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新 料推荐桩 基 工 程 施 工 合 同工程项目襄阳光明国际电气有限公司2#仓库, 5#、6#车间总包单位襄阳天邦建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单位天津宇昊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最新 料推荐桩基工程施工合同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襄阳天邦建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天津宇昊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甲方在襄阳光明国际国际电气有限公司拟建 2# 仓库、 5#车间、 6#车间,该基础工程采用独立基础、局部桩基础桩基,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次桩基工程的施工任务。3. 承包范围:
2、 2#仓库、 5#车间、 6#车间桩基部分总承包。第二条工程造价与承包方式1. 工程预算总值: 300000(叁拾万圆整)2. 承包方式:总承包第三条工期开工定于2016年1月15日竣工定于2016年2月15日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工期相应顺延;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 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 小时;3. 场地的平整、地基石的开挖、道路的疏畅造成的窝工;4. 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第四条结算方式1合同签定3 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 作为乙方进场及备料的费用款;2最新 料推荐2. 工程完工,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到工程总造价的20 ;3. 桩基工程经
3、检验合格,余款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第五条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 施工场地的平整、清除砼地面、开挖地基石及地下障碍物,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场地,并保证施工期间水、电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5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 并承担有关费用。乙方责任1 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桩基的施工。2向甲方代表提供施工计划和工程事故报告。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夜间使用的照明、警卫等。
4、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5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6保护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定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第六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1乙方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设计的规定进行施工,加强技术管理保证工程质量。2为了共同把好质量关
5、,甲、乙双方互派施工代表,随时检查施工进程,及时验收隐蔽工程有关质量。3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为检验提供便利条件。4在施工中乙方工程符合质量要求,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当天未在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已认可当天工程质量,乙方可继续进行施工。3最新 料推荐5由于设计原因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 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施工。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施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6在竣工验收中,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返工的部分工程分清甲、乙方责任,研究修补方案,由乙方施工。因返工而造成的一切费用,由造成责任方承担。7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质量监督部
6、门仲裁。8工程验收标准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设计图纸进行验收。工程竣工后,由乙方通知甲方共同验收签署验收证书后,工程移交甲方管理。9接受当地质量监督站的检查监督。第七条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部门要求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在特殊地段、 环境施工时, 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第八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
7、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终止合同。在工程结算,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本合同正本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本合同副本1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第九条违约责任1. 甲方在约定付款时间内, 未能及时清结工程款, 甲方按每天 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完工,每超过一日,偿付给甲方每天1的违约金。2.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的变更、 返工或窝工, 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可延长工程工期,具体完工日期双方另行议定。3.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低劣, 工程拖延或工程损失, 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损失。4. 因故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未经双方同意,合同仍继续生效;未征得双方同意,单方终止合同的一方,须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4最新 料推荐第十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