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学历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照片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服务基层项 目服 务 地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服务地意见年 月 日派出单位意见年 月 日注:1、 “服务地意见”一栏,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2、 “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省教育厅盖章,2010 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 “西部计划” “晋西北计划”以及 2010 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山西团省委盖章。3、参加“西部计划” 、 “晋西北计划” 、 “农村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直接由省有关部门盖章。其中参加“农村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现续聘在职的,须填写服务地同意报考意见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