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药物使用和管理制度1. 科室设专人负责药品的管理,接受药剂科人员的定期检查、核对与指导。2. 各科室的药品应根据需要定基数,适量领取,防止积压。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药品,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挪用科室药品。3. 根据药品的种类与性质将外用、口服、注射、静脉用药分别放置、分类保管,方法正确。药物必须存放在原装盒(瓶)内,标签规范、完整、清晰,标签不清或有涂改时不得使用,冰箱等贮存药品的设备符合要求。 4.各科护士应严格掌握特殊、重点药物使用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药物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5使用时应进行心电监护的药物,护士应遵医嘱严密观察心电监测并及时记录。6.特殊药物使用时,应加强巡视,观察患者使用后局部及全身反应。7.医护人员可在医院内网网页中查询所需药品的信息及不良反应。8.如果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或输液反应时,应根据相应的应急处理流程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