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建设工程公司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ppt

上传人:HR专家 文档编号:11811936 上传时间:2021-01-23 格式:PPT 页数:114 大小:11.86M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工程公司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14页
建设工程公司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14页
建设工程公司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14页
建设工程公司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ppt_第4页
第4页 / 共114页
建设工程公司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ppt_第5页
第5页 / 共1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教育培训,二一四年七月,2,为什么要讲安全?,3,安全是什么?,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安全不是生产任务指标欠产了可以追回来,只要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单位要受经济损失,企业生产经营受影响,更严重的是给伤亡者家属及我们自己精神造成永久伤害;人身事故没有弥补机会!当质量、进度和效益与安全矛盾冲突时,必须优先考虑抓好安全工作,别无选择,安全第一。,4,安全是什么?,5,什么是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

2、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它既包括对劳动者的保护,也包括对生产、财物、环境的保护,使生产活动正常进行。,6,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企业生产安全已经与企业资质、市场经营、企业信誉密切联系,生产安全将直接影响企业生存与发展。 二是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还会长期存在,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宏观政策和建设投资环境,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各方配合,地方政府配合,建筑劳务市场和物资设备供方市场的规范度等安全生产外部风险因素众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压力较大。 三是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发生较大、重大生产安全(质量)事故,施工企业将面临上级监督部门

3、的严格问责、考核压力和企业资质降级、限制市场准入等风险。 四是安全生产管理作为企业综合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发生事故将明显有损企业形象,并且显著影响企业在建设行业领域的信用评价等级和,当前面临的安全生产总体形势,7,和生产经营市场份额。 五是在信息传播方式高度融合与信息传播迅速的今天,社会舆论对生产安全事故高度关注,广电网、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现代媒体会迅速扩散事故信息,事故处理不当或处理不及时,事故企业将面临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 六是人民群众尤其是施工一线劳务人员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劳动保护基本权益的需求与愿望日益提高,对事故、伤害的容忍度已明显降低,企业的法律责任与压力持续加大。 七是

4、当前正处在行业、企业转型期和全面改革期,企业市场经营开发需要安全生产业绩的有力支撑,生产安全直接影响企业持久发展战略的实施。,当前面临的安全生产总体形势,8,9,坚守“红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效率效能; 加强地方党委政府的安全工作领导,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完善; 强化基层、基础和基本功建设; 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完善检查制度; 依法治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查事故,严厉问责; 市场机制促进安全产业发展,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 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加强职业健康监管; 加强应急管理,全面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工

5、作。,10,以工程项目为落脚点,分阶段、有重点的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铁股份公司及各单位在2015年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各级以实现“十二五”规划为目标,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牢固树立“零事故”理念,着力完善和强化组织保障体系、分级管控体系、规章制度体系、科技支撑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安全评价体系等七大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职业健康,努力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11,12,13,新建吉衡铁路HCJ-3标,衡阳枢纽改京广线拨接施工,吉衡铁路冷滑试验,铁路项目,14,新建漳州港尾铁路,湘桂铁路柳南段电气化改造工程

6、空心板梁预制,宁西铁路增建二线NX6标箱梁顶进,铁路项目,15,京台高速土建A1标弓鱼互通枢纽架梁,福银高速闽清互通立交工程架梁,高速公路项目,16,宁天城际铁路一期土建3标,车辆段出入线高架区间架梁,高架区间三线连续梁混凝土浇筑,城市轨道交通项目,17,南昌地铁一号线瑶湖定修段接车仪式,城市轨道交通项目,18,衡西公路蒸水河大桥,市政工程项目,19,20,国家安全生产总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1,安全教育培训: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求,是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

7、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22,安全教育培训的方式: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级教育: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施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分析。,项目级教育: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本项目作业场所和

8、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分析。,班组级教育: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分析。,23,安全生产法明确的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和三项义务,八项权利,24,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建设工程施工中常见特种作业对应工种关系见下图:,2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

9、及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其它。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四、脚手架工程;五、拆除、爆破工程;六、其它。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通常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均需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26,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27,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安全专项方案自审流程,安全专

10、项方案专家论证流程,28,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国资委令2010年第24号)1、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2、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3、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5、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6、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7、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8、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9、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29,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责任导致工

11、程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需作返工、加固处理,或由于工程质量引起铁路交通事故或对铁路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依据: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铁建设2009171号) 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各类事故(但不包含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统称为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93号) 铁路交通事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

