖励。4 、把教师完成科研计划情况纳入学年教师考核中,各类培训证书和实绩(如论文、课题、竞赛成绩等)要按年归入个人档案,学校将把教工在科研中的成绩和表现作为在职称评审、先进评比、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的重要依据之一。xx 中学第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