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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97年第1次监定安置作业-新竹教育网.ppt

上传人:kuailexingkong 文档编号:1184833 上传时间:2018-06-17 格式:PPT 页数:35 大小:1.26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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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新竹市99年度第2次鑑定安置作業,新竹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報告人:黃麗君,本簡報分以下部分進行說明,國中小待確認障礙個案(G2G9) 國小六年級跨階段轉銜個案(G6) 國三申請各類障礙證明書(G9)跨階段申請延長修業年限(G6、G9)網路提報作業專業團隊申請(G1G8)更改安置(班型、地點)放棄特教資格,99年度第2次鑑定安置作業時程表,99年度第2次鑑定安置作業時程表(續),鑑定安置服務對象,一、須檢附手冊或醫院診斷證明(一)視覺障礙 (五)身體病弱(二)聽覺障礙 (六)多重障礙(三)語覺障礙 (七)其他顯著障礙(四)肢體障礙二、建議檢附醫院診斷證明:(一)智能障礙 (三)情緒行為

2、障礙(含ADHD) (二)學習障礙 (四)自閉症(含亞斯柏格症),智能障礙,指個人之智能發展較同年齡者明顯遲緩,且在學習及生活適應能力表現上有嚴重困難者;其鑑定標準如下:一、心智功能明顯低下或個別智力測驗結果未達平均數負二個標準差。(魏氏智力測驗全量表智商)二、學生在自我照顧、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學科學習等表現上較同年齡者有顯著困難情形。(修訂中華適應為量表達二項以上)備註:臨界智能障礙或疑似智能障礙,指智力測驗全量表智商介於7082。其資格列疑似障礙學生,可視各校資源班服務人數提供入班服務。,學習障礙,指統稱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推理、表達、知覺或知覺動作協調等能力有

3、顯著問題,以致在聽、說、讀、寫、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障礙並非因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其鑑定標準如下:一、智力正常或在正常程度以上者。二、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者。三、注意、記憶、聽覺理解、口語表達、基本閱讀技巧、閱讀理解、書寫、數學運算、推理或知覺動作協調等任一能力表現有顯著困難,經評估後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學習輔導無顯著成效者。,自閉症及亞斯伯格症,指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溝通、社會互動、行為及興趣表現上有嚴重問題,造成在學習及生活適應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鑑定標準如下: 一、顯著口語、非口語之溝通困難者。 二、顯著社會互動困難者

4、。 三、表現固定而有限之行為模式及興趣者。,情緒行為障礙,指長期情緒或行為反應顯著異常,嚴重影響生活適應者;其障礙並非因智能、感官或健康等因素直接造成之結果。情緒障礙之症狀包括精神性疾患、情感性疾患、畏懼性疾患、焦慮性疾患、注意力缺陷過動症、或有其他持續性之情緒或行為問題者。其鑑定標準如下:一、行為或情緒顯著異於其同年齡或社會文化之常態者,得參考精神科醫師之診斷認定之。二、除學校外,至少在其他一個情境中顯現適應困難者。三、在學業、社會、人際、生活等適應有顯著困難,且經評估後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輔導無顯著成效者。,鑑定安置相關名詞釋義,國中小待確認障礙個案,國中小待確認障礙個案,(一)適用對象:

5、 (1)跨階段轉銜學生(G6及G9) (2)個案曾由鑑輔會核定疑似資格,經校內輔導後,已備齊資料者(G2-G8)。(二)鑑定安置服務: (1)確認個案資格(G9申請證明書) (2)提供教育安置及相關特教服務,國小六年級跨階段轉銜個案,(一)表件: (1)已經鑑輔會核定正式或疑似資格,為轉銜升學提出申請者。 03-2國中小待確認障礙個案表件 03-1領有手冊或重大傷病證明學生 (2)尚未取得資格但障礙顯著者。 01-疑似特殊教育需求學生鑑定表件(二)相關測驗紀錄(超過兩年需重測) (1)魏氏兒童智力測驗。(全量表智商78須加測ABS) (2)各類組測驗。,99學年度家長參觀國中特教班,(1)預定