12、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30,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均为铁路交通事故。依据:国务院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01号)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级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按照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和工程质量问题。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分为生产安全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及一般事故。 铁路交通事故:按照国务院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分为铁路交通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一般事故又细分为A、B、C、D四类)。,31,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对企业

13、的处罚规定(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对施工单位) 工程质量事故:构成事故的,停标1个月6个月及以上。 对于偷工减料、内业资料弄虚作假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质量事故或工程质量问题加重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构成事故的,停标1次6个月及以上,直至被吊销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铁路交通事故:构成事故的,停标1次6个月及以上。,32,质量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事故责任分类( 3类 ) (1)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2)主要责任者:指

14、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 3)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33,(3)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 1)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2)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末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3)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或因

15、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4)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造成伤亡事故的。 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处罚的形式有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34,35,重大责任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人死亡一人

16、以上,或者致人重伤二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的; 3.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害的。 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6,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机构:五部二室配置,37,项目部安全质量职责权限,38,项目部安全质量职责权限,39,项目部安全质量职责权限,40,项目部安全质量职责权限,41,项目部安全质量职责权限,42,项目主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43,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

17、,44,项目主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45,项目安全质量部门基础工作内容,46,项目安全质量部门基础工作内容,47,项目安全质量部门基础工作内容,48,项目安全质量部门基础工作内容,49,50,51,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事故分类20种: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窒息及其他伤害。,52,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

18、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因果连锁过程: 遗传及社会环境,人的缺点,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事故,伤害。,53,事故,54,55,56,施工现场五大伤害: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占建筑业事故总数的95%以上,称为“五大伤害”。,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57,基坑坍塌,脚手架倒塌,架桥机断塌,58,支架坍塌,土方坍塌,吊车侧翻,59,装载机翻落,火灾,物体打击,桥梁断塌,60,本质安全:是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含有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发生事故的功能。,61,本质安全是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根本体现,实际上由于技术

19、、资金和人们对事故的认识、操作水平、环境影响等种种因素,到目前还很难时时做到本质安全,或者说我们通常所认为的安全也只能算是相对意义上的安全,但本质安全却是我们始终如一的努力目标,也充分体现了“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的真正含义。 安全生产事故的海恩法则:建筑行业每1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大约300起未遂先兆和1000起事故隐患。 法则强调了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的素质和责任心。,62,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首先确保自己不违章,保证不伤害到

20、自己,不伤害到别人。同时要做好自我保护,及时制止他人违章,既保护了自己,也保护了他人和更多的其他人。 “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违章指挥:企业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法制意识淡薄,安全知识缺乏,存在侥幸心理,明知不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条件,仍指挥作业人员冒险作业。 违章作业:作业人员缺乏安全生产常识,不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就进行作业。或者虽然了解基本安全知识,但在作业中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擅自作业,冒险蛮干。 违反劳动纪律:上班时不知道劳动纪律,或者不遵守劳动纪律,违反劳动纪律冒险作业,造成不安全因素。 在已发生的事故中,约70%85%的事故主因都可以归结为“

21、三违”行为。,63,安全事故处理原则: 积极抢救负伤人员的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分清造成事故的安全责任,总结教训。 以事故为例、召开事故分析会进行安全教育。 采取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彻底的整改。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和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64,高处作业安全措施有设置防护栏杆,孔洞加盖,安装安全防护门,满挂安全平立网,必要时设置安全防护棚等。,65,安全带要高挂低用。,66,脚手架作业: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

22、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剪刀撑应随架子同步支搭,以保证架子的稳定性。 脚手架拆除时应划分作业区,周围设绳绑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设专人指挥,禁止非作业人员人内。拆除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脚手架拆除应遵守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67,模板作业:必须按批准施工方案规定的程序进行,严格过程质量验收,本道工序未验收合格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模板拆除条件:必须确认混凝土强度已经达到要求,

23、经工地负责人批准,方可进行拆除。 模板拆除准则:先安的后拆,后安的先拆,并有专人现场指挥和安全监护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拆模现场,禁止拆模人员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 混凝土浇筑安全:全过程要指派专人对支模体系进行监护,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工,作业人员马上离开现场。险情排除后,经技术责任人检查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6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具有专用保护零线(PE线)、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五线制系统。,1-工作接地;2-PE线重复接地;3-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L1、L2、L3一相线;N工作零线;PE保护零线;DK

