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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双责”制度.doc

上传人:HR专家 文档编号:11557356 上传时间:2020-06-23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70.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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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呼吉尔特卫生院“一岗双责”制度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组的决定,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管理好队伍,又要抓好业务,即一个岗位两个责任。 第三条 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即责任人)为党组织(班子)成员和二级班子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及副职)。 第四条 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院长对全院工作和人员负责,党组织(班子)成员对分管(联系)工作和人员负责,二级班子成员对本科室工作和人员负责。责任人的责任延伸到八小时以外。 第五条 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督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 (

2、一)院长每半年对全院工作定期督查一次以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 (二)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季度定期对分管(联系)工作督查一次以 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 (三)二级班子成员每月召开一次本科室工作会议,回顾和检查本月的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并适时开展对本科室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进行督查。 第六条 党组(班子)成员每半年向院党总支委员会汇报一次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分管(联系)领导汇报本部门的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 第七条 一岗双责责任人要做好交心谈心工作。 (一)交心谈心的范围为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 (二)院长每年要与全院干部职

3、工每人交心谈心一次以上; (三)分管(联系)领导每年要与分管(联系)部门的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两次以上; (四)二级(科室)班子成员每年要与其科室的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四次以上; (五)领导主动与下属、下属主动与领导交心谈心次数不限。 第八条 领导与领导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科室内部之间、干部职工之间、内部与外部之间要进行广泛的交心谈心活动,时间、次数不限。 第九条 责任人督查工作和交心谈心要有书面记录,以记录资料备查。 第十条 一岗双责责任人在督查工作和交心谈心时发现干部职工存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做好工作,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联系)领导或院

4、长汇报。 第十一条 对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不出问题的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二条 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出现问题的责任人,酌情给予处罚: (一)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该责任人的评先选优资格,并对责任人按人均奖的比例扣发一岗双责责任奖; (二)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被书面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的,每出现一人次扣发该责任人一岗双责责任奖100元。 第十三条 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情况作为该责任人的晋级、晋职、评先选优条件之一。 第十四条 干部职工受诫勉谈话(含诫勉谈话)以上处理的,以

5、院党组织研究的决定或有关部门的处理决定为依据;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该处分而隐瞒不报党组织研究被发现的,全扣发该责任人一岗双责责任奖,并对该责任人按组织程序给处理。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试行。(一岗双责医院应用说明)一、医院党政一把手、分管副书记副院长、职能科负责人、业务科室主任及护士长是本单位抓好医德医风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与医院签订的行风建设责任书的要求,要一手抓医院(科室 )的业务管理,一手抓医德医风建设,在医德医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业务管理工作与医德医风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督促检查,一起考核落实。 三、严格按照医院科室职业道德建设评分方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科室及个人的奖罚直接挂钩。对工作中发现、反映出的问题列入个人及科室的医德档案,认真处理,并研究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法。 四、对发生的不正之风行为要认真调查,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区、市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严肃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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