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7588-2003与1995区别一、 试用范围:GB7588-2003比GB7588-1995加入了病床电梯,其它不变。二、 井道的封闭:GB7588-1995:5.2.1 特殊情况,在不要求井道起防止火灾漫延以保护建筑物的地方,允许:a) 除入口面外,限定其它各面墙的高度为2.5m,以超过通常人们可能接触到的高度; b)井道入口面,从距层站地面2.5m高度以上,可使用网格或穿孔板。(如轿厢门有机械锁,可不采用本条规定的保护装置)。网格或穿孔的尺寸,无论水平方向或垂直方向测量,均不得大于75mm。GB7588-2003:5.2.1.2 部分封闭的井道 在不要求井道在火灾情况下用于防止火焰蔓
2、延的场合,如嘹望台、竖井、塔式建筑物联结的观光电梯等,井道不需要全封闭,但要提供:a) 在人员可正常接近电梯处,围壁的高度应足以防止人员:-遭受电梯运动部件危害-直接或用手持物体触及井道中电梯设备而干扰电梯的安全运行。1) 在层门侧的高度不小于3.50m;2) 其余侧,当围壁与电梯运动部件的水平距离为最小允许值0.50m时,高度不应小于2.50;若该水平距离大于0.50m时,高度可随着距离的增加而减少;当距离等于2.0m时,高度可减至最小值1.10m。b) 围壁应是无孔的;c) 围壁距地板、楼梯或平台边缘最大距离为0.15m;d) 应采取措施防止由于其他设备干扰电梯的运行;e) 对露天电梯,应
3、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例如,沿建筑物外墙安装的附壁梯。三、 井道壁强度:GB7588-1995:5.3 井道壁、底面和顶板应:a) 用坚固、非易燃材料制造,而这种材料本身不容易产生灰尘;b) 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对于无轿门电梯,当300N的力垂直作用在面对轿厢进口的井道壁上的任何位置且均匀的分布于5cm2 的圆形或方形面积上时,应:1. 无永久变形;2. 弹性变形不大于10mm。GB7588-2003:5.3.1 井道壁的强度 为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井道壁应具有下列的机械强度,即用一个300N的力,均匀分布在5cm2 的圆形或方形面积上,垂直作用在井道壁的任一点上,应:a) 无永久变形;b) 弹
4、性变形不大于15mm。5.3.2 底坑底面的强度5.3.2.1底坑的底面应能支撑每根导轨的作用力(悬空导轨除外): 由导轨自重再加安全钳动作瞬间的反作用力。5.3.2.2轿厢缓冲器支座下的底面应能承受满载轿厢静载4倍的作用力。5.3.2.3 对重缓冲器支座下(或平衡重运行区域)的底坑的底面应能承受对重(或平衡重)静载4倍的作用力。5.3.3 顶板的强度对无需承受6.3.1和6.4.1规定载荷的顶板,在其悬挂导轨情况下,悬挂点应至少能承受G5.1规定的载荷和力。四、 井道内的防护:GB7588-1995:5.6 装有多台电梯的轿厢和对重的井道 在井道的下部,在不同电梯的运动部件(轿厢与对重)之间
5、,应设置隔障。这种隔障应至少从轿厢或对重行程的最低点延伸到底坑地面以上2.50m的高度。如果轿厢顶部边缘与相邻电梯的运动部件(轿厢或对重)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0.30m;5.6.1所要求的隔障应延长贯穿整个井道的高度,并应超过其有效宽度。有效宽度应不小于被防护的运动部件(或其部分)的宽度加上每边各0.10m后的宽度。GB7588-2003:5.6.1 对重(或平衡重)的运行区域应采用刚性隔障防护,该隔障从电梯底坑地面上不大于0.30m处向上延伸到至少2.50m的高度。其宽度应至少等于对重(或平衡重)宽度两边各加0.10m。如果这种隔障是网孔型的,则应该遵循GB12265.1-1997中4.5.1
6、的规定。 特殊情况,为了满足底坑安装的电梯部件的位置要求,允许在该隔障上开尽量小的缺口。5.6.2 在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中,不同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应设置隔障。如果这种隔障是网孔型的,则应该遵循GB12265.1-1997中4.5.1的规定。5.6.2.1 这种隔障应至少从轿厢、对重(或平衡重)行程的最低点延伸到最低层站楼面以上2.50m高度。宽度应能防止人员从一个底坑通往另一个底坑。5.6.2.2 如果轿厢顶部边缘和相邻电梯的运动部件轿厢、对重(或平衡重)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0.50m,这种隔障应该贯穿整个井道。其宽度应至少等于该运动部件或运动部件的需要保护部分的宽度每边各加0.10m。五、 底