24、-总电源隔离开关;RCD-总漏电保护器(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T-变压器,69,“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和开关箱设置漏电保护器。,70,总配电箱接线示意图,71,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即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自己专用的开关箱,专用开关箱内必须设置独立的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电源线类型:电源线路分工作相线(A相线、B相线、C相线)、专用工作零线(N线)和专用保护零线(PE线)。一般情况下,工作相线带电危险,专用工作零线和专用保护零线不带电(但在接线错误或故障状态下,工作零线也可能带电)。 相线颜色:一般相线颜

25、色分别为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工作零线N线通常为蓝色(或浅蓝色),也有为黑色;专用保护零线PE线为黄绿双色线。 严禁用黄绿双色、黑色、蓝色线当相线,也严禁用黄色、绿色、红色线作为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72,一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73,三级配电箱,开关箱,74,安全电压:是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50V以下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分为42V、36 V、24V、12V和6V五个等级,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选用不同的安全电压等级。建筑施工现场常用的安全电压有12V、24V、36V。 特殊场所安全照明供电电压: (1)手持照明灯具,一般潮湿作业场所(地下室、潮湿室内、潮湿楼梯、隧道、人防工程以及

26、有高温、导电灰尘等)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导电良好的地面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等,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停、送电时,配电箱、开关箱操作顺序: 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断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正常情况下,停电时首先分断自动开关,然后分断隔离开关;送电时先合隔离开关,后合自动开关。,75,施工机械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制度。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或维修。使用前必须检查机械各部位完好

27、情况,并空载试运行正常后方可使用。,推土机,挖掘机,自行式铲运机,76,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罐车,77,塔式起重机,提梁机,架桥机,78,起重吊装作业“十不吊”: 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不吊; 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或损伤不吊; 斜拉歪吊和埋入地下物不吊; 单根钢丝不吊; 工作场地光线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 和指挥信号不吊; 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不吊; 易燃易爆物品不吊。,79,土石方作业:深基坑土方开挖严格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挖掘,严禁掏(超)挖”的原则。 配合机械挖土、清底、

28、平地修坡等作业时,不得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内作业、停留。 土石方作业时要随时注意检查边坡变化,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方,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将人员撤离,排除隐患,确保安全。,80,爆破作业:只有具有爆破资格的单位才能从事爆破工程。爆破工程施工前,施工方案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实施。 爆破器材:是指用于爆破的炸药、火具、爆破器、核爆破装置、起爆器、导电线和检测仪表等的统称。 爆破工程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配合工作的辅助工,不能从事装药、引爆等工作。 实施爆破时,放炮区周边要设置警戒,设专人负责指挥,待装药堵塞完毕,按规定发出信号

29、,经检查无误后,方准放炮。,81,现场明火作业要先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只限当天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使用。 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派专人监护看火。 现场电气发生火情时,要先切断电源,再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不能用水及泡沬灭火器进行灭火,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动火作业完毕离开现场前,用火人员要确认用火已熄灭,周围已无隐患。 现场消火栓,应设置明显标志,夜间设红色警示灯,消火栓周围三米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82,铁路(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铁路(邻近)营业线施工前必须与行车组织单位(车务部门

30、)和铁路设备管理单位(工务、电务、通信、供电、机务等部门)签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书。 铁路(邻近)营业线施工必须严格按有管辖权的铁路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严禁无计划、超范围和延点作业。施工完成后,必须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方可申请开通线路。 施工过程中任何机具设备、材料和人员,不得侵入铁路行车限界。施工路料及各种工具存放必须稳固,必要时应有专人看护。施工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应派专人对施工区段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各种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后方可离开。,83,安全管理常见问题: 一是上级有关安全重要文电和要求传达宣贯和工作开展不及时,安全基础管理薄弱、执行力不强、分级管理责任不落

31、实、规章制度落实不力、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和消极应付心理、作业人员麻痹大意,现场施工风险识别、分级卡控不严、“三违”现象突出、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不当等问题。 二是部分项目专职人员配置不足、安全装备装置缺失、专业化施工能力低下、科技和信息化手段缺乏、险情预报预警能力落后等突出问题,安全风险控制能力差,隧道与地下工程、房建类、铁路营业线工程事故多。 三是部分项目分包方、物资设备供方准入审查不严、管理不规范、违法违规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管理失控,甚至发生企业被劳务队绑架的情况。,84,四是现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或落实效果差,考核奖罚不严,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三违”现象和

