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查报告单回查认定制度1、三查报告单必须是经干职办同意或委托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出具的规范性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未经干职办同意或委托的三查对象从外地寄回的三查报告单一律无效。2、寄回的三查报告单 (即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先由本部门、单位调查核实真伪,如属假证明,立即立案调查,限期返回三查。 规范的证明由单位计生专干收集签字,交干职办统计股。3、干职办每次三查结束,对各部门送来的三查报告单由专人负责,与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三查服务信息一一进行核对,并将核对结果进行备案。规范的三查报告单统一上会研究认定。3、三查报告单由干职办主任负责召集班子成员、秘书、统计、和相关包组人员进行认定。会议认定的报告单交统计存档。4、未通过会议认定的三查报告单,由包组人员退回三查对象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督促,限期返回三查。如出现假三查报告单,将追究本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本人立案调查, 按照省条例规定予以处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