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标识与检验状态标识说明产 品 标 识 说 明项目内容标识内容责任岗位备 注原材料规格、牌号、入库批次号库管员无材质单的,库管员可与采购员协调或有权拒收。物资入库名称、规格、图号、数量库管员无标识、标识不清或质量证明书不齐全的,库管员有权拒收。零(部)件、半成品、成品产品编号产品图号班组长产品编号由生产部在计划中下达,厂办随加工图纸一起转达车间。检 验 状 态 标 识 说 明项目内容检验状态责任岗位备 注进厂物资(包括原材料)未检或自制完工未检产品“待检”库管员操作者表示:暂时等待检验的产品。不可领用。在产品无操作者表示:正在加工的产品。暂不做状态标识合格产品“合格”检验员务必去掉“待检”标
2、识。可以领用。不合格产品“”检验员表示:不合格品待处理。不可领用。不合格产品返工/返修后合格的产品“”检验员表示:满足设计或制造要求。可以领用。让步条件下接收的产品,即:回用产品。“H”检验员表示:未经返修但不影响使用的产品。可以领用。判废产品“”检验员表示:无法进行使用的产品。不可领用废品“”检验员表示:直接拒检的产品。不可领用。注意:各单位应清楚检验状态标识,严谨不标识检验状态或上道工序未检流入下道工序,违者责任自负。 质控部 2010年6月23日一、 产品标识管理要求 责任人:生产部长、库管员、责任操作者。1、 生产过程中,要求所有“在产品”、“成品”、“部件”标识产品编号(生产部下计划
3、时提供)和图号。二、 检验状态标识管理要求责任人:库管员、检验员、责任操作者。1、 物资入库前由库管员检查物资的标识,对标识不齐的一律要求补齐方可进行检验;对于暂时未检的产品要求做好“待检”状态。未有标识的检验员有权“拒检”。2、 检验完合格的产品要求在产品本体醒目处标识“合格”状态(方便时可注明检验日期),同时去除掉“待检”状态,原则为:小件划区,大件逐件标识。3、 检验完不合格的产品要求在产品产品本体醒目处标识“”状态,表示“不合格品待处理”,对已有判定结果的不合格品经返修返工合格和让步条件下使用的,要求在“”旁边打“”以表示此类不合格品可以领用;对报废的不合格品,要求在“”旁边打“”,表示此类不合格品为废品,严禁领用。4、 检验时可以直接判废的产品直接在产品上打“”,表示此产品为废品,严禁领用。5、 对于无检验状态标识的产品或检验状态标识不清的产品,库管员有权要求检验员重新检验。6、 库管员在给工人发料或工人直接领料时,只可领用带有“合格”、 “”以及“H”状态的产品,严禁领用无检验状态标识或“待检”、“”、“”、“”检验状态产品。7、 必须对不合格品进行划区或立牌管理,凡检出的不合格品必须集中堆放在一起,标识“待处理”状态,不得与合格品混淆在一个区域,对于返工返修合格品或回用的产品可与合格品一起存放。8、 生产过程中如发现“合格”产品不易于装配时,应由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