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都昌三中初中课改部考评方案(初 稿)为了使都昌三中初中课改能有序有效地进行,学校课改部通过集体讨论,特制定考评方案如下:一、 考评奖的来源学校将原初中课改部课时津贴 20 元/节,提高到 25 元/节,但任课教师们仍享受津贴 20 元/节,学校把增加的 5 元/节,全用于课改部教学考评奖。二、 考评方法1、课改部考评分两大块,一是月考成绩及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二是质检考评及检测结果(详见质检考评细则) 。两块考评所占比例如下:(1)在初级阶段(课型打造初期,即课改开始的第一学年)成绩考评与质检考评的比例为 3:7。(2)在中级阶段(即课改的第二学期,初三年级除外)成绩考评与质检考评的比例为 5
2、:5。(3)在高级阶段(即初三年级阶段)成绩考评与质检考评的比例为 7:3。2、教学成绩考评方法每次考试成绩都以期末考试成绩作为对比标准,每位教师每次考核以满分为 100 分为基础分。考评分三大块:一是学生平均成绩最大进步奖;二是学科成绩最大进步奖;三是年级前十位奖。(1)学生平均成绩最大进步奖学生平均成绩最大进步奖是本次考试成绩学生排名和期末考试排名相比较,按平均成绩进步的名次排位,排第一位奖该班所有任科老师 20 分;排第二位奖该班所有任科老师 10 分;排第三位奖该班所有任科老师 5 分。反之,排列第四位扣该班所有任科老师 5 分,排列第五位扣该班所有任科老师 10 分,排列第六位扣所有
3、任科老师 20 分。(2)学科最大进步奖学科最大进步奖是本次考试成绩(九科均按百分计算)按每学科计平均成绩和期末考试平均成绩相比较,按成绩进步大小排位。排名第一位奖该学科组教师 40 分,排名第二位奖该学科组教师 20 分,排名第三位奖该学科组教师 10 分,排名第四位奖该学科组教师 5 分,排名第五位该学科组教师不奖不罚,第六位扣该学科组教师 5 分,第七位扣该学科组教师 10 分,第八位扣该学科组教师 20 分,第九位扣该学科组教师 40 分。三、年级前十位奖各年级 A 班获年级前十位的同学的班级任科教师获奖励分数。各年级 B 班获年级 B 班前十位的同学的班级任科教师获奖励分数。具体奖励为获第一位奖该班任科教师 20 分,第二至五位奖该班任科教师 15 分,第六至十位奖该班任科教师 10 分。期中 B班进入年级前十位奖励分数翻番。反之,每班全年级倒数 5 位的同学的班级应受罚。具体惩罚方案为:(1)第一次月考为准,连续两次倒数 5 位内(按每学期计算)扣除该班科任老师 10 分,两次以上扣除该班任科老师分数倍增,即 20 分,以此类推倍增扣分。都昌三中课改部2013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