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太原市 2017 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以下简称纲要)和省委、省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全面履行各项职责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坚持依法确权、科学配权、制度限权,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责。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该取消的
2、事项予以取消,坚持用政府权力的“减法” 换 取市 场活力的 “加法”;对下放给基层的审批事项,要为基层创造必要条件,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2、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有效提升管理效能。3、继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根据国家及省的相关政策要求,围绕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机制,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2广的试点经验。4、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在制定公布市县两级行政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有效提升管理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3、定,适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和风险防控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5、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加快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促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积极实行“ 五证 合一” ,进 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简化办事程序。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进住所便利化。6、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进一步加 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机制。在市 场主体监管抽查中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各有关部门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通过工商部门开设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统一归集,并向
4、社会公示。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有效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3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7、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认真贯彻执行太原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建立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重大行政决策,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实行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同级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领导班子办公会议制度。8、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据中央和省关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
5、,制定我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规定,6 月底前,市、县两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普遍设立政府法律顾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需要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并开展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根据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合理确定外聘政府法律顾问报酬,为政府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更好地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9、落实集体讨论制度规定。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三、坚持科学民主立法,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落实新修改的立法法,进一步完善
6、立法工作制度和程序,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提升政府立法质量,着力解决全市经4济社会发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矛盾,充分发挥政府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10、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科学编制立法计划,着力强化在大气污染防治、建筑废弃物管理、电动自行车管理、公共自行车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11、改进政府立法机制。健全由政府立法工作者、富有经验的执法部门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的立法起草机制。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草案的工作机制,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12、继续完善政府立法前调研和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对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
7、以及实施后的预期效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有效提高政府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升政府立法质量。认真执行太原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的规定,深入开展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评估标准和程序。适时对政府规章的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等进行分析评价,提出继续有效或修改、废止建议。今年,重点对 2013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的太原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 83 号)进行立法后评估。13、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健全政府立法征求意见机制,完善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和政协立法协商制度,同时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开5征求意见制度。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健全公众意
8、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14、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效能。深入贯彻太原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在不断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前期调研,探索推进以合法性审查为主,兼顾合理性、协调性的审查制度,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审查质量。15、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不断强化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机制,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动态化、信息化,及时清理评估,提出有效、修改或废止意见,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质量。16、创新规范性文件管理方式。健全备案审查制度规定,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创新备案监督方式,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
9、系统,促进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再提升。17、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备案审查力度。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的指导,不断推进人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四、完善权力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推进行政执法方式创新,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618、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
10、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颁发行政执法证。19、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认真落实太原市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完善执法流程,健全配套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重点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和裁量标准,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及时更新和公布。20、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运用,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等执法信息数据库及管理系统,构建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建
11、立守法信用记录制度,积极搭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平台,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21、探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探索推进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事项,在有条件的行政执法机7关开展行政执法公示试点。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对列入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在实施依据、认定事实、履行程序、适用法
12、律等方面探索推行法制审核制度。2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通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评议考核等方式,逐步健全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23、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 201537 号)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推 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围绕建设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创新示范区管委会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五、加强复议能力建设,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复
13、议案件办理程序,依法公正解决行政争议。24、促进行政复议工作均衡发展。继续引深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在确保市级行政复议委员会规范运行的基础上,8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实现全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均衡发展。积极运用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制度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25、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促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各县(市、区)政府要把行政复议工作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工作力量,保证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有效发挥复议监督纠错功能。26、加强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专业化的行政复议队伍,
14、确保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由 2 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办理,保证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强化教育培训与学习交流,努力提升行政复议人员业务水平。27、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积极适应行政诉讼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新常态,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理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协调机制,强化行政应诉工作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健全应诉机制,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活动,尊重并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六、强化监督力度,保障行政权力依法有序运行9加强对行政权
15、力监督的制度建设,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合力监督权力,保障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28、加强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的配套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确保权力运行规范有序。29、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民主
16、集中制,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法,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活动,尊重并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30、强化政府部门内部权力制约机制。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10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31、加大行政监察力
17、度。建立完善行政监察相关配套制度,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强化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政和正确履职的监督,着重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依规依纪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32、强化审计监督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健全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关系民生的重点项目等方面的审计力度。33、强化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建立违法行政投诉举报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3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促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化管理,运用“互 联 网政 务公开 ”模式,做好对热点敏感 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