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车库施工合同地下车库施工合同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_2、工程地址 _第二条、承包范围1、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工程量报价清单与施工图纸承包*地下车库施工工程。2、本合同与附件必须同时使用(含报价 )第三条、承包方式本工程乙方采取包设计、 包人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申办停车场经营许可证的方式承包。第四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总造价 (人民币 ):_(元 )
2、,大写 _。该费用已包括材料、人工费、施工管理费与税费。2、竣工结算 :在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范围内固定总价包干 ,在施工过程中不因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上涨或下跌而调整 ;若甲方原因 ,在地下车库施工合同图纸范围内重新需要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时,增加项目或减少项目单价按合同清单单价计算。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工程无预付款,乙方进场施工七天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工程量的 20做为工程预付款即人民币_ 元。2、乙方材料全部进场并完成合同工程量的95时 ,甲方应再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80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进度款。3、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十四天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全部结算工程款的95 ,
3、剩余 5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满一年后七日内予以支付。第六条、工程期限施工场地达到乙方施工要求后,自接到甲方书面进场通知之日起_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如因甲方变更设计、场地原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延误工期 ,经甲方确认可顺延工期 ,最后确定竣工日期。第七条、竣工验收竣工验收 :乙方应自检合格后书面通知甲方与政府主管部门验收 , 自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 ,七天内甲方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 ,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书 ,乙方将工程交付给甲方使用。第八条、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地下车库施工合同1、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要达到乙方的施工要求,以保证工程按合同工期顺利完工 ;2
4、、在乙方施工期间 ,有关用水用电的费用 ,由甲方提供 ;3、在施工内容发生变更时,及时为乙方办理现场签证单;4、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确保乙方能进场施工;5、因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按时支付工程款给乙方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措施,如果发生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2、乙方应做好现场管理工作 ,且必须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乙方进场的所有施工工具、材料应自行妥善保管 ,如发生失窃 ,甲方不负任何责任。3、乙方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 ,因现场原因需要局部优化调整施工方案时,应及时报告甲方。4、工程施工时 ,乙方必须负责做好原有产品保护。 工程竣工后 ,负责
5、清理因乙方工程造成的施工垃圾。第九条、违约责任1、除甲方原因外 ,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的工期按时完成全部工程,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3的计算方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责任。2、甲方必须按合同要求按时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未按时支付工程款 ,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3的计算方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地下车库施工合同关责任。第十条、其它1、本合同的有效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圆满履行完本合同的条款时止。2、本合同任何内容的修改,必须甲、乙双方进行协商 ,并签订补充协议或书面文件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经双方签字、 盖章后及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