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湾子学校教师车辆出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全校师生的安全,防止机动车辆出入校园造成安全事故,对出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教职工驾机动车辆出入校园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2、课间期间机动车辆不得在校内行驶(如遇特殊情况例外)。3、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不得停放在大门外陡坡地带,防止车辆自动滑行,造成安全事故。4、教职工驾机动车辆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不驾无牌车、报废车,不无证驾驶。5、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和财物,自己应妥善保管,严防盗窃事故发生。6、一切载货车辆,都要经领导或后勤处批示方可出入校园。7、为方便教师出行,教师可申请为车辆配备大门遥控器。在车辆进出大门使用遥控开关门时必须确保安全。如因为个人使用不当出现安全事故后果由教师个人负责。且教师在调离本单位或不开车等情况不需要大门遥控器时必须将遥控器交回学校保卫处。(领取遥控教师签字: )8、 教师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