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纠纷与法结课报告经过这一个学期对医疗纠纷与法的学习,我对我们未来作为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病人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医疗事故的产生有了更清楚的理解。1.医生的权利和义务1.1 医生的权利医疗权,包括诊断权,疾病调查权,医学处置权(含处方权) ,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权,选择合理医疗、预防、保健方案权;2、医学继续教育权,脱产和在职学习期间,患者应理解、支持、配合;3、医学研究权,患者自愿接受新的诊疗方式时,或流行病学、家族遗传病史调查时,应当实事求是地积极配合医务工作者;4、人格尊严权;5、合法的工资待遇权。1.2 医生的义务医生的义务指的是医生对病人、社会所负的道德职责。
2、具体来说,医生必须承担诊治的义务。解除痛苦的义务。解释说明的义务。保密的义务。此外,医生还必须对社会尽义务,如宣传、普及医学科学知识,发展医学科学等。为病人治病是医生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方面。2.病人的权利和义务2.1 病人的权利1.法律权利。法律权利与医疗有关的有:(1)生命健康权(2)肖像权(3)名誉权(4)隐私权(5)索赔权(6)要求惩戒权医患关系中的病人权利有:(1)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 (获得治疗权不是无限的。要求不分种族、肤色、阶级、男女、老幼、政治与经济地位如何,智力状况如何,平等地获得治疗权) (2)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不得歧视、遗弃、侮辱等。 尤其是对严重缺陷、残疾者以及性病
3、、艾滋病患者,更应当注意其人格权的保护。 (3) 知情同意权 (受医学的局限性限制)病人有权从他的医生那里得到有关自己的诊断治疗和预后的最新信息。误区:接受治疗本身是病人的一种承诺,医生无须事事征求病人意见。只有在接受对人体有重大伤害的治疗措施(如剖腹、开胸、开颅时)或采用有重大危险的治疗措施时(如剧毒药、麻醉药物)危险性大的检查措施(心包穿刺、肝穿、腰穿、造影等)及接受试验性治疗时,才需特别约定。中国执业医师法 26 条 1 款、条例11 条:如实介绍病情、医疗措施及医疗风险,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当两者产生矛盾时前者要让位于后者。(4)隐私权 即私生活秘密权,包括一切与公共利益
4、无关的个人信息,如公民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生理缺陷、恋爱婚姻家庭状况、个人日记、信札。生理缺陷、传染病、性病、家族性遗传病。正因为医生有权接触患者身体和健康方面的任何秘密,所以才有一个需保护患者隐私权的问题。 (5)自主权病人有不受任何人干扰考虑有关自己的治疗计划权。完全行为能力人应以本人意愿为准,当父母、配偶同病人意见不一致时,应尊重患者本人意愿。病人的自主权不得干预医生的独立处置权。 (6) 拒绝治疗权 在西方是受限制的,中国无限制性规定,往往造成其家属侵犯病人的健康权。 (7) 有获社会支助的权利(8)有对医疗机构的批评建议权(无监督权)(9) 有因医疗事故所造成损害获得赔偿权利(包括请
5、求鉴定权、请求调解权、诉权)条例规定的权利有: 知情权;病案资料复印权;共同封存与启封权;共同委托鉴定权;申请再鉴定权;随机抽取专家权;申请回避权;陈述与答辩权;请求调解和处理权;请求赔偿权(诉权) 。2.2 病人的义务(1) 有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 (2) 有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的义务(遵守医嘱的义务) (3)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 (4)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5)有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 (6)有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7)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 (8)有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急危病人、戒毒、传染病、精神病等)明确权利和义务,才