7、坑:5.7.3.3 当轿厢完全压在它的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GB7588-1995 :a) 底坑中应有足够的空间,该空间的大小应能放进一个不小于0.50m*0.60m*1.0m的矩形体为准,矩形体可以任何一个面着地。b)底坑底与1) 轿厢最低部分之间的净空距离除下面2述及的外,应不小于0.50m。2) 导靴或滚轮、安全钳楔块、互脚板或垂直滑动门的部件之间的净空距离不得小于0.1m。GB7588-2003: a) 底坑中应有足够的空间,该空间的大小应能放进一个不小于0.50m*0.60m*1.0m的矩形体为准,矩形体可以任何一个面着地。 b)底坑底和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
8、0.50m,下述之间的水平距离在0.15m之内时,这个距离可最小减少到0.10m。1) 垂直滑动门的部件、护脚板和相邻的井道壁;2) 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c)底坑中固定的最高部件,如补偿绳张紧装置位于最上位置时,其和轿厢的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30m,上述b)1)和b)2)除外。六、底坑内设置:5.8条88-2003比GB7588-1995增加了井道灯开关,在开门去底坑时应易于接近。七、 井道照明: GB7588-1995:5.9 井道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气照明,在维护维修期间,即使门全部关上,井道亦能被照亮。照明装置应这样设置:井道最高和最低点0.50m以内,各装设一盏等,中间最
9、大每隔7m设一盏灯。对于采用5.2.1中“特殊情况”规定的非封闭式井道,如果井道周围有足够的照明,井道中可不设照明。GB7588-2003:5.9 井道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气照明装置,即使在所有门关闭时,在轿顶面以上和底坑地面以上1m出的照度均至少为50lx。照明装置应这样设置:距井道最高和最低点0.50m以内各装设一盏灯,再设中间灯。对于采用5.2.1.2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不设照明。八、 层门 GB7588-1995:7.1.1 进入轿厢的井道开口处应装设无孔的层门。门关闭后,门扇之间及门扇与力柱、门楣和地坎之间间隙应尽可能的小。对于乘客电梯,此间隙不得大于6m
10、m;对于载货电梯,此间隙不得大于8mm。为了避免运行期间发生剪切的危险,自动滑动门的外表面不应有大于3mm的凹进或凸出部分。这些凹进或凸出部分的边缘应在两个运动方向上倒角。GB7588-2003:7.1进入轿厢的井道开口处应装设无孔的层门。门关闭后,门扇之间及门扇与力柱、门楣和地坎之间间隙应尽可能的小。对于乘客电梯,此间隙不得大于6mm;对于载货电梯,此间隙不得大于8mm。由于磨损,间隙值允许达到10mm。如果有凹进部分,上述间隙从凹底处测量。GB7588-1995:7.2.3.2 在水平滑动门的开启方向,以150N的人力(不用工具)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上时,可以大于7.1.1规定的间隙,但不
11、得大于30mm。GB7588-2003:7.2.3.2 在水平滑动门和折叠门主动门扇的开启方向,以150N的人力(不用工具)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上时,7.1规定的间隙可以大于6mm,但不得大于下列值:a)对旁开门,30mm;b)对中分门,总和为45mm。九、 轿厢超载:GB7588-1995:8.2.1 为防止由于人员引起的轿厢超载,轿厢的有效面积应予以限制(对于轿厢的凹进和凸出部分,不管高度是否小于1m,也不管其是否有单独门保护,在计算轿厢最大有效面积时均必须算入)。为此额定载重量与最大有效面积之间的关系见表2。8.2.2 载货电梯和非8.2.3所述的非商业用汽车电梯,要应用8.2.1的要求
12、。此外,设计计算时不仅要考虑额定载重量,还要考虑可能进入轿厢的运载装置的重量。特殊情况,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难以同时满足8.2.1要求的载货电梯和病床电梯在其额定载重量受到有效控制条件下,轿厢面积可参照表2的规定执行。GB7588-2003:8.2.1 为了防止由于人员的超载,轿厢的有效面积应予以限制。为此额定载重量和最大有效面积之间的关系见表1。对于轿厢的凹进和凸出部分,不管高度是否小于1m,也不管其是否有单独门保护,在计算轿厢最大有效面积时均必须算入。当门关闭时,轿厢入口的任何有效面积也应计入。为了允许轿厢设计的改变,对表1所列各额定载重量对应的轿厢最大有效面积允许增加不大于表列值5%的面积
