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文由 davis6533 贡献doc 文档可能在 WAP 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 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幼儿园设计【本章重点和难点】分析幼儿生活的特点以及与环境的关系;幼儿园建筑安全设计要求。第一章 概论 1)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 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 大型:10 个班至 12 个班。 中型:6 个班至 9 个班。 小型:5 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 5 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 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 1520 人,托儿大
2、班 2125 人。 2幼儿园:小班 2025 人,中班 2630 人,大班 3135 人。 2)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 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 1 基地选择 1) 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 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 在三个班以下时, 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 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 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2) 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1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
3、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2 总平面设计 1) 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 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 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 间。 2) 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 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60 。各游戏 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 二、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
4、下式计算值: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 积18020(N1) 注:1180、20、1 为常数、N 为班数(乳儿班不计) 。 2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30m 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贮水深度不 超过 0.3m 的戏水池等。 4) 托儿所、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并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5)托儿所、幼儿园宜在供应区内设置杂物院,并单独设置对外出入口。基地边界、游 戏场地、绿化等用的围护、遮拦设施,应安全、美观、通透。 第三章 建筑设计 1 一般规定 1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并应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 计规程中的分区要求及有关规定。22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必
5、须按规定设置。服务、供应用房可按不同的规模进行 设置。 一、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乳儿室、配乳室、喂奶室、卫生间(包括厕所、盥洗、 洗浴) 、衣帽贮藏室、音体活动室等。全日制托 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与寝室宜合并设置。 二、服务用房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保育员值宿室、教职工办公室、会议 室、值班室(包括收发室)及教职工厕所、浴室等 。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不设保育员值宿室。 三、供应用房包括幼儿厨房、消毒室、烧水间、洗衣房及库房等。 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相互干扰,方便使用管理,有利于交通疏散。 严禁将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生活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下表规定。 生
6、活用房室内最低净高(m)房间名称 活动室、寝室、乳儿室 音体活动室 净高 2.80 3.60注:特殊形状的顶棚、最低处距地面净高不应低于 2.2.0m。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造型及室内设计应符合幼儿的特点。 托儿所、 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 少于 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 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 建筑侧窗采光的窗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窗地面积比3房间名称 音体活动室、活动室、乳儿室 寝室、喂奶室、医务保健室、隔离室 其它房间窗地面积比 1/5 1/6 1/8注:单侧采光时,房间进深与窗上口距地面高度的比值
7、不宜大于 2.5。 音体活动室、活动室、寝室、隔离室等房间的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 50dB,间隔墙 及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 RW 不应小于 40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 不应大于 75dB。 2 幼儿园生活用房 1)条幼儿园生活用房面积不应小于表 3.2.1 的规定。 2)寄宿制幼儿园的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贮藏室应设计成每班独立使用的生活 单元。 3)单侧采光的活动室,其进深不宜超过 6.60m。楼层活动室宜设置室外活动的露台 或阳台,但不应遮挡底层生活用房的日照。 4)幼儿卫生间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卫生间应临近活动室和寝室,厕所和盥洗应分间或分隔,并应有直接的自然通风。
