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江市 XXXX年体育器材招标文件XXXX812(体育器材)招 标 编号:内市区采招2012- 33号项 目 名称: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校体育器材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内江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二 O 一二年八月目录第一章 投 邀 2 第二章 投 人 知 4 一、 6 二、招 文件 6 三、投 文件 7 四、开 和 12 五、定 14 六、 及履行合同和 收 15 七、 16 八、投 律要求 16 九、支付 款 17 十、 疑和投 17 十一、保 密 17第三章 投 文件格式 18 第四章 格 明文件 30 第五章 招 目及要求 31 第六章 方法 39 第七章 合同要 条款 44第一章
2、投 邀 内江市市中区政府采 中心(采 代理)受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局(采 人)托付, 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局所属部分 村薄弱中小学校体育器材采 目 行国内公布招 , 邀 合格的投 人(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交密封的投 。一、招 号:内市区采招 2012-33号二、招标项目: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校体育器材采购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招标内容:此次招标为我区 13 所农村薄弱学校项目建设, 涵盖了中小学体育器材,投标人应在限定的时刻内就该批商品向内江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分包递交投标书。(具体参数、数量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及附表)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
3、法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畴应包括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生产或经销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注册资金必须在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 万元人民币);7、投标企业自身具有ISO9001:2008 质量治理体系认证证书;8、投标企业自身具有ISO14001:2004 环保认证证书;9、投标企业自身具有GB/T28001:2001 职业健康认证证书;10、具备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资格或省教学仪器行业协会会员资
4、格,在川渝普教系统有类似项目业绩;11、在川渝具有常设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六、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七、招标文件发售时刻、地点:招标文件于 2012年 8 月 15日至 2012年 8 月 21 日上午 8:30- 12:0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内江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标书文件招标
5、文件及资料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请投标人携带U 盘拷贝电子资料。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授权托付代理人身份证;3、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登记证; 6、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证书(或省教学仪器行业协会会员证书) ;7、ISO9001:2008 质量治理体系认证证书;8、ISO14001:2004环境治理体系认证证书; 9、投标企业自身具有GB/T28001:2001 职业健康认证证书。八、投标截止时刻和开标时刻: 2012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30(北京时刻)。投标文
6、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刻前送达。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同意。此次招标不同意邮寄的投标文件。九、样品送达地点和时刻:内江市中区财政局底楼,送达时刻:2012年 9 月 13 日上午 9:30 往常(北京时刻)。十、开标地点和时刻及注意事项: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开标时刻: 2012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30(北京时刻),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的所有资格证明原件及评分细则要求提供的各种原件(须装袋递交)。十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同意联合投标.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桂湖街68 号,邮编: 641000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内江市市中区采购中心收款单
7、位:内江市市中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户银行:建行内江分行营业部帐号: 51001686108050279008地址:内江市市中区临江小区财政局二楼邮编: 6410002012 年 8 月 15 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讲明和要求名称 : 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局1采购人址:内江市市中区桂湖街68 号地名称 :内江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江市市中区临江小区财政局3项目名称内 江 市 市 中 区 教 育 局 所 属 中 小 学 音 体 美 器 材 采 购4招标编号内市区采招( 2012 ) - 33 号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采购方式公布招标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交货安装
8、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天内8交货安装时刻、地点交货安装地点: 供应商将物资送到内江市市中区辖区内, 由项目学校拉回学校,供应商到项目学校安装及调试,保证学校正常使用。9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10采购限额70.2万元11联合体投标不承诺联合体投标12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1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 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提出质疑的时刻14分包履约拒绝分包履约15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件部分。16投标截止时刻2012年 9月 13日上午 9
9、:30 (北京时刻) 。17投标有效期开标后天。90序号条款名称18 投标保证金19 超额履约保证金20 财务报表21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22 签字盖章23 投标文件份数24 投标文件的装订25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投标文件外层26密封袋的标注27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38 合同款项支付方式39 开标时刻和地点30 退保证金注意事项讲明和要求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书时以投标人的名义缴纳。交款方式:转账收款单位:内江市市中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 户 行:建行内江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 51001686108050279008交款截止时刻: 投标截止时刻前。(以收款单位进账单时刻为准,
10、 并将银行回执联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内) )。若报价低于预算价85%,低于部分要交纳5倍超额履约保证金。交款方式:转账收款单位:内江市市中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 户 行:建行内江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 510016861080502790082010-2011 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不同意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正本 1 份;副本 4份;投标资格原件及省级法定机构的检测报告等评标细则要求提供的所有原件集中装袋 1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及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分不装订。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
11、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不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内江市市中区临江小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以合同为准。开标时刻: 2012年 9月13日上午 9:30 (北京时刻) 。开标地点: 内江市市中区临江小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退投标保证金时须持投标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投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据(盖财务章) 。一、总则1. 适用范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此次公布招标所叙述的物资和服务项目采购。2. 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内江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
12、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获得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2.5“物资”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的设备、机械、仪器或外表、备品配件、工具、软件、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检验、调试、技术支持、校准、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 合格的投标人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3.2 具备“投标邀请”第五条的差不多条件。3.3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
13、加此次投标。3.4 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3.5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同意联合投标。4. 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证措施5.1 供应商家数运算。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运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独有效投标人。5.2 关系投标人限制。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
14、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以取得授权的不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的,最多只能有 2 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 2 家参加投标的,以价格最低的 2 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产品应为其他品牌产品,且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 1 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
15、,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 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最多只能有 2 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 家参加投标的,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 2 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
16、作为有效投标人。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预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要紧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6)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7)评标方法;( 8)合同要紧条款。6.2 招标文件及补充资料前后有矛盾的,以
17、时刻在后的为准。6.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明白得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时刻十五日前, 招标采购单位不管出于何种缘故, 能够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十五日前进行,并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 天前按
18、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7.4 在投标截止时刻前, 招标采购单位能够视采购具体情形,延长投标截止时刻和开标时刻,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刻三日前,将变更时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变更公告。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 按照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形,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 能够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刻,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三、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
19、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有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显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有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纳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1. 投标货币此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 知识产权12.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可不能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
20、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有关责任。12.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2.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纳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有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21.4 如采纳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猎取该知识产权的有关费用。13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
21、,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3.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 “开标一览表” 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此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物资只承诺有一个报价,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同意,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一年(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内,投标人此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15%。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
