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教指通 201617 号关于开展我省高校就业指导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各高校:为加强我省高校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工作水平,经研究,定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在南京开展高校职业指导师培训与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及院(系)相关工作人员。二、时间及地点时间:5 月 15 日下午 2:005:00 报到,16 日至 20 日培训,21 日鉴定,时间 6 天;地点:南京审计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南京市鼓楼区北圩路 77 号)。三、报名组织请各校根据培训任务和要求选派学员,安排专人负责报名组织和参训学员的管理工作,
2、确保参加培训和鉴定的教师能够安心、按期完成培训任务,切实提高培训成效和考试合格率。(1(网上报名请 各 校 按 照 我 中 心 统 一 分 配 的 账 号 ,在 江 苏 毕 业 生 就 业 网(http:/ 名 ,确 保 网 上 填 报 信 息 准 确 无误 。(2(材料提交报考人员须提交相关纸质材料(仅在网上报名而不提交纸质材料者,报名无效),报名材料要求详见附件。补考须另填写江苏省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补考人员名册。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4 月 1 日。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四、费用缴纳1培训、考核、鉴定费 1400 元/人;2报考职业指导师需另交论文评审费
3、 200 元;3报考高级职业指导师需另交论文评审费 200 元、答辩费 300 元;4缴费截止时间为 4 月 7 日。通过银行转账或汇款缴费,须在用途栏注明“学校全名 +职业指导师” 。中心账户信息如下:收款单位: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账 号:4301 0114 0910 0401 930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分行宁海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2301000307五、其他事项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市上海路 203 号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403 室。 (事业发展部联系人:刘溪潺,025-83335733;周双龙,025-83335322。财务联系人:孟怡文,025-83335324。)附件:职业指导人员申报要求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16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