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安全文明责任协议书甲方:区水利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区水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特签订本协议书。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安利临时停车场工程2工程范围:本项目位于分界巷堤段(堤防桩号为38+77038+575),地块紧邻沿江大道和来正街,新建防洪墙线型向外推090m后,新老堤防之间用地,即本工程拟建临时停车场范围。3工程地点:分界巷堤段,长度295米。二、施工期限:自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止。三、乙方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张世国联系电话:18981289999现场安全
2、负责人:张仕联系电话:15692917753韦绍联系电话:15631638152四、甲乙双方相关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进场的相关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相关管理规定。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相关安全生产规定,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熟知、掌握本工种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3、乙方需设立专职安全员,按相关规定经常性进行安全施工检查。4、乙方必须确保所有职工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措施,必要的情况下施工现场须设置围挡和提示牌,隔离施工现场对游客的影响。5、与施工相关的机动车辆只能在施工现场限定区域内限速行驶,其他必要的非机动车必须经甲方同意后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通行。6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尘土垃圾必须当天清理干净。对由乙方施工原因引起的污染、交通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7、乙方在施工中对施工现场现有的绿化、设施设备有破坏的或者需要移动的情形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对破坏的相关绿化及设施设备事后需按原样恢复。8、乙方在施工期内做好自身安全保护,出现大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9、在施工期间,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场地、设施、设备等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由于乙方的相关施工行为对第三方造成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六、若有新增内容条款,做为本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施工结束后自行失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