6、能让我们明白我们应该做什么,应该注意什么。3. 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3.1 医方因素服务态度方面:服务不到位,意识淡漠,语言随便,工作漫不经心,缺乏同情心和责任感,言谈举止缺乏科学性、艺术性,造成医患关系紧张。医疗业务技术方面:少数医务人员违反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未严格遵守首诊负责制,不按专科收治病人,影响治疗、延长或延误患者的康复。具体有: 1.误诊误治:以个体医生为最高,达 80%,常将支气管肺炎、流脑等轻视为感冒,延误救治,导致突然死亡。72 岁简某,主诉喉咙痛,并有冠心病史,医生竟以“上感”打发走病人,后因心肌梗塞死在公共汽车上。2.延误抢救:主要是冠心病、交通事故受伤者,由于医
7、疗费用而推诿。3.药物方面:主要是用药不当-感冒药错配成糖尿病药,小儿药用剂量与成人量混淆; 药物过敏 -青霉素、普鲁卡因不做皮试:麻醉药过量等。4 手术问题:术前准备不充分,诊断错误,施术不准;未严格按照手术操作规程,阑尾炎手术伤及双输尿管致急性肾衰死亡,甲状腺切除术损伤喉返神经,刮宫术而致子宫壁穿孔;手术创口或体腔遗留异物;出血过多;呼吸不通畅;操作不慎;空气栓塞,注射或穿刺不当。5.输血问题:血型不合、输血感染。6 病理学诊断问题:病理科医生学将不典型增生诊断为癌症,误报给手术医生而使患者的舌头或子宫被错误切除,导致生活质量严重下降等。医患沟通方面:部分医务人员在使用贵重药品和进行大型项
8、目检查时,尤其是手术前与病人或家属谈话交待不详细,甚至于未履行有关签字手续。职业素质方面:有麻痹心理,对少数危重病人或特殊体质病人潜在危险认识不到,预后估计不足,重视不够而导致不良后果。医院管理方面:医院管理机制的低效,不协调,无形中增加了患者及家属的厌烦情绪。3.2 患方因素首先,对医疗结果期望值过高。有些病情,在现有医学科技水平上,医务人员尽量最大努力也只能达到一定程度。如果病员及其家属期望值过高,水能接受现实,就有可能在医患之间产生纠纷。这种纠纷比较多地发生在矫形外科方面。其次,不配合诊疗。 有些病员在医务人员诊疗过程中,不主动如实地向医务人员陈述病情、症状、病史,或者不遵医嘱配合治疗。
9、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医务人员无从下手,延误治疗抢救时机,给病员自身造成不良后果。病员及其家属无法面对现实,将延误治疗抢救时机误认为是医务人员存在医疗过失造成的,从而产生医疗纠纷。这类纠纷有时表现得很激烈,甚至发生病员及其家属冲闯医院、殴打医务人员、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恶性事件。最后,不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实践中,有些病员及其家属不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擅自离院出走或者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当病员出现意外情况时,则要求追究医院管理和治疗上的责任,甚至起诉到法院。这类纠纷不很多,但很典型,往往会给医患双方造成很大影响,也会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3.3 经济社会因素就整个世界而言,经济越发展,医患间的冲突就
10、越加明显。这是由于医疗机构明显地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一是医疗设备的厂商不断地借助市场机制,向医疗机构推销和宣传自己的产品,通过医疗市场来获取利益。而医院为了实现创造更大经济利益的目的,必然的会不断更新设备,来提高自己的竞争优势;二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制药企业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制药企业和医疗设备企业一样,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不断的介入医疗市场,运用市场机制使医药费用增加,从而导致了患者诊疗费用的迅速上升,一旦这种上升的速度和程度超过了病人所能承受的能力,医患间的不信任必然增加。在这样的情况下,病人必然要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种现象二十世纪初在西方国家就已经明显的突显出来。如西方国家出现
11、的病人权利运动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为了调整和解决日益突出的医患矛盾,一些国家相继出台了保护医生和病人权益的法案。我国的医疗保健服务从改革开放开始,一直是改革的重要方面,而改革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医院如何利用市场机制扩充医院的补给和降低国家对医疗行业的投入。一方面要医院提高收入,促进自身发展;另一方面又要降低补贴,逐步地脱离传统的政府供给,又要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在这种背景下,部分医院把主要精力用在了经济创收上。而患者似乎在一夜之间发现看病的费用在成倍的增长,而服务却与过去相比,并无多大变化。在 70 年代之前,公费医疗和劳保制度下,这种矛盾尚不太突出,而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患者承受
