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1 )固定资产确认的价值标准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 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为: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 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在 800 元以上。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需要注意的是,与企业相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的标准及分类有其特殊性。( 2)固定资产的分类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 房屋和建筑物、 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 3)应设置的科目为: “固定资产 ”和
2、 “固定基金 ”( 4)主要账务处理:除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之外,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与固定基金的账面余额应当是一致的。购置: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 事业支出 / 专款支出等贷:银行存款同时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接受捐赠: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1融资租入:借:固定资产贷:其他应付款支付租金时:借:经营支出贷:固定基金同时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查: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增加固定资产,同时增加固定基金;盘亏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原价,冲减固定资产,同时冲减固定基金。固定资产的处置:在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的同时,对取得的残料变价收入,应计入专用基金(修购基金),对于发生的清理费用,应冲减专用基金(修购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