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水火血性救赎从马贩子的女儿摘要DH劳伦斯的短篇小说马贩子的女儿是典型的“劳伦斯式小说”,体现了劳伦斯对主义小说的探索和追求,涵盖了劳伦斯小说中普遍存在的因素:救世主题、对现代人心理问题的探索、多样化的叙述技巧、独一无二的语体和丰富多彩的意象运用等。 关键词 异化;救赎;意象;象征 DH劳伦斯于 1916 年创作的短篇小说马贩子的女儿讲述了一个 27 岁女孩儿梅宝和年轻医生杰克弗格森之间发生的动人爱情故事。从表面上看小说似乎是一个老套爱情故事的翻版:女孩儿在寒冬季节走进深不可测的水塘里企图自杀,医生拯救了她,然后两人双双堕入爱河。小说的结尾明丽动人,读者有理由相信两个人会很快走入婚姻的殿堂
2、。 然而,这篇小说却绝不是仅仅讲述一个简单的爱情故事。作为描写现代人情爱生活的大师,劳伦斯在这个短篇中再一次重复了他的救世主题:发自内心的激情和爱能够救赎现代人那业已异化的灵魂;人性地舒展以及令人窒息的道德枷锁地打破能够把人从僵死的生活状态中解救出来。想要辨识主题并不特别困难,因为这个主题在他的小说中是重复出现的。小说的写作技巧则更为引人关注。为了突出和强化主题,作品中运用了多样化的叙述技巧及丰富多彩的意象。叙述模式包括全知全能的上帝式的俯瞰型的叙述以及为了突出男女主人公心理状态描写的内聚焦式的叙述等;同时在故事的不同阶段,大量地运用了丰富的意象,这些意象的运用一方面强烈地暗示了故事的发展及男
3、女主人公的命运走向,另一方面则深化了故事的主题,使读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和探究欲望。在语言风格方面,小说一如既往地抒情而细腻。的语体充分体现了写实与抒情、原始主义与浪漫主义以及自然主义与象征主义竞相争妍却又彼此交融的现象。这是一种与性爱主题相契合的小说语体,是劳伦斯的独创。可以说,这个短篇小说虽然没有很长的篇幅,却极具有典型意义:它体现了劳伦斯对现代主义小说艺术的探索和追求,涵盖了劳伦斯小说中普遍存在的各种因素:救世主题、对现代人心理问题的探索、独一无二的具有隐喻效果和象征意义的语体等。英国文学评论家李维斯在其三百七十多页的小说家劳伦斯中如此评论这个短篇:“在深层意义上马贩子的女儿是典型的劳伦斯
4、式的作品,体现了劳伦斯对处理两性关系的关注。” (转载自中国评价网.nseac. ) 一、马队破产异化死亡 小说的背景仍然是遭受主义文明破坏的英国乡村小镇。小说中这样描写小镇的环境: “这是一个冬天,田野笼罩在一片悲哀的深绿中。不远处的铸造厂冒出的滚滚浓烟使天空变得更加黑暗。”在这样一个阴郁的背景下,劳伦斯向我们展示了小镇居民生活的刻板与精神状态的麻木不仁。也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中,劳伦斯创造了姑娘梅宝和年轻医生弗格森之间的奇遇及随之而产生的金子般的爱情故事。他们之间充满激情的爱情故事给那个阴郁的小镇增加了一抹奇异的亮色。毫无疑问,这抹亮色,也是劳伦斯留给机械化了的文明世界的亮色。劳伦斯终其一生追
5、求被文明浇灭的生命情感的回归,让人成为裸露而美丽的自然人,而不是经过文明包装的社会人,只有这样,人才能摆脱现实生活的丑陋和虚伪而通达理想的天国。 小说可以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描述了梅宝和她的三个兄弟在开一场毫无意义和结果的家庭会议。他们的父亲、已故马贩子约瑟夫文柏给几个子女留下了大堆的债务,昔日满是仆人的风光的大宅子而今是危机四伏,几个子女都面临着生存的威胁。在他们徒劳地探讨着去留的问题时,他们家的最后一批马队离开了院子。在这一部分中,劳伦斯所运用的主要意象是“马”。他用不同类型的马来形容几个子女。乔是几个子女中最年长的一个,他粗鄙、浅薄且毫无同情心。他的生存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因为他即将入赘
6、别人家,其岳父会帮他找一份工作而使他不至于挨饿。如此形容他,“一个驯服的畜牲”马上就会被套上“马具”。乔站立时,形容他的膝盖以“马所特有的方式”抖动着。当他跟着来拜访的弗格森一同出门时,他走路的姿势仿佛是“两腿中间夹着尾巴”。亨利在兄弟中排行老二,他是一匹“桀骜不驯的马”。但即使如此,他却“不得不臣服于命运”。同乔相比,亨利似乎更为关心妹妹梅宝的去留问题,但他的询问却得不到任何回答,因为梅宝一直倔强地沉默着。对最小的马尔科姆着墨不多,但在仅有的几句描述中也运用了“马”的意象。说他是“家里的宝贝,二十二岁,有一张清新的、时髦的马脸(museau 是法语。意思是马脸。)”至于梅宝,劳伦斯没有用马来
7、形容她的外形特征,但他在引用梅宝哥哥的话来形容她的性格时,用了“牛头犬”一词来形容她的沉默倔强。在这一部分里,所有的子女都仿佛是动物的化身,他们像那些马一样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只能听凭命运的摆布。当最后一批马离开庭院时,他们也将离开家园,等待着他们的将是莫测的前程。 劳伦斯在他短暂而漂泊的一生里一直都在用“血性”思考。他曾经在给友人的一封信中这样表达他的创作理念:“我的伟大宗教是对血与肉的信仰我们的血所信、所说和所感受的东西总是真实的我只想直接对我的血作出反应,而不受理智、道德或其他任何事物的干扰。”衣服的意象是十分明显的。故事的结尾,梅宝换上了崭新的衣服,预示着一个全新的生活正在等待着她。而对弗格森来说,情况显然要复杂得多。在和梅宝交流、和自己做斗争的过程中他一直都没有脱掉他那一身肮脏的衣服。在他心灵最为隐秘的地带,“理性”和“血性”一直在做着残酷的、殊死的搏斗。“血性”告诉他:他应该打破身上的道德枷锁、走出生存的困境、解放自己的欲望,也就是说,他应该接受梅宝的爱情。可是冰冷的“理性”却又谴责他:作为一个医生,他有着体面的名声,他必须遵循传统的道德规范,因为医生爱上病人在当时是有违道德的事情。在这个过程中,他一直意识到自己身上仍然穿着救人时的脏衣服,但却无力摆脱它。于是,一幕滑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