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佛山市高明区“三旧”改造项目认定公告根据广东省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 号)、佛山市政府印发贯彻省政府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09261 号)和高明区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明府办2010156 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三旧”改造工作,尽快完成“三旧”改造项目确认工作,我办于 2011 年 11 月 5 日将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的 13 宗“三旧”改造项目的申请认定资料发至各 “三旧”改造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审核并征求意见,“三旧”改造各成员单位一致通过同意认定下列 13 宗为我区“三旧”改造项目。现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一、改造项目内容:高明区申请认定“三旧”改造项目情况(详见附件)二、公示时间:201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1 年 11 月 22 日,共 7 天三、反馈意见方式:1、送达或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公正路 18 号。2、电子邮箱:3、电话:88883293附件:高明区申请认定“三旧”改造项目情况表佛山市高明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