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 年)及杭州市中长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112020),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适应我市市场经济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杭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计划要求,决定 2013 年组织开展杭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批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行政事业类会计人才,发挥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在强化会计职能、宣传会计政策、组织继续教育、研究实务问题等方面的
2、组织推动和辐射作用,促进我市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二、组织领导成立杭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项目领导小组, 负责决定培训项目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由杭州市财政局分管局领导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分管院领导担任组长,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主任、杭州市财政局会计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杭州市财政局分别指定 1 至 2 位项目管理人员。领导 小组下设项目管理组,负责项目的具体运作和管理。市本级、各区、县(市)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杭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的报名、推荐、材料初审和后期管理等工作。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负责杭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项目的具体实
3、施,负责培训课程开发、教学组织、结业考核、学员档案库建设、教务管理等。三、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担任分管财务的领导、财务部门负责人或者直接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四、培训对象的选拔(一)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2、在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或者直接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5 年(截止到 2013年 5 月)以上,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4、具有会计专业或与会计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注册会
4、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注册税务师等资格证书。5、年龄不超过 42 周岁(截止到 2013 年 5 月),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 45 周岁,身体健康。(二)选拔程序1、宣传发动。杭州市财政局组织召开培训项目宣传和启动会,各区、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传达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发动,挖掘所属区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才。宣传发动期(2013 年 1-4 月)。2、正式申报。申请者按要求填写杭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有关内容,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隶属关系报主管财政部门。正式申报时间为 2013 年 5 月 10 日至 5月 3
5、1 日。3、资格审核。各区、 县(市)财政部门对申请者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后报杭州市财政局会计处。市属单位的申请者将申报材料直接报杭州市财政局会计处。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名单将于 2013 年 6 月上旬在杭州财税网公布。4、选拔笔试。选拔笔试由杭州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范围为行政事业财务会计、预算管理和行政管理等知识。其中,财务会计重点考察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预算管理重点考察考生掌握、运用国家有关预算管理政策和制度开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控制、决算编制等能力,行政管理重点考察考生掌握、运用行政管理知识实施单位内部控制、绩效管理、资产管理和财务风险管理等能力。考试为
6、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 2013年 7 月上旬。选拔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杭州市财政局确定并提前通知申请者。5、选拔面试。笔试结束后按 1:2 比例确定参加选拔面试的申请者名单。面试名单将在杭州财税网公布,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考生单位和本人。选拔面试由杭州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命题,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 15 分钟。选拔面试初步定在 2013 年 7 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杭州市财政局确定并提前通知申请者。6、确定培训对象。杭州市财政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综合,按照成绩高低,
7、以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走访用人单位征求意见,据此确定最终入选名单,2013 年杭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班招生人数初定为 40 名。五、培训方式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系统学习知识,强化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学员知识结构,全面培养和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一)培训期为 3 年,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 2 个部分。首次集中培训初定 2013 年 9 月;跟踪管理实行在职学习、实践考核与跟踪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论坛等方式为主,
8、以案例教学为主要教学形式,主要是通过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和杭州地区移动课堂的学习和交流,夯实基础理论、优化知识结构、更新经营观念、拓展管理视野,搭建起学员之间和学员与培训师资之间的沟通平台,同时,通过培训和综合考察,确定学员在职学习的方向和参与课题、实践的具体任务。集中培训结束时,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等院校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指导学员理论联系实际,深化培训内容。学员离校期间,实施跟踪管理。学员按照培训管理部门提供的自学书目、课题项目进行自学,定期参与专属网络论坛及各种形式的讨论,按时参加主管财政部门和培训管理部门要求的各项活动,定期提交学习成果,形式包括:心得体会、总结报告、实践
9、应用报告、专业论文、案例分析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边工作,边学习,努力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工作中去。(二)在职学习的跟踪管理建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引导学员在集中培训结束后,持续进行在职学习,进一步提升学员的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措施是:1.建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信息库和培训学员档案,记录学员各项表现。在培训周期内,与学员保持联系,了解学员学习、工作、课题等情况,定期编辑出版学员动态。2.组织、引导学员参加课题和社会实践活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学员参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同时,组织学员根据培训情况和所在单
10、位实际,撰写研究报告,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提供学术指导。组织学员参加财政部等单位和机构的征求意见、调查研究等活动,给学员提供进一步施展才能的平台。3.建立培训后持续跟踪评价体系。定期了解学员完成培训后的职业岗位变化,听取学员对学习课程的建议,为测评培训实施效果提供基础数据。六、培训教材根据培训学员的特点和需求, “量身定做” 培 训方案和培训内容。(一)以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能力框架为指导,案例教学为手段,教授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二)以学员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学以致用,解决学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制定杭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大纲(行政事业类),印发学员,并不断根据学
11、员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三)关注社会经济热点问题。结合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体制改革和会计改革等热点问题,组织系列专题讲座和互动研讨等,拓展学员视野。(四)以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为主导,开发杭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系列辅导教材,并根据学科发展趋势、我国经济管理和财务会计工作的发展进程、学员参与学习的效果等情况,对培训教材进行充实、修订、完善。七、对学员的考核与管理(一)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负责培训期间学员的日常管理。学院应当建立培训学员档案,系统记载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科研等情况。(二)实行政府资助与考核挂钩制度。参加培训的学员,培训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其培训期间的培训费用由杭州市人才专项资
12、金资助。未能按照规定向培训院校报送心得体会、总结报告、实践应用报告、专业论文、案例分析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的,视为 自动放弃继续参加培训的权利。(三)引入淘汰机制。培训分为 3 个考核周期,实施定期淘汰。建立量化考核体系,根据学员在每个考核周期中的综合表现,以量化分为依据,择优选拔可塑性强、表现优秀的学员参加下一考核周期更高层次的培训。(四)颁发杭州市会计领军人才证书。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予以结业。学员结业时,由杭州市财政局用印、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颁发杭州市会计领军人才证书。八、领军人才的评价使用(一)学员按要求参加领军班培训的,视同参加当年的继续教育。(二
13、)获得杭州市会计领军人才证书的学员可推荐为杭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辅导专家。(三)优先取得杭州市财政局资助的会计科研课题,在课题立项、投 标与经费支持上给与适当倾斜,并优先向财政厅等推荐申请省级课题项目。(四)择优向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等用人单位推荐使用。(五)在选拔市级以上各类专家和表彰优秀人才以及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予以重点倾斜和推荐。九、培训时间、地点与规模(一)培训时间。首期 2013 年 9 月,培训期为 3 年。每年到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集中培训 2 次,每次培训时间 5-7 天,杭州集中培训 1 次。(二)培训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和杭州地区移动课堂。(三)培训人数。培训班人数初定为 40 人。十、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由学员自理,可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与补贴,培训期间发生的其他培训费用由财政专项经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