8、生活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房间名称规 模 活动室 寝室 卫生间 衣帽贮藏室 音体活动室 大 50 50 15 9 150 型 中 50 50 15 9 120 型 小 50 50 15 9 90 型 备 注指每班面积 指每班面积 指每班面积 指每班面积 指全园共用面积注:1全日制幼儿园活动室与寝室合并设置时,其面积按两者面积之和的 80%计算。42全日制幼儿园(或寄宿制幼儿园集中设置洗浴设施时)每班的卫生间面积可减少 2 。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集中设置洗浴室时,面积 应按规模的大小确定。 3实验性或示范性幼儿园,可适当增设某些专业用房和设备,其使用面积按设计任务 书的要求设置。 二、盥洗池的高度为
9、 0.500.55m,宽度为 0.400.45m,水龙头的间距为 0.35 0.4m。 三、无论采用沟槽式或坐蹲式大便器均应有 1.2m 高的架空隔板,并加设幼儿扶手。 每个厕位的平面尺寸为 0.80m0.70m,沟槽式的槽宽为 0.160.18m,坐式便器高度为 0.250.30m。 四、炎热地区各班的卫生间应设冲凉浴室。热水洗浴设施宜集中设置,凡分设于班内的 应为独立的浴室。 5) 每班卫生间的卫生设备数量不应少于表 3.2.5 的规定。每班卫生间内最少设备数量污水池 (个) 大便器或 沟槽(个 或位) 4 小便槽 (位) 盥洗台 (水龙 头、个)68 2 淋浴(位)146 供保教人员使用
10、的厕所宜就近集中,或在班内分隔设置。 7 音体活动室的位置宜临近生活用房,不应和服务、供应用房混设在一起。单独设置 时,宜用连廊与主体建筑连通。3、托儿所生活用房 、 1) 托儿所分为乳儿班和托儿班。乳儿班的房间设置和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下表的规5定,托儿班的生活用房面积及有关规定与幼儿园相同。 乳儿班每班房间最小使用面积房 间 乳 喂 配 卫 贮 儿 奶 乳 生 藏 名 室 室 室 间 室 称 使 用 面 5 15 8 10 6 积积2)乳儿班和托儿班的生活用房均应设计成每班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托儿所和幼儿园 合建时,托儿生活部分应单独分区,并设单独 的出入口。 3)喂奶室、配乳室应符合下列规
11、定: 一、喂奶室、配乳室应临近乳儿室,喂奶室还应靠近对外出入口。 二、喂奶室、配乳室应设洗涤盆。配乳室应有加热设施。使用有污染性的燃料时,应有 独立的通风、排烟系统。 4) 乳儿班卫生间应设洗涤池二个, 污水池一个及保育人员的厕位一个 (兼作倒粪池) 。 4 服务用房 1) 服务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2) 医务保健室和隔离室宜相邻设置,幼儿生活用房应有适当距离。如为楼房时,应设 在底层。医务保健室和隔离 务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房间规模名称 医务保健室 隔离室 晨检室 大型 12 28 15 中型 12 8 12 小型 10 8 106应设上、下水设施;隔离室应设独立的厕所。 3)晨
12、检室宜设在建筑物的主出入口处。 4)幼儿与职工洗浴设施不宜共用。 5 供应用房 1)供应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供应用房最小使用面积房间名称规模 厨 主副食加工间 主食库 副食库 房 冷藏库 配餐间 消毒间 洗衣房 大 45 15 15 8 18 12 15 型 中 36 10 15 10 6 15 10 12 4 10 8 8 型 小 30 型2) 厨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托儿所、幼儿园的厨房与职工厨房合建时,其面积可略小于两部分面积之和。 二、厨房内设有主副食加工机械时,可适当增加主副食加工间的使用面积。 三、因各地燃料不同,烧火间是否设置及使用面积大小,均应根据当地情况
13、确定。 四、托儿所、幼儿园为楼房时,宜设置小型垂直提升食梯 6 防火与疏散 1)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外,尚应符合本节 的规定。 2)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不应设在四层及四层以 上;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设在三层及三层以上;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超过一层。平 屋顶可做为安全避难和室外游戏场地,但应有防护设施。 3) 主体建筑走廊净宽度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7走廊最小净宽度 m房间名称房间布 置 生活用房 服务供应用房双面布房 1.8 1.5单面布房或外廊 1.5 1.34) 在幼儿安全疏散和经常出入的通道上,不应设有台阶。必要时可
14、设防滑坡道,其 坡度不应大于 112。 5) 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 0.60m。 二、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 0.11m。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 0.20m 时, 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三、楼梯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 0.15m,宽度不应小于 0.26。 四、在严寒、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安全疏散楼梯,应有防滑措施。 6)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应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应小于 1.20m。疏散通道 中不应使用转门、弹簧门和推拉门。 第七节 建筑构造 1) 乳儿室、活动室、寝室及音体活动室宜为暖性、弹性地面。幼儿经常
15、出入的通道 应为防滑地面。卫生间应为易清洗、不渗水并防滑的地面。 2) 严寒、寒冷地区主体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设挡风门斗,其双层门中心距离不应小 于 1.6m。幼儿经常出入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距地 0.601.20m 高度内,不应装易碎玻璃。 二、在距地 0.70m 处,宜加设幼儿专用拉手。 三、门的双面均宜平滑、无棱角。 四、不应设置门坎和弹簧门。8五、外门宜设纱门。 3) 外窗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活动室、音体活动室的窗台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 0.60m。 楼层无室外阳台时,应设护栏。距地面 1.30m 内不应设平开窗。 二、所有外窗均应加设纱窗。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及隔离室的窗应有遮光设施。 4) 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 1.20m,内侧不应设有支撑。护栏宜采用垂 直线饰,其净空距离不应大于 0.11m。 5) 幼儿经常接触的 1.30m 以下的室外墙面不应粗糙,室内墙面宜采用光滑易清洁的 材料,墙角、窗台、暖气罩、窗口竖边等棱角部位必须做成小圆角。 6) 活动室和音体活动室的室内墙面,应具有展示教材、作品和环境布置的条件。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