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6 年城区小学一年级现场招生信息登记工作告 家 长 书城区小学新生家长:根据市、区 2016 年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要求,结合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际,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具体见安排表)城区小学到各有关幼儿园进行学区内新生基本信息摸底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1登记基本条件(1)年龄:六周岁 (即 2010 年 8 月 31 日以前出生),不足龄儿童一律不予登记。(2)具有永阳街道和开发区家庭户常住户口(不含原东庐乡、柘塘镇、乌山乡、群力乡和现洪蓝镇) 。具体招生政策请阅附件:溧水区 2016 年度城区小学招生政策要点 。2登记审核日程具 体 时 间 安 排 登记审核地点 参加登记对象上
2、午 8:0011:00 商业幼儿园5 月 23 日(周一) 下午 2:005:00 工交幼儿园上午 8:0011:00 机关幼儿园5 月 24 日(周二) 下午 2:005:00 实验幼儿园上午 8:0011:00 交通幼儿园5 月 25 日(周三) 下午 2:005:00 永阳、小太阳幼儿园上午 8:0011:00 大地双语幼儿园开发区、新区幼儿园2:003:20 建工幼儿园5 月 26 日(周四) 下午3:304:30 蓝天幼儿园本园符合条件的大班毕业生(注:在分园就读的登记对象,统一集中在幼儿园本部登记)5 月 27 日(周五) 上午 8:0010:30新区小学(学生阅览室)其他符合登记
3、条件的儿童3登记提供材料 儿 童 全 家 户 口 簿 ; 房 产 证 ( 房 主 必 须 是 该 儿 童 父 母 、 不 含 纯 商 业 用 房 ) ; 儿 童 出 生 证 ; 儿 童 预 防 接 种 卡 ; 溧 水 区 城 区 小 学 新 生 入 学 摸 底 登 记 表 (请家长填好相关内容)等 。4新生录取安排6 月 25 日前,城区各小学将初步完成对登记信息和实际住地情况的调查核实工作;6月 2630 日,各小学分批公布符合招录条件的学生名单和到校报名的具体要求等,7 月 5日招生结束。城 区 小 学 招 生 政 策 咨 询 电 话 : 02557218556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普教科20
4、16 年 5 月 16 日 2附件:溧水区 2016 年度城区小学招生政策要点1学区划分(1)永阳街道(必须具有永阳街道家庭户常住户口) 实 验 小 学 老 校 区 : 秦 淮 路 以 西 , 青 年 路 以 北 , 珍 珠 桥 北 门 桥 以 北 , 北 门 桥 望 京 街 双 塘 路 以 东 , 永 寿 路 以 南 所 合 围 的 区 域 , 以 及 中 山 桥 交 通 路 ( 至 秦 淮 大 道 止 ) 两 侧 永 阳街 道 所 属 小 区 。 原 机 场 小 区 现 已 划 入 开 发 区 , 但 因 开 发 区 区 域 内 小 学 布 点 没 有 变 化 , 故 今 年暂 时 过 渡
5、 性 安 排 在 实 验 小 学 老 校 区 。 实 验 小 学 新 校 区 ( 过 渡 学 区 ) : 幸 庄 路 以 北 , 琴 音 大 道 ( 即 S246) 以 西 , 秀 园 路 以 南 ,新 龙 路 以 东 所 围 合 的 区 域 。 对 于 该 区 域 内 的 花 园 、 荣 昌 及 广 城 小 区 符 合 条 件 的 适 龄 儿 童 , 由家 长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后 , 仍 可 以 安 排 到 第 三 小 学 入 学 。 第 二 实 验 小 学 : 永 寿 路 以 南 , 双 塘 路 北 门 桥 以 西 , 北 门 桥 珍 珠 桥 ( 以 河 为 界 ) 以南 , 珍
6、珠 桥 弯 子 口 以 西 , 弯 子 口 南 门 口 ( 中 山 路 ) 以 北 , 南 门 口 毓 秀 路 以 西 范 围 内 永阳 镇 街 道 所 辖 的 区 域 。 原 秦 源 小 区 现 已 划 入 开 发 区 , 但 因 开 发 区 区 域 内 小 学 布 点 没 有 变 化 ,故 今 年 暂 时 过 渡 性 安 排 在 第 二 实 验 小 学 。 第 三 小 学 : 毓 秀 路 南 门 口 以 东 , 南 门 口 弯 子 口 以 南 , 青 年 路 ( 止 秦 淮 大 道 ) 以 南 ,秦 淮 大 道 ( 北 起 青 年 路 口 , 南 止 秀 园 路 口 ) 以 西 , 秀 园
7、 路 ( 东 起 秦 淮 大 道 , 西 止 新 龙 路 ) 以北 所 围 合 的 区 域 ; 以 及 幸 庄 路 以 南 , 新 龙 路 以 西 原 永 阳 镇 所 辖 的 区 域 ( 不 含 原 东 庐 乡 辖 区 )。 永 阳 新 区 小 学 : 秀 园 路 以 北 , 秦 淮 大 道 ( 止 秀 园 路 口 ) 以 东 , 开 园 路 以 南 , 琴 音 大 道( 即 S246) 以 东 范 围 内 永 阳 街 道 所 辖 的 区 域 ( 不 含 原 东 庐 乡 辖 区 ) 。( 2) 开 发 区 ( 必 须 具 有 开 发 区 家 庭 户 常 住 户 口 ) 开 发 区 小 学 :
