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附件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各单位:为全面加强校园电气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校园电气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电气火灾事故发生,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宁教体卫办 201795 号)和宁夏大学校园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宁大综治发2017 7 号) 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党政同 责、一 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的要求,严格执行学院安全稳定和电气安全管理有关制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师生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学院电气安全管理工作,从制
2、度上、机制上增强综合防范电气事故能力,继续促进学院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工作目标以建设最阳光、最安全校园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施策、联合发力,对校内电器产品质量、电气线路管理、建设工程电气安全、日常用电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我 2 院电气安全管理现状,建立完善电气设备的使用、检查检测和风险评估管理等制度,全面加强电气设备和日常用电安全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应急处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及时消除电气火灾安全隐患,广泛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切实提高学院电气火灾防范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三、阶段划分和工作安排2017 年 6 月开始至 20
3、20 年 4 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 年 6 月底前)。各单位要按照学院方案,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电气安全综合治理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校园电气火灾安全宣传氛围。(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 年 7 月至 2017 年 10 月)。各相关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自查,对电气线路、电器产品和日常用电安全等方面全面排查,积极协调配合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 年 11 月至 2020 年 4 月)。各单位要按照学院总体要求和行业规范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电气工程建设、电器产品质量
4、认证和采购、电气线路管理和日常用电安全管理等制度,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4 月)。各单位要按照学院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自 3 查,摸清本部门电器产品质量、电气线路和日常用电安全情况,协调配合后勤保障处开展督查检查,对存在的电气工程建设安全、电气线路、日常用电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不断完善电器产品质量、电气线路管理、电气工程建设安全、日常用电安全管理等制度,全面加强电气安全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应急处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确保各单位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四、治理内容及措施(一)全面摸排电器产品和电气线
5、路安全风险。后勤保障处要指导各单位对现有电器产品和电气线路安全现状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查看是否配备和使用 “三无 ”电器产品;电器产品、配电箱的选型、设置、安装是否与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相适应,防护措施是否有效;电气线缆选型和敷设方式是否符合国家、行业部门有关技术标准;临时线路敷设、管理是否符合用电安全要求。各单位在后勤保障处的指导下对各环节进行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建立相应分布档案。后勤保障处要对学院现有建筑物防雷防静电装置和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并提出合理性意见或建议(2017 年 9 月 20 日前完成)。(二)突出重点部位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教学系、相关职能部门和后勤保障处
6、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学生公寓、食堂、实验室、机房、图书馆、大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厅等重点部位电气安全的排查整治。重点查看电气线路有无老化、裸露问题,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火灾报警设施是否安好,疏散通道是 4 否畅通,日常防火巡查是否落实,火灾防控措施是否到位,有无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问题。负责实验室、网络机房等场所的单位,要经常对电气设备、线路进行检查维护,教育督促学生加强电气设备规范操作,防止发生安全问题(2017年 9 月 20 日前完成)。(三)加强建设工程电气安全管理和整治。后勤保障处要加强学院在建或维修工程的电气工程建设管理,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电气设
7、计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密防范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因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等隐患问题。(四)加强日常用电安全管理。各单位特别是各教学系要制定完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用电列入日常防火巡查内容,强化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检测,提高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能力。后勤保障处要完善电器产品质量认证和采购使用制度,在采购使用时要认真查看生产企业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严禁采购使用无证产品、套牌、贴牌假冒伪劣产品
8、,杜绝采购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要依法进行举报。后勤保障处要严格按要求配备专业电气工作人员(或维修人员)并按规定持证上岗。各系和后勤保障处 5 要加强师生员工安全用电常识教育,杜绝不规范、不安全用电行为,提高电气火灾防范意识和能力。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部署,细化治理目标和措施,务求治理实效。特别是针对学生公寓、食堂、超市(商店)、物业等外包、经营场所,要按照谁管理、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外包、经营企业(个人)全面彻底开展排查整治,确保不留空白和“死角” 。 (二)加强协作,
9、形成有效合力。各单位要加强与后勤保障处、保卫处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厘清职责任务,建立完善沟通协作机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形成合力进行治理。加大联合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有力推进。(三)突出重点,抓好内容整治。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全面细致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确保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有效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彻底消除电气火灾安全监管盲区和漏洞,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四)广泛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各单位要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安全教育
10、培训内容,采取多种方法手段,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师生宣传普及用电安全、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 6 知识,提高电气火灾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指定一名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联系人,及时收集报送各类信息。请于 2017 年 7 月 8 日前将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信息报送综治办。2017年 9 月 12 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 2018 年起,每年 6 月12 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每年 12 月 12 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2020 年 4 月 1 日前报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地点:学生事务大厅保卫窗口;联系人:万立鹏;联系电话:0951-2043200以上材料报送将作为年底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保卫处 2017 年 6 月 2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