22、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13.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要紧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承诺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讲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5)产品彩页资料;( 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3.3
2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待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产品厂家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如不是制造厂家需提供) ;( 7)投标人年度财务审计报表、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银行资信状况证明;( 8)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9)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待条件(优待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物资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
24、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 10)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11)商务条款偏离表;( 12)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1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3.4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主动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置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修理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 2)讲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刻、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畴、修理响应时刻等。分不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
25、3)培训措施:讲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刻、 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方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14投标文件格式14.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有关内容。除明确承诺投标人能够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有关内容。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4.2 关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5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5.2 投标保证金用于爱护招标采购单位免受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的缺失。15.3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
26、银行转帐、电汇或采购代理认可的方式。15.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刻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15.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定生效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退保证金时须持投标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投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据(盖财务章)。15.6 下列任何情形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往常舍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缘故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
27、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由于中标人的缘故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16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6.2 专门情形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能够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连续有效。17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
28、附表”预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晰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其中有复印件和彩页资料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纳正本的复印件。17.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晰工整, 任何行间插字、 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独明白得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17.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订本式)并逐页编
29、目编码。凡非订本式或未逐页编目编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7.5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 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7.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 幅面纸印制。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8.1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可一起密封于一件包装内。每件密封包装的最外层应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以及“于2012 年 9月 13 日 9:30(开标时刻)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8.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一信封内,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投标文件同
30、时递交。18.3 如果未按前款规定包装、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早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早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刻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另预备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一份同时递交。未按此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3 此次招标不同意邮寄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能够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
31、标截止时刻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8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 或“撤销”字样。21.3 在投标截止时刻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显现运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
32、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同意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四、开标和评标22开标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刻和地点组织公布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能够邀请有关监督治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也能够(非必须)申请公证机构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现场公证。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形进行检查,或申请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形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
33、”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运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运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讲明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和公证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3. 开标程序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刻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
34、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刻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公证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按照“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公证人员)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形。(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影在屏幕上,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晰的
35、,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公证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赶忙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致公证词。唱标终止后,主持人请公证人员当众致公证词。( 6)宣布开标会终止。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终止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赶忙退场。24. 评标24.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24.2 评委会严格按照 政府采购物资和服务招标投标治理方法 (财政部第 18 号令)规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方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24.3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阻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4.4 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
36、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咨询题进行澄清、讲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讲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讲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5 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6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4.7 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37、采纳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方法及标准进行评判和比较。24.8 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形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制作、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 ;(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五、定标25. 定标原则按照评委会举荐的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6. 定标程序26.1 评委会将评标情形写出书面报告,举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
38、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6.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终止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6.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举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6.4 招标采购单位不讲明中标或未中标缘故,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27中标通知书27.1 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中标结果,如果七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招标采购单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7.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通知书对招标采购单位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
39、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舍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8. 签订合同28.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刻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缘故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舍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
40、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8.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缘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舍弃中标的,采购人能够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8.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 将签订的合同(一式两份)送采购代理机构。28.5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29. 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和分包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不向他人转让。30. 履约保证金30.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的超额履约保证金,即中标价若低于最高限价的85%,则低于部分按5 倍交纳履约保证金。30.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刻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超额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舍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30.3 超额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对合同规定义务履行完毕时全额退还 (无息);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该保证金将视情形予以部分或全部没收。31.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益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物资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能够与中标供应商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