13、。此外,轿厢的超载还应由符合14.2.5要求的装置来监控。8.2.2 载货电梯为了防止不可排除的人员乘用可能发生的超载,轿厢面积应予以限制,通常,额定载重量和轿厢最大有效面积的关系也应按照表1的规定,特殊情况,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难以同时符合表1规定的载货电梯,在其安全受到有效控制的条件下,轿厢面积可超出表1的规定。“有效面积”详见P158。十、 玻璃轿壁和玻璃门扇:GB7588-2003比GB7588-1995增加了玻璃轿壁和玻璃门扇的内容:GB7588-2003:玻璃轿壁:8.3.2.2 玻璃轿壁应使用夹层玻璃,应按照表J1选用或能承受附录J所述的冲击摆试验。在试验后,轿壁的安全性能应不受影
14、响。距轿厢地板1.10m高度以下若使用玻璃轿壁,则应在高度0.90m至1.10m之间设置一个扶手,这个扶手应牢固固定,与玻璃无关。8.3.2.3玻璃轿壁的固定件,即使在玻璃下沉的情况下,也应保证玻璃不会滑出。8.3.2.4 玻璃轿壁上应有永久性的标记:a) 供应商名称或商标;b) 玻璃的型式;c) 厚度如:(8+0.76+8)mm。玻璃门:8.6.7.2 玻璃门扇的固定方式应能承受本标准规定的作用力,而不损伤玻璃的固定件。玻璃尺寸大于7.6.2所述的玻璃门,应使用夹层玻璃,应按照表J2选用或能承受附录J所述的冲击摆试验。试验后门的安全功能应不受影响。8.6.7.3 玻璃门的固定件,应确保即使玻
15、璃下沉时,也不会滑脱固定件。8.6.7.4 玻璃门扇上应有下列标记:a) 供应商名称或商标;b) 玻璃的型式;c) 厚度如:(8+0.76+8)mm。8.6.7.5 为了避免拖曳孩子的手,对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玻璃门。若玻璃尺寸大于7.6.2的规定,应采取使危险减至最小的措施,例如:a) 减少手和玻璃之间的摩擦系数;b) 使玻璃不透明部分高度达1.10m;c) 感知手指的出现;或d) 其他等效方法。十一、 轿顶护拦:GB7588-2003比GB7588-1995增加了对轿顶护拦的内容GB7588-2003:8.13.3 离轿顶外侧边缘有水平方向超过0.30m的自由距离时,轿顶应装设护拦。自由
16、距离应测量至井道壁,井道壁上有宽度或高度小于0.30m的凹进时,允许在凹坑处有稍大一点的距离。护拦应满足下列要求。8.13.3.1护拦应由扶手0.10m高的互脚板和位于护拦高度一半处的中间栏杆组成。8.13.3.2 考虑到护拦扶手外缘水平的自由距离,扶手高度为:a) 当自由距离不大于0.85m时,不应小于0.70m;b) 当自由距离大于0.85m时,不应小于1.10m。8.13.3.3 扶手外缘和井道中的任何部件对重(或平衡重)、开关、导轨、支架等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10m。8.13.3.4 护拦的入口,应使人员安全和容易地通过,以进入轿顶。8.13.3.5 护拦应装设在距轿顶边缘最大为
17、0.15m之内。十二、 曳引条件:GB7588-1995:9.3.1 曳引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a) 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曳引机按电梯上行方向旋转时,不可能提升轿厢;b) 曳引条件的要求,见本章注释I。GB7588-2003:9.3 钢丝绳曳引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 轿厢装载至125%8.2.1或8.2.2规定额定载荷的情况下应保持平层状态不打滑;2. 必须保证在任何紧急制动的状态下,不管轿厢内是空载还是满载,其减速度的值不能超过缓冲器(包括减行程的缓冲器)作用时减速度的值。3. 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曳引机按电梯上行方向旋转时,应不可能提升空载轿厢。十三、 限速器的可接近性: GB7588-1
18、995:9.9.8 限速器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是完全可接近的。若限速器装于井道内,则应能从井道外面接近它。GB7588-2003:9.9.8 可接近性9.9.8.1 限速器应是可接近的,以便于检查和维修。9.9.8.2若限速器装于井道内,则应能从井道外面接近它。9.9.8.3 当下列条件都满足时,无需符合9.9.8.2的要求:a) 能够从井道外用远程控制(除无线方式外)的方式来实现9.9.9所述的限速器动作,这种方式应不会造成限速器的意外动作,且未经授权的人不能接近远程控制的操纵装置;b) 能够从轿顶或从底坑接近限速器进行检查和维护;c) 限速器动作后,提升轿厢、对重(或平衡重)能使限速器自动复
