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企业所得税法下若干问题解析 主办单位: 科技中介协会 协办单位: 中税信诚税务师事务所 中会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第一部分 京国税发2008339号政策解读 第二部分 新所得税年终汇算调整项目解析第三部分 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第四部分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解析,第一部分 京国税发2008339号政策解读,一、企业所得税涉税鉴证报告是指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依照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对纳税人涉及企业所得税税款缴纳的事项,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报告格式及有关要求出具的书面报告。,二、实行查帐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凡发生下列事项,应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企业财产损失。
2、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企业财产损失或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申请时,应附送中介机构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或金融呆帐损失的鉴证报告。对未按规定附送鉴证报告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产品完工后,应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附送中介机构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收入毛利额之间差异情况的鉴证报告。对于未按规定附送涉税鉴证报告的纳税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并实行专项检查。,三、除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凡发生下列事项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附送中介机构鉴证报告。当年亏损超过10万元(含)的纳税人,附送年
3、度亏损额的鉴证报告;,当年弥补亏损的纳税人,附送所弥补亏损年度亏损额的鉴证报告,以前年度已就亏损额附送过鉴证报告的不再重复附送;,本年度实现销售(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纳税人,附送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鉴证报告。,第二部分 新所得税年终汇算调整项目解析,一、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工资、薪金支出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资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是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个人因通讯设备制度改革而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
4、“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规定标准以内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标准为:,(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二、社会保险费 (1)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们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
5、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2)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们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4)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5)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三、利息费用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2)非金融企业之间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
6、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四、借款费用(资本化与收益性支出) (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2)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金融企业向非金融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新税法取消了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注册资本的50的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的规定。,五、汇兑损失 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
7、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六、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广告费条件: (1)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2)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3
8、)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八、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九、保险费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十、租赁费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人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十一、劳动保护费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
9、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十二、公益性捐赠支出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公益性捐赠含义: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2)公益生捐赠税前扣除标准: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十三、有关资产的费用 (1)企业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 (2)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准予扣除。,十四、总机构分摊的
10、费用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十五、资产损失 企业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同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案例分析案例介绍:某市二家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彩色电视机,假定2008年度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8600万元,与彩电配比
11、的销售成本5660万元:,(2)转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700万元。直接与技术所有权转让有关的成本和费用100万元: (3)出租设备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接受原材料捐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金额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金85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4)购进原材料共计3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税额510万元;支付购料运输费用共计230万元,取得运输发票: (5)销售费用1650万元,其中广告费1400万元;,(6)管理费用85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90万元; (7)财务费用8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业借款500万元所支付的年利息40万元(当年金融企业贷款的年利率为5
12、8);,(8)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540万元:发生的工会经费15万元、职工福利费实际列支8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8万元; (9)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包括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15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上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不涉及转让费用;取得的相关票据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计算回答总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增值税: (2)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3)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4)企业2008年实现的会计利润:,(5)广告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业
13、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9)公益性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0)企业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11)企业200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依据2008年现行政策分析如下: (1)应缴纳的增值税=8600178.55102307=927.4(万元) (2)应缴纳的营业税=2005=10(万元) (3)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927.4+10) (7+3)=93.74(万元),(4)会计利润=86005660+700100+200+50+85+30
14、1650850803001093.74=844.76(万元) (5)销售(营业)收入=8600+200=8800(万元)广告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400880015=80(万元),(6)业务招待费x60=9060=54(万元),销售(营业)收入O.5=88000.5=44(万元)业务招待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9044=46(万元) (7)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0500x5.8=11(万元),(8)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40x2=10.8(万元),调增1510.8=4.2(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40x14=75.6(万元),调增8275.6=6.4(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15、540x2.5=13.5(万元),调增1813.5=4.5(万元) 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2+6.4+4.5=15.1(万元),(9)公益性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50844.7612=48.63(万元) (10)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844.76+80+4611+15.1+48.6330=1015.49(万元) (11)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015.49600) 25+lOO2550=l16.37(万元),第三部分 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销售收入确认的原则以及不同销售方式下收入的确认一、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
16、,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一)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二)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
17、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三)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四)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五)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
18、入金额。,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条件与方法二、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一)提供劳务交易
19、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3.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二)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1.已完工作的测量;2.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3.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三)企业应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劳务收入总额,根据纳税期末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为当期劳务成本。,(四)下列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
20、认条件的,应按规定确认收入:1.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2.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3.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4.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5.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6.会员费。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
21、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7.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8.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买一赠一方式下销售收入的确认三、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第四部分 企业研究
22、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解析,企业研发费用的归集与核算方法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二、研究开发活动概述 本办法所称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是指企业通过研究开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
23、)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关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讲解一、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二)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 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
24、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七)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八)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二、关于加计扣除的说明 (一)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二)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25、。(三)企业根据财务会计核算和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收益化或资本化处理的,可按下述规定计算加计扣除:,1、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2、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均不允许计入研究开发费用。(五)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的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划分
26、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六) 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同时必须按照本办法附表的规定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企业应于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资料。申报的研究开发费用不真实或者资料不齐全的,不得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申报的结果进行合理调整。,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个研究开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开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额。(七)企业申请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如下资料:,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2、自主、委托、合作研
27、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5、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6、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八)企业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在年度中间预缴所得税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加计扣除。,(九)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政府科技部门的鉴定意见书。,(十)企业研究开发费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归集不准确、汇总额计算不准确的,主
28、管税务机关有权调整其税前扣除额或加计扣除额。,(十一)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由集团公司进行集中开发的研究开发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可以按照合理的分摊方法在受益集团成员公司间进行分摊。,(十二)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 企业集团应提供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该协议或合同应明确规定参与各方在该研究开发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费用分摊方法等内容。如不提供协议或合同,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十三)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企业集团集中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应当按照权利和义务、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一致的原则,合理
29、确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十四)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企业集团母公司负责编制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书、研究开发费用预算表、决算表和决算分摊表。,(十五)税企双方对企业集团集中研究开发费的分摊方法和金额有争议的,如企业集团成员公司设在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裁决意见扣除实际分摊的研究开发费;企业集团成员公司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企业按照省税务机关的裁决意见扣除实际分摊的研究开发费。,例题:某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度实现销售收入总额4500万元,利润总额600万元,全年发生研究开发费用支出400万元,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30、若无纳税调整事项,该企业当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多少?,分析:该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全部销售收入比例不得低于6%,从这个指标看,该企业符合高新技术条件(不考虑其他条件),可以享受15%优惠所得税税率.,2008年度该企业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400万元,占销售收入总额4500万元的8.89%,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规定的标准,该企业3年有效期满后,再此提出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请提供了条件。,2008年度企业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400万元,可以加计扣除200万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600-200),应缴企业所得税为60万元(400*15%),
31、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0%(60/600*100%)。,若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按最低标准6%计算应列支270万元,2008年度该企业实际发生研究开发费用也是270万元,可以加计扣除135万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465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69.75万元,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1.65%(69.75/600*100%)。,由此可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越多,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越低,实际税负也就越低。,联 系 我 们,中会信诚会计师事务所中税信诚税务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72号世纪经贸大厦A座509/510室电话:51798101/2/3/5/6/7经理专线:51798108传真:68419559E-mail: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