6、時間:99年9月30日至10月8日。(2)請與家長討論: 安置學校以學區學校為優先。 可利用期初會議協助選擇合適班別。 家長參觀國中可事先瞭解未來環境。,國中申請各類障礙證明書,(一)適用對象:國三學生已經鑑輔會核定資格,為轉銜升學提出申請證明書者。證明書類別計有 1.學習障礙證明書。 2.智能障礙證明書。(未取得身心障礙手冊但符合鑑定標準) 3.情緒行為障礙證明書。 4.其他顯著障礙證明書。(二)備註: 1.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除障礙類別與身心障礙手冊不符或需加列者外,不需提出證明書申請。(如手冊為自閉症,需加註合併智能障礙;欲申請12年就學安置中重度班別,手冊無註明智能障礙者) 2.若國三

7、尚未取得資格但障礙顯著者,心評教師需先收集疑似特殊教育需求學生各項資料(轉介及篩選資料、二年內魏氏智力測驗、一學期以上觀察紀錄),運用申請障礙證明書管道送件判定資格。,國中申請各類障礙證明書(續),(三)表件: (1)已經鑑輔會核定正式或疑似資格,為轉銜升學提出申請證明書者。 04-申請各類證明書表件 (2)尚未取得資格但障礙顯著者。 01-疑似特殊教育需求學生鑑定表件(四)相關測驗紀錄(超過兩年需重測) (1)魏氏兒童智力測驗。(全量表智商78須加測ABS) (2)各類組測驗。,提醒您!,99學年度情緒行為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報名資格: 持各縣市政府鑑輔會鑑定證明學生,經安置輔導且最近曾有

8、因情緒行為障礙問題住院或持續於同一立案醫療或心理衛生機構接受治療者且重大妨礙日常生活並具有特殊學習需求者,治療紀錄須符合下列狀況: 1.情緒行為障礙之症狀包括精神性疾患、情感性疾患、畏懼性疾患、焦慮性疾患或其他持續性之情感行為問題者,需於報名前6個月內至少每個月1次持續治療;本項證明文件需經審查小組綜合研判確定。 2.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學生需於最近2年內,持續1年至少每個月1次之治療。報名經資格審查不符者,不得參加安置。,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延長修業年限申請條件,(一)因延長修業年限對個案適應及轉銜至下一階段之學習準備甚有助益者。(二)身心障礙學生因生理、家庭或其他特殊狀況,致個案需要在原教育階段

9、繼續學習者。(三)表件: 06-延長修業年限,申請延長修業年限程序,(一)家長或教師提出申請後由學校及心評教師進行個案評估並填寫鑑定安置報告。(二)學校依據鑑定安置報告提交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特殊學校由教務處召開會議)初審。(三)學校初審通過後,檢附學校輔導計畫、家長申請書、身心障礙手冊及公立或教學醫院診斷證明、 個案評估報告送特教中心,並於鑑輔會召開時提會審議。註:小六及國三請配合此次鑑定安置個案時程辦理。 其餘年級則於每年四月辦理。,延長修業年限審查標準,(一)特殊教育學生延長修業年限以不增加教育經費支出、不增加學校班級為原則。(二)特殊教育學生因身體疾病或家庭重大變故等因素,導致長期缺課

10、或其他特殊狀況需要在原教育階段繼續學習者。(三)鑑輔會核定延長修業年限,每次以一年為原則,個案得視需要再提出申請,惟國民教育階段每人至多得延長兩年為限。,網路提報鑑定安置流程,概述說明,一、進入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首頁,以學校學務通報權限進入,登錄帳號密碼。 二、進入提報鑑定安置畫面 提報學生 勾選本次鑑定安置學生名冊、填寫鑑定摘要表(學區學校務必填寫,否則直接退回提報) 。管理畫面 列印本校提列清冊。接收 安置於本校學生確認後,完成接收。,提醒您,【疑似生網路提報】 99.9.20前【鑑定安置作業區間】 國小六年級個案:99學年度第3次。 國小二-五年級個案:99學年度第4次。 國中個案:9