32、一般事故屡禁不止。 五是部分项目临时用电安全基础管理专业人才缺少或配置明显不足,管理粗放,存在经验式管理倾向。部分民爆施工现场监管不严,民爆器材使用管理安全漏洞明显。 六是个别已发生过事故的项目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不彻底,存在对现场仍存在的类似事故隐患监管不严的现象。 七是个别项目负责人职业操守缺失,出现迟报、瞒报事故的行为。,85,86,安全管理问题的对策:安全事故的“3E”防范与控制措施,87,安全管理问题的对策:管理层面、技术层面、作业层面,88,89,90,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的优先顺序,91,1. 施工现场选址 方便:施工现场总体规划布局有利于职工办公、生产和生活,场内道路通畅,办公区

33、、生产区、生活区分区设置合理。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安全:符合防洪、防火、防坍塌等安全需要,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滑坡、泥石流等危险区域。 2. 施工现场设施布置 (1)现场布置紧凑,减少临时设施用地,尽量少占农田。 (2)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品仓库、施工便道、材料场、拌合站、预制场,动力、给水、通讯线路和其它临时工程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布置。 (3)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房屋、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标准化工地布置原则,92,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 (4)易燃易爆品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

34、易燃材料修建。工地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上,并应设围栏隔离。 (5)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 (6)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企业宣传标识标牌、警示标识设置规范、齐全、醒目,设置稳固。,标准化工地布置原则,93,94,项目驻地办公区,项目驻地生活区,95,拌合站,钢筋加工场,96,预制梁场,隧道口,拌合站机械车辆,文明施工,97,材料堆码,消防器材,操作规程,临电防护,98,施工围挡,电缆架空,洗车台,99,食堂,洗衣间,民工宿舍,餐厅,职工宿舍,100,一、湖南凤凰堤溪沱江大桥坍塌特大事故 2007年8月

35、13号下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2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在竣工之前出现整体坍塌,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建桥史上的第一次!,101,102,凤凰堤溪沱江大桥施工中存在的严重问题 1、为了州庆缩短大桥养护期(行政干预) 该大桥施工工期过紧,施工中变更了主拱圈砌筑的程序,拱架拆卸过早。据了解,因为湘西自治州要进行50年州庆,所以沱江大桥施工采取了项目倒计时。6月20日主拱圈的砌筑完成,第19天开始卸架,养护期不够,比规定少了9天。按规定,大桥养护期是28天。因为养护期减短,大桥拱券圈载能力减弱!。 现场迹象:“还没有到拆脚手架的时候”

36、。 2、桥下地质复杂桥墩严重裂缝(设计方案缺陷) 施工中就已经发现桥墩的地质构造比较复杂,而且还发现号桥墩下面有严重裂隙。施工中虽然对此处进行了一些处理,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大桥垮塌的方向从号桥墩开始,像积木一样顺一个方向垮塌。 现场迹象:“施工中脚手架曾下沉”。 3、所用沙石含土量过高(现场监管严重不到位) 主拱券砌筑质量有问题。砌筑要使用料石,才能够相互咬合。但事故后发,,103,现,塌下来的主拱券中还有片石。而且砌筑的砂浆混凝土不饱和,未填实有空隙、空洞。另外,沙石含土量比较高。沙石应该用水洗过的沙,一含土就影响混凝土的凝结力。 现场迹象:“工头没钱买水泥就灌沙子” 、“拆模时桥上到

37、处是窟窿”。 4、工程层层分包质量管理混乱(违法分包,包而不管) 施工中施工单位有变更,却没有及时告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对发现的问题也没有及时向上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反映,而且中层分包单位多,层层分包。,104,凤凰堤溪沱江大桥坍塌原因分析 1、大桥一号拱圈在5月曾下沉10厘米。说明桥墩没有打牢,这可能跟灌注的混凝土太少有关,也有可能和当地的地质有关。但不管什么原因,拱圈下沉对沱江大桥造成的影响都是致命的。因为石拱桥的特点是不怕压力最怕变位,石头属刚性,承重能力好,但不能承受弯曲和挠曲。桥墩位移会导致拱圈弯曲,对拱圈产生附加力,打破石拱桥各个部位之间的受力均衡,从而导致大桥垮塌。 2、修建石