19、位。如果从井道外用远程控制的方式使限速器的电气部分复位,应不会影响限速器的正常功能。十四、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GB7588-2003比GB7588-1995多增加了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曳引驱动电梯上应装设符合下列条件的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内容详见P168,9.10。十五、 蓄能型缓冲器:GB7588-1995:10.4.1蓄能型缓冲器 10.4.1.1 缓冲器可能的总行程应至少等于相应于115%的额定速度的重力制停距离的两倍即0.135v2 (m)。无论如何,此行程不得小于65mm。 10.4.1.2 缓冲器的设计应能在静载荷为轿厢质量与额定载重量之和(或对重质量)的2.5倍至4倍时达
20、到上面规定的行程。 GB7588-2003:10.4.1蓄能型缓冲器10.4.1.1 线性缓冲器10.4.1.1.1 缓冲器可能的总行程应至少等于相应于115%的额定速度的重力制停距离的两倍即0.135v2 (m)。无论如何,此行程不得小于65mm。 10.4.1.1.2 缓冲器的设计应能在静载荷为轿厢质量与额定载重量之和(或对重质量)的2.5倍至4倍时达到上面规定的行程。 10.4.1.2 非线性缓冲器 10.4.1.2.1 非线性蓄能型缓冲器应符合下列要求:a) 当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自由落体并以115%额定速度撞击轿厢缓冲器时,缓冲器作用期间的平均减速度不应大于1gn ;b) 2.5 g
21、n 以上的减速度时间不大于0.04s;c) 轿厢反弹的速度不应超过1m/s;d) 缓冲器动作后,应无永久变形。10.4.1.2.2 “完全压缩”是指缓冲器被压缩掉90%的高度。十六、 绳或链松弛的安全装置:GB7588-2003比GB7588-1995多增加了绳或链松弛的安全装置强制式驱动电梯应有一个绳或链松弛的安全装置来动作一个符合14.1.2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此装置和9.5.3要求的可以是同一装置。十七、 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GB7588-2003比GB7588-1995多增加了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12.10 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12.10.1 曳引驱动电梯应设有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
22、在下列情况下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转动并保持在停止状态:a) 当启动电梯时,曳引机不转;b) 轿厢或对重向下运动时由于障碍物而停住,导致曳引绳在曳引轮上打滑。12.10.2 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应在不大于下列两个时间值的较小值时起作用:a) 45s;b) 电梯运行全程的时间再加上10s。若运行全程的时间小于10s,则最小值为20s。12.10.3 恢复正常运行只能通过手动复位。恢复断开的电源后,曳引机无需保持在停止位置。12.10.4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不应影响到轿厢检修运行和紧急电动运行。十八、电磁兼容性GB7588-2003:13.1.1.3电磁兼容性宜符合EN12015和EN12016的要求
23、。十九、群控电梯GB7588-2003:15.15群控电梯如果不同电梯的部件共用一个机房和(或)滑轮间,则每部电梯的所有部件都应用相同的数字或字母加以区分(电梯驱动主机、控制柜、限速器、开关等)为便于维护,在轿顶、底坑或其他需要的地方也应标有同样的符号。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于2004年1月1日起生效。国标GB7588-2003是我国主要电梯标准,等效采用欧洲现行标准EN81-1:1998,它由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GB7588-1995版标准进行全面修订后产生。与1995版本相比,2003新版标准适用范围更广泛、涉及内容更全面,主要区别体现在(1)对轿顶护栏的规定;(2)电磁兼容性;(3)新曳引计算方式;(4)对群控电梯的规定;(5)电梯导轨变形限制和应力计算等;(6)对轿厢和轿门所采用玻璃材料的规定;(7)对非线性缓冲器的规定和试验方法;(8)有关电梯载重量和载货电梯更详细的解释;(9)对电梯采用折叠门的相关要求;(10)对电梯安装资料的提供和准备的规定;(11)增加上行超速保护的规定;以及对在井道内安装限速器的规定和对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回路的型式试验的规定等。2004年为1年过渡期,新老版本GB7588(2003和1995)都可使用,自2005年1月1日起将仅执行GB7588-2003新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