12、能力遇到了挑战。因此医患间的利益突出很快就突现出来,于是医患纠纷现象就成了医疗过程中的特殊问题而备受关注。可以认为医患纠纷是现代社会的一个特殊的不良产物,也是医学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似乎可以这样说,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制观念的增强,或者说医院走入市场,必然会导致医患纠纷的增加。虽然这种现象是可以逐步解决或者减少发生的,但是这需要从根本上来解决问题,需要花大的功夫来调整医患间的利益矛盾。4、医患矛盾的应对办法4.1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尊重和信任是保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需要尊重和信任,但沟通是尊重和信任的桥梁。沟通需要充分的时间与适当的技巧,与患者沟通更需要耐心、用心,尽可能地多留时间与患者交流。社会竞
13、争日益激烈,时间就是财富;而对于医务工作者,时间更是生命。患者对病情拥有“知情权”,对治疗方案有“选择权”,沟通需要留给患者及其家属充分的时间去平衡和选择。在治疗过程中,及时与患者(家属)做充分必要做的沟通,使医患关系更加趋于平等与民主,易于取得患者的配合,提高治疗效果,减少医疗纠纷,促进整个社会和谐发展。4.2媒体正确引导是化解医患矛盾的“溶酶”正确舆论导向影响下形成的舆论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所不可或缺的东西。当前大家十分关心和关注医患关系,对总体形势应有一个正确的估计。从总体上看,医患关系是基本和谐之中存在着局部的不和谐;大的和谐之中存在小的不和谐。和谐是主流,不和谐是支流,我们绝对不可忽
14、视存在的问题,但也不能主观判断技术含量很高的医疗服务对错与否。正确引导患者及其家属客观、理性地对待医疗服务结果,不仅有利于医学技术的提高,更有利于患者的身心健康。只要有传媒作“溶酶”,就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传媒不要是井底之蛙,门缝看人,只报道医疗纠纷过程中医方的过错;而且不要过度报道,夸大医疗事故的发生率,无形的让患者提防,不信任医生。4.3法制化治理是解决医疗争议的关键一个让医患纠纷当是人双方都认为是公平、合理、有效的处理机制的关键是机构的组成和机构的隶属关系。交警的事故处理是与当事人双方完全割裂的执法机构,是完全以事实和相关条例处理事故,有一套完整的处理、协调、申诉和司法途径。医患纠纷处理
15、机制如果不具备中立性、执法性、规范性,是无法处理好纠纷的,也是无法得到医患纠纷双方值得信赖的处理机构,无法从根源上解决医患纠纷和矛盾,避免群体事件的发生。发生纠纷时,医患双方都可以立即拨打医疗纠纷“专号” ,独立司法机构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取证、谈话、笔录以及保护现场、清理闲杂人员和处置死体;随后,会公布初步意见、结果,征求双方意见,调节或进入赔偿阶段;如果性质恶劣或意见分歧,可以直接进入司法程序进行相关的医疗鉴定和诉讼阶段。首先,该机构要脱离医疗行业独立于司法机构,建立在公安系统或综合执法系统方面;其次,机构职能组成:公安法医、公安干警、 律师或司法人员三方面,达到:公正鉴定、取证医疗纠纷
16、物证、人证;制止暴力、保持正常医疗工作秩序;按程序处理、协调、申诉以及进入司法程序。4.4走出传统的误区是先行医患纠纷最大误区是让患者先进行医疗鉴定,导致患者的不信任和抵触情绪,只有在前两项无法解决后,载进入司法程序,只有在司法程序中,由法院组织进行医疗鉴定才能让患者感到公平和信任,过去医院纠纷让卫生局组织鉴定,相当于儿子犯错由老子处理,这就是为什么我国的医疗事故鉴定模式长期得不到老百姓的认可和信任,此模式不改,我国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将无法得到老百姓的认可和信任,中国的医疗纠纷将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无法得到老百姓的满意,医疗纠纷形成的医闹、群体事件将无法得以消除。4.5 “以人为本”的医院文化是和谐医患关系的保证 社会学家认为, “和谐社会” 是由人群组成的一种特殊形态的群体形式,是相当数量的人按照一定的规范发生相互联系的生活共同体。加强医院文化建设,用文化的力量维系医患关系的和谐统一,是打造“和谐医患关系”的必由之路。用情感的力量吸引患者、感染患者、调动患者,力求做到服务环境温馨化,服务流程人性化,服务项目透明化,医患沟通亲情化。在医患双方共同努力下,打造和的医院文化,促进医患关系和谐统一,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总之,和谐医患关系的重建,不仅要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还需要医患之间的充分沟通、相互尊重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