38、拱桥对石材的质量要求较高,这样形成的拱圈才能确保足够紧密,如果拱圈不紧密,会出现漏水的情形。 该大桥修建拱圈所用的石料规格不统一,除了比较整齐的石块,大桥还使用了许多碎石。石料不规整,灌注的混凝土又不够饱满,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3、拱圈建好后,需要等一段时间让灌注的混凝土将石料凝结成一个整体,时间长短有明确规定,一般是28天,如果时间太短,拱圈还没有形成整体,105,就拆掉了起支撑作用的拱圈架,就会出现意外事故。 此外,为了确保拱圈的安全性,在拆卸拱圈架之前,一般会做一个初步的荷载实验,测试拱圈的承重能力。出现问题和急于通车,未作测试有关。 湖南凤凰桥事故官方认定结论 这是一起严重的

39、责任事故。由于施工、建设单位严重违反桥梁建设的法规标准、现场管理混乱、盲目赶工期,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严重失职,勘察设计单位服务和设计交底不到位; 湘西自治州和凤凰县两级政府及湖南省交通厅、公路局等有关部门监管不力; 致使大桥主拱圈砌筑材料未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拱桥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随着拱上施工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靠近0号桥台一侧3至4米宽范围内,砌体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坍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坍塌。,106,对湖南凤凰桥坍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湖南省有关部门已将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

40、犯罪的湘西自治州公路局局长兼凤大公司董事长胡东升、总工程师兼凤大公司总经理游兴富和湘西自治州交通局副局长王伟波等24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湖南省交通厅、湘西自治州政府相关负责人,省、州公路局和省路桥集团公司以及设计、监理、质监等单位的32名责任人给予了相应的政纪、党纪处分。 另外,湘西自治州原州长、州委原副书记杜崇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因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已被湖南省纪委立案,将连同此案一并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了经济等其他方面的严厉处罚。,107,二、昆明新机场配套引桥支架垮塌事故 2010年1月3日下午14:20,在昆明新机

41、场由云南建工市政公司承建的配套引桥工程在混凝土浇筑施工中,突然发生了支架垮塌事故。截至目前,造成7人死亡、8人重伤、26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16.75万元。,108,事故直接原因: 支架架体构造有缺陷,支架安装违反规范,支架的钢管扣件有质量问题,浇筑混凝土时违反规范规定采用从箱梁高处向低处浇筑的方式,导致架体右上角翼板支架局部失稳,牵连架体整体坍塌。,事故间接原因: 参与项目建设及管理的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认真履行支架验收程序,未对进入现场的脚手架及扣件进行检查与验收,发现支架搭设不规范等事故隐患后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1

42、09,三、杭州地铁地面塌陷事故 2008年11月15日15时20分,浙江省杭州市地铁一号线湘湖站工地发生地面塌陷事故,造成长约100米、宽约50米的正在施工区域塌陷,施工现场西侧路基下陷达6米左右。,110,事故造成在此处行驶的11辆汽车下沉陷落,施工人员21人死亡、24人受伤。仅到2008年12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961万元,到2009年事故现场处理完毕,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144.96万元。,111,塌陷导致施工连续墙倒塌,基坑支撑体系完全破坏;自来水管、排污管断裂,大量污水涌出,同时东侧河水及淤泥向施工塌陷地点溃泻,导致施工塌陷区域被水淹没。 事故原因分析: 杭州地铁湘湖站北2基

43、坑坍塌,是由于参与项目建设及管理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等有关方面工作中存在严重缺陷和问题,没有得到应有重视和积极防范整改,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嫌犯罪的10名事故责任人立案侦查和起诉。,112,四、甬台温铁路金寺堂特大桥工程坍塌事故,2008年8月21日浙江甬台温铁路黄岩南城段(104国道旁)金寺堂特大桥工程的3839墩箱梁边跨现浇段A10段于8月14日浇筑,剩下A9段没有合龙。由于另一处工地所需的模板和钢管脚手架不够,8月19日下午,作业班组经请示工程现场负责人舒鼎龙后,违规将A10段部分模板及其下钢管脚手架西侧的两排翼缘板支架进行拆除。8月20日,经工程安全负责人员发现并制止后,未按要求及时加固。8月21日上午6时左右,班组工人在加固作业过程中,箱梁边跨现浇段发生坍塌,正在施工的10名工作人员中有4人被压。,8月22日,事故调查组将事故主要责任人舒鼎龙移送公安部门立案调查,现已刑事拘留。,113,114,结 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