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公司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强化岗位责任落实,规范岗位人员行为,确保岗位人员能够集中精力操作,根据永煤公司关于禁止关键岗位人员带手机上岗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如下:1、岗位运行人员(包括岗位人员和中控人员)上班期间一律不准携带手机,上述人员携带的手机由所在单位在接班时统一保存,交班时统一发放。2、管理人员、检修人员进入现场只能使用手机接打电话,不得使用手机发短信、玩游戏、上网、看电子书等。3、甲醇罐区、二甲醚罐区、新建成品罐区、液氧罐、柴油罐、液化气罐、装卸车区域等易燃易爆区域,进入人员必须关闭手机,严禁使用手机接打电话。4、装卸车过程中,甲醇、二甲醚、液氧罐装卸车外来人员的手机,由装卸车人员统一收集保管,不准携带进入装卸车区域。5、各单位对保存的生产运行人员的手机,要设置专门的存放地点,采取保安措施,避免因管理不当,造成职工个人财产损失。6、本规定实施后,根据岗位生产需要及岗位实际情况,公司统一配备一定数量的行政电话及功能简单的手机,保证职工班中正常工作和遇紧急情况时的通讯联络需要。7、凡不执行本规定,出现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一律按一般“三违”处理。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