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会计基本职能的再认识一、会计的基本职能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对会计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所处地位和作用的概括。在我国,关于会计的职能问题,会计理论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出现了“二职能论”(即反映和监督)、“三职能论”(即反映、监督、参与决策)、“五职能论”(即反映、监督、预测、控制、决策)等多种提法,但多数学者还是采用“二职能论”来阐述会计的基本职能,即按照马克思对会计是“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的论述,将会计的基本职能概括为反映和监督。把“观念总结”理解为反映,就是反映经济活动情况,为经济管理提供信息(主要是数据资料);把“控制”理解为监督,就是对经济活动进行控制、调节、指导。同时,认为会计的首要职能是
2、反映,其次是监督。会计是通过反映进行监督。笔者认为,监督和反映基本上概括出了会计的基本职能。至于“管理”、“参与决策”、“分析”、“预测”等含义应该说是随着生产的发展,在“监督”和“反映”的基础上派生、发展出来的具体职能,不能与会计基本职能混在一起,进而人为地扩展会计基本职能的内涵。这实质上混淆了“基本职能”和“职能”两个不同的概念。二、监督职能是会计的首要职能笔者认为,对马克思的“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进行颠倒叙述,这是不妥的。首先,马克思关于“簿记”(会计)基本职能的阐述是有其内在逻辑性的,我们不应将其进行颠倒叙述。马克思指出:“过程越是按社会的规模进行,越是失去纯粹个人的性质,作为对过程
3、的控制和观念总结的簿记就越是必要。”按我们通常的理解,马克思所讲的“簿记”就是指现在的会计,“过程”就是指社会再生产的全过程,而“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就是我们所说的会计基本职能。马克思所说的对生产的“控制和观念总结”并不只是两个词组的简单并列,而是有其内在的逻辑思维关系的,即“簿记”对“过程”来说首先是“控制”,尔后才是在此基础上进行“观念总结”。用我们现在对会计基本职能的阐述,应是“监督和反映”,而不是“反映和监督”。按照马克思的阐述会计的职能属于管理职能。会计不论是“生产职能的附带部分”或者是“从生产职能中分离出来,成为特殊的,专门委托的当事人的独立的职能”,它的职能所具有的管理性质都是
4、不会改变的,过程的运动就是由“簿记来确定和控制的”,这就是说,“簿记”对过程的控制是首要职能。因此,我们在确定会计的基本职能时,既然继承了马克思的观点,就不应该改变其内在的逻辑关系,进行颠倒叙述。其次,反映作为会计的首要职能也是不符合会计工作实际的。要想正确概括和阐述会计的基本职能,必须从实际出发,来了解人们怎样运用会计来管理经济。会计就其反映职能来讲,是连续地、完整地、系统地记录,核算经济业务之前,首先需要的是监督,只有通过会计监督,在确认所发生的经济活动符合国家财经规章制度,原始凭证准确真实的条件下,才能进行会计核算。我国会计法中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
5、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制度。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这都说明在实际工作中,会计的监督职能是首要的。还有,“反映和监督”这一阐述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如认为会计以货币量度为主要计量尺度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在反映的基础上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试想,不合理的经济活动本来就不应该反映,凡是反映了的经济业务就应是经过监督视为合理合法的。反映后的监督是经济业务的再监督,如财务大检查通过会计报表、帐簿、凭证的反映对经济活动的财务收支进行检查,这些监督是对会计核算技术水平及其真实性的检查,是对会计监督职能的再监督。而作为会计基本职能的监督应主要是
6、反映的首要环节的监督。所谓“在反映的基础上进行监督”,更多的是指会计通过核算,在分析的基础上,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或发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经济管理决策提供依据,这就是人们提出的会计的管理。调节的职能,是“监督”延伸而扩展出来的具体职能。笔者强调会计的首要职能是监督,但不是要把监督和反映分开。会计的两个基本职能是密切结合,相辅相成,统一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把会计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阐述为“反映和监督”,不仅仅是前后顺序的颠倒,而是监督和反映职能的错位。“在反映的基础上进行监督”,削弱了会计的监督职能的作用,影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经济活动中较好地发挥监督职能的作用。就反映
