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评标办法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1.总则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 2001 年第 12 号令)、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 2006 年第 5 号令)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
2、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1.4 本工程评标采用 综合评标法(双信封)。满分 100 分,其中商务与技术标(第一信封)90 分。经济标(第二信封)10 分。2评标组织及职责2.1 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 5 人。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2.2 评标委员会职责评标委员会职责为:(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3)进行商务文件和
3、技术建议书的详细评审;(4)进行商务技术建议书文件评分并推荐参加经济标报价投标单位;(5)进行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6)建议是否重新招标;(7)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3评审程序3.1 评标准备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它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3.2 评审程序(1)初步评审;(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4)投标文件的澄清;(5)对商务文件和技
4、术建议书进行评分;(6)对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进行评审;(7)综合评分;(8)推荐中标候选人;(9)编写评标报告。4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符合招标
5、文件规定;(5)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5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
6、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废标处理。6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及企业信誉情况进行评审打分。商务与技术标(第一信封)满分 90 分。其中技术部分满分 40 分,商务部分满分 50 分。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对所有评标专家打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确定。评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
7、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6.2 技术评审 (40 分)技术方案的评分主要考查投标单位对具体工程的了解程度,包括内容为:(1) 项目管理实施方案、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计量与支付控制、合同与信息管理、组织与协调、安全监理措施、环境监理、监理旁站等满分 25 分;(2)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分析满分 10 分;(3)对项
8、目管理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满分 5 分。与本工程相适应即可得总分 60的分,按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给予适当加分。6.3 商务评审(50 分)1、总监理工程师:满分为 20 分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 10 分,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类似工程监理相应职务的项目个数每增加一个加 5 分,最多加 10 分;2、监理业绩: 满分 30 分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 10 分,与资格审查要求相比,每增加一个类 似 工 程 施工 监 理 业 绩 加 5 分,最多加 20 分;7 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评审7.1 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第二次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进行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
9、的主要条件:(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完整、页码连续,无缺页、错页; (2)投标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造价人员在监理服务费报价表右上角签字并加盖资格印章,并附有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及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正本附彩色打印件);(4)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5)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6)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不低于招标人公布的概算批复建筑安装工程费与概算批复监理监理取费费率乘积的80%。(7)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8)投标文
10、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7.2 计算财务得分在开标现场,宣读完投标人的投标价后,当场计算评标基准价。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由投标人代表或监标人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浮动系数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抽取范围为:1、0.995、0.99、0.985、0.98、0.975、0.97),抽取时间为投标截止后至唱标前,抽取方法为招标代理人事先封装便签的信封,交给现场监督人员,由投标人代表或监标人现场抽取,并对其他未开封浮动系数
11、进行查验。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算术性符合结果发生变化。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者,经济标得分为满分 10 分,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 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用公式表示如下:EDF10/11式中: F1 投标人财务得分;F 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D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D 评标基准价;E 0.5。财务得分最低为 0 分。7.3. 综合得分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
12、商务评分、企业信用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7.4 算术性修正招标人将对综合得分第一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1)当监理服务费计费额、监理服务费基价、监理服务费基准价计算错误时,按正确的数额或系数修正,当监理服务费计算错误时,按填报的浮动幅度值修正;(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或总价与概算批复建安费之比的费率低于招标人公布费率 80%的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若修正
13、后的最终投标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价,则签订合同时以最终投标价为准;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细目的单价或合价。8投标文件的澄清(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它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废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9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投标报价也相等,以企业信用分得分高的优先;若企业信用分得分也相等,以商务得分高的优先;若商务得分也相等,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早的优先。如经评审,出现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和本项目施工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参股或者相互任职或工作的情况,将优先推荐本项目施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施工监理标段则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