8、永 寿 路 以 北 , 秦 淮 大 道 以 西 , 以 及 开 园 路 以 北 , 琴 音 大 道 ( 即 S246) 以西 范 围 内 原 开 发 区 所 辖 的 区 域 ( 不 含 原 乌 山 乡 、 群 力 乡 、 柘 塘 镇 辖 区 ) 。 乌 山 小 学 、 柘 塘 小 学 、 群 力 小 学 、 沙 河 小 学 : 学 区 保 持 不 变 。2特殊情况处理( 1) 在 符 合 永 阳 街 道 小 学 入 学 条 件 的 生 源 中 , 若 户 籍 与 房 产 不 属 于 同 一 学 区 的 , 则 分 配至 房 产 所 在 学 区 的 小 学 入 学 ; 若 只 有 户 籍 而 没
9、 有 房 产 , 经 核 实 属 于“空 挂 ”户 籍 的 , 则 一 律 调 剂到 新 区 小 学 入 学 。 相 关 家 长 必 须 提 供 相 关 的 证 件 , 招 生 学 校 应 对 所 提 供 的 有 关 证 件 和 实 际 住 地情 况 进 行 调 查 核 实 。 如 所 提 供 的 房 产 属 共 有 产 权 , 则 该 生 及 其 父 母 必 须 拥 有 该 处 房 产 的 50%以 上 ,且 人 均 居 住 面 积 不 少 于 18 平 方 米 。开 发 区 小 学 招 生 可 以 参 照 以 上 办 法 , 在 开 发 区 所 辖 小 学 调 剂 处 理 。( 2) 对
10、于 永 阳 街 道 、 开 发 区 ( 不 含 原 东 庐 乡 、 柘 塘 镇 、 乌 山 乡 、 群 力 乡 及 现 洪 蓝 镇 ) 被 拆迁 的 家 庭 户 , 在 拆 迁 公 告 发 布 之 前 出 生 或 落 户 的 户 籍 儿 童 , 可 以 安 置 在 原 学 区 学 校 或 拆 迁 安 置 点学 区 学 校 就 读 , 但 必 须 提 供 有 关 拆 迁 协 议 ( 原 件 )、 户 口 簿 及 有 关 证 明 材 料 等 。( 3) 对 于 父 母 ( 或 法 定 监 护 人 ) 拥 有 永 阳 街 道 或 开 发 区 范 围 内 ( 不 含 原 东 庐 乡 、 乌 山 乡 、
11、柘 塘 镇 、 群 力 乡 ) 房 产 , 但 不 具 有 上 述 区 域 内 户 籍 的 儿 童 , 在 城 区 小 学 完 成 学 区 生 招 收 任 务 后 ,若 房 产 所 在 学 区 的 学 校 学 位 有 空 余 , 则 由 学 生 法 定 监 护 人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 可 照 顾 性 安 排 在 相 应小 学 入 学 ; 若 房 产 所 在 学 区 的 学 校 学 位 已 满 , 则 由 教 育 局 统 筹 安 排 。此 项 照 顾 性 政 策 只 适 用 于2016 年 一 年 级 新 生 入 学 , 中 途 转 学 需 按 相 关 政 策 规 定 执 行 。3关于照
12、顾对象对 于 本 区 内 革 命 烈 士 、 驻 溧 部 队 现 役 军 人 以 及 溧 水 区 “321 引 进 计 划 ”高 层 次 人 才 子 女 ; 或 符合 城 区 小 学 入 学 条 件 的 因 公 致 残 六 级 及 以 上 或 荣 立 二 等 功 及 以 上 退 伍 军 人 、 人 民 警 察 子 女 ; 驻 边疆 国 境 的 县 ( 市 ) 、 沙 漠 区 、 国 家 确 定 的 边 远 地 区 中 的 三 类 地 区 和 军 队 确 定 的 特 、 一 、 二 类 岛 屿部 队 现 役 军 人 子 女 ; 全 国 劳 动 模 范 子 女 等 , 若 达 到 法 定 入 学
13、年 龄 , 原 则 上 优 先 安 排 到 实 小 新 校 区就 读 。4有效信息截止时间户籍迁移并落入的时间和房产证领取的时间等信息一律截止于今年 6 月 30 日。在今年7 月 1 日 8 月 31 日 期 间 发 生 户 籍 迁 移 、 房 产 证 变 更 的 新 生 , 原 则 上 按 原 户 籍 和 房 产 信 息 处 理 。5关于来溧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1)本文件所认定的来溧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年满 6 周岁,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来溧暂住,具备一定学习能力的非南京市户籍适龄少年。(2)按规定在我区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必须先提供户口簿、暂住证、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随迁子女独生子女证或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和幼儿园有关材料等,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相应的入学登记手续。外来工子女入学学校安排:暂住地在实小、二实小、三小学区内的,一律安排在永阳新区小学入学;暂住地在开发区的,则安排在暂住地所在学区的小学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