7、和监督的性质来说,发挥好反映职能主要要求的是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而发挥好监督职能则主要要求的是自身地位的高低和外界的重视程度,长期以来,我国会计工作囿于记帐、算帐、报帐的圈子里,存在着会计制度不健全、数字不实、帐目不清,款项收付、财务收发、费用开支没有必要的手续制度,乱摊成本、盈亏不实、财务约束机制软化等一系列问题,都与这一理论有关系。市场经济体制下重新确定会计的首要职能是监督职能,具有重要的意义。经济越发展,会计就越重要,监督职能就越需要强化,以保证经济活动有秩序地进行。同时,市场经济从客观上也要求会计由过去的记帐、算帐、报帐的“核算型”会计向责任会计、管理会计的“核算管理型”会计转变
8、。这都要求首先从理论上摆正监督职能的地位,将其作为首要的基本职能。三、正确发挥会计监督职能的途径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强调会计人员的双重身份,赋予会计人员代表国家行政监督职能。但是,从会计监督的实践看,却不尽人意。例如,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屡屡招致打击报复,以各种手段束缚它们的手脚;会计工作中违法乱纪现象不断发生等,这样,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正确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就提到了议事日程上。笔者认为,要把会计固有的监督职能和国家所赋予的行政监督职能区分开来。会计作为一种管理形式,其实现内部监督的职能是固有的,是会计工作规律的内在要求;而会计代表国家的行政监督职能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体制下人为决定的。赋
9、予会计以国家行政监督职能源于不合理的经济管理体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已经得到了逐步改革。理顺会计监督关系的出路是强化外部监督体系,健全企业自我约束机制,把会计监督职能建设成为实现企业自我约束的重要环节。主要途径是:加强法制,深化改革。强化法制约束和经济约束,健全企业内部自我约束机制,贯彻落实会计主体地位。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取消会计人员行使行政监督的责任,确立企业会计主体地位和会计的服务对象,形成企业内部自我约束机制,变目前国家要会计人员监督为企业经营者要会计人员监督,变经营者认为会计人员与自己作对,为有助于经营者完成经营目标。企业内部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需要具备内
10、外两个条件,内部条件是要使企业成为真正独立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其经营状况和发展水平与职工和经营者的物质利益切实挂起钩来,使职工和经营者从切身利益上关心企业经济效益;外部条件是要强化法制约束和经济约束。强化会计内部监督职能,把会计监督建设成为企业内部约束机制的一个重要环节。会计作为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管理职能,已成为会计界的共识。所谓管理,就是通过制订计划、目标、定额、制度、落实责任,监督实施,以达到组织目的。会计监督贯穿于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市场经济体制下会计监督关系的实质正是要强化会计作为内部管理活动的监督职能,真正把会计监督建设成为实现企业内部自我约束的一个重要环节,即
11、围绕企业的经营目标,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前提下,以法人财产主体企业为出发点,作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如实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会计监督。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强化会计人员的社会责任。在经济活动中,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这就需要通过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强化会计人员的社会责任心来解决。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应建立一个包括资格审查、道德教育、职业支持和法律保护四个环节的管理体系,使会计人员真正形成监督有压力、职业上受支持、法律上受保护的工作环境。加强审计监督、健全审计体系。具有外部约束功能的财政、税收、工商行政、银行等部门本身就具有监督行为,但与专业监督部门相比,却有其不足之处:一是不能保证质量;二是效率低,监督成本高;三是不利于业务部门集中力量提高业务质量。目前,我国外部审计有两支力量,即政府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二者性质是不一样的。政府审计是国家行政力量的一部分,它体现了一定的权力意志,应主要服务于法制约束,主要从事税务检查,财经法纪检查,工商行政检查。注册会计师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力量,不代表行政力量,而起着公证人的作用,应主要服务于经济约束关系,通过审查财务报表,为银行、股东等各方服务。应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