11、9學年度第5次。 高中部分:99學年度第7次。 【網路提報鑑定安置時間】 99年11月1-5日 送件前請記得列印【本校提報清冊】。,專業團隊申請流程,概述說明,一、申請個案:1.新提報學生 2.校內已確認個案二、申請表件:新竹市特教資訊網-行政手冊-人力資源 -新竹市特殊教育學生專業團隊服務需求 轉介表+各類治療轉介表三、鑑輔會評估欲申請學生請務必參加教育安置會議。四、申請通過學生網路提報流程:進入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首頁,以學校學務通報權限進入,登錄帳號密碼。進入專業團隊服務畫面申請專業服務。等候承辦人審核派案。,更改安置,更改安置班型,填寫更改安置申請表。(例如資源班普通班、啟智班 資源班

12、)各校邀集家長、普通班導師、資源班老師、行政人員、特推會代表、相關專業人員召開更改安置會議。各校應就個案狀況及需求詳細討論,並明確告知特教相關權益。特教業務承辦人彙整申請表、會議紀錄、原始鑑定公文,發文教育處辦理相關事宜。發文內容需說明個案原鑑定資格為何,更改安置原因。(範例)(例如已達回歸標準)。俟教育處回文後,通報網承辦人與特教中心聯繫辦理網路異動。,更改安置地點,填寫更改安置申請表。各校邀集家長、普通班導師、資源班老師、行政人員、特推會代表、相關專業人員召開更改安置會議。各校應就個案狀況及需求詳細討論,聯絡預定安置地點,並明確告知家長特教相關權益。特教業務承辦人彙整申請表、戶口名簿影本(

13、新地址)、會議紀錄、原始鑑定公文發文教育處辦理相關事宜。發文內容需說明個案原鑑定資格為何,更改安置原因及預定安置地點。(範例)俟教育處回文後,通報網承辦人與特教中心聯繫辦理網路異動並將相關資料寄送預定安置學校。各校需確實追蹤學生報到情形及適應情形。,放棄特教資格,放棄特教資格流程,填寫身心障礙學生放棄接受特殊教育服務聲明書。各校邀集家長、普通班導師、資源班老師、行政人員、特推會代表、相關專業人員召開個案會議。各校應就個案狀況及需求詳細討論,並明確告知家長特教相關權益。特教業務承辦人彙整聲明書、會議紀錄、原始鑑定公文,發文教育處辦理相關事宜。發文內容需說明個案原鑑定資格為何,家長放棄原因。(範例

14、)俟教育處回文後,通報網承辦人與特教中心聯繫辦理網路異動。,常見問題(一),Q:鑑定安置相關的表件在哪裡可以下載?A:新竹市特教資訊網-行政手冊-鑑定與安置http:/www.hceb.edu.tw/special/manual.asp?types=2Q:國三學生近期內手冊申請重鑑,本次是否要送件?A:請確認學生是否可以在申請十二年就學安置前取得手冊(而且障別要跟通報網上一致),如果可以,本次可以不必送件,若否,本次就要提報。,常見問題(二),Q:觀察記錄本為必填項目嗎?若從開始報名到送件也不到一個月,如何照實填寫呢?A:持續一學期觀察記錄的原因不在於擾民,而是為了提醒大家特殊教育服務的對象應

15、為普通教育無法滿足需求,而鑑定前亦應確認學生一般輔導策略顯著無效。若教師觀察(接觸)學生時間不夠長便送件,如此一來不但佔用了特殊教育寶貴的資源,也使學生錯失接受普通教育的機會。比較合宜的方式應是學校平時宣導,針對疑似有特殊需求的學生進行觀察(而非在開始報名時才進行),並且嘗試進行不同的教學策略(含班級經營)方式,等待送件前確認學生的觀察已經進行半年以上,且成效不彰,才是疑似有特殊需求的學生。建議相關業務承辦人可將觀察紀錄表格影印,請導師持續填寫,在鑑定時再彙整相關資料送件。,常見問題(三),Q:施測費請領?A:對象:各校有施測魏氏智力測驗之個案(施測所有分 測驗者)。表件:印領清冊(黏貼於動支經費請示單上,學校核 章完成)及學校統一收據(統一收據繳款人為 北門國小)。期限:99.11.30前送特教中心許品溱小姐。,謝謝聆聽,若有相關疑問,請洽新竹市特教資源中心黃麗君老師電話:03-5427974、5253514E-mail:05173ems.hccg.gov.tw 謝謝夥伴們的幫忙!您辛苦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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