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民族团结的工作总结民族团结,是一个国家稳定富强的前提。下面是 pincai 小编整理的关于民族团结的工作总结,欢迎大家阅读和参考!民族团结工作总结( 篇一)为进一步贯彻学习中央和我县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精神,更好地做好我县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县委发20xx)30 号文件) 要求,我站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目标,狠抓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工作,以实施意见为重点,不断提高全站职工素质,认真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现将我站 20xx 年创建民族团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2、我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为实现把我县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这一荣誉称号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内容,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活动,开展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局面,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创造,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把民族团结教育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贯彻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同当前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加快我县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同为各族群众办
3、实事、办好事、扶贫帮困、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结合起来。二、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主要内容1、层层动员,广泛发动,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站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动员,站领导亲自作动员讲话,并作出周密安排部署,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在实践中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的带头人。在全站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2、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贯彻学习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紧密结合起来,同实施全民创业工程紧密结合起来,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采取个人自学与单位组织学习,学后讨论、谈体会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了丰富多
4、彩、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3、以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多种行之有效的民族团结活动,不断开展民族团结的新局面,我站以第 5 个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结合我站实际,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既陶冶各族群众的精神生活,又使广大人民群众受到很好的教育。通过典型引路,大力表彰先进,不断推动我站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向纵深发展。4、以扶贫帮困为重点,切实为群众大办好事、实事,不断谱写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新篇章。我站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原创: 始终把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作为
5、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曲民族团结的赞歌。专业技术人员下乡深入牧农产,为贫困户免费送药送医,开展扶贫送温暖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以实际行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不断推动民族团结向纵深发展。我站党支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大张旗鼓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全站职工团结奋进,求真务实按照当前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努力为各族群众谋利益。进一步把民族团结进步与自己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重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
6、和难点、热点问题入手,切实为他们排扰解难,扎扎实实地办好事、办实事,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全心全意为各族人民办好事,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深入的有效途径,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做好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和力量源泉。我站全体干部职工,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努力进一步开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民族团结工作总结( 篇二)山西省是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有 53个少数民族成份近 12 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 0.35%,呈大分散、小聚居特点。由于处在连接我国东西部回族带的中心地区,我省少数民族人口总量虽少,但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全省有 42 个
7、少数民族聚居村,分布在 6 市 22 个县,除 1 个蒙古族聚居村外,其余都为回族聚居村。有近百个少数民族相对聚居的社区、学校、企业。每年有近 3 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我省求学经商务工。2012 年以来,我省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抓好日常和平常工作,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力的促进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一、强化基础建设,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加强领导机制建设。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将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初步形成了民族工作研究机制。在省领导协调下,省民委兼职委员单位进一步加大了对民族工作的
8、支持。省民委建立了与少数民族代表人物联系交友制度,委主要领导定期与市、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联系,形成了联系沟通机制。2013 年,省人大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民族工作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做好民族工作“重在平时、重在交心”作为衡量干部队伍建设的标准,通过聘请高层次领导、专家授课、与中国社科院合作举办民族宗教知识系列讲座、请省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开办系列讲座、到民族工作先进省、市学习考察等方式强化对党政领导、民族工作干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省民委建立了与市、县两级党政领导联系沟通机制,共同推进工作。同时,各级党委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
9、、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全省现有少数民族市厅级干部 4 人,县处级 120 余人。省、市、县三级少数民族代表、委员均超过了少数民族的人口比例数。三是加强基层建设。不断推动基层执法主体建设,推动市、县建立健全管理网络和两级目标责任制,初步形成了“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工作格局。按照“工作任务重、工作有特色、经费缺口大”的原则,省民委逐步加大对市、县( 市、区)和社区、聚居村创建活动工作经费支持。二、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民族团结的思想感情基础全省各级党委宣传、统战和政府民族工作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探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途径和方法。2012 年,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
10、省民委印发了关于贯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 进一步推进我省创建活动的通知 ,对全省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13 年,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活动,召开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命名了首批 18 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并授牌;2014 年组织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先进事迹,全省有 6 个集体、8 名个人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营造了“民族一家亲”的和谐氛围。一是集中开展宣传。全省连续 12 年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手册、开辟“民族团结专栏” 、组织知识竞赛、制作播放主题宣传片
11、、微电影等方式,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各族人民不断增强“四个认同” 、 “三个离不开”思想,强化少数民族群众的公民意识、国家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群众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搭建活动平台。以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民族文化健身活动、民族节日庆祝等重大活动为平台,不断扩大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影响力,全省各市通过开展“民族文化艺术节” , “比团结、比发展、比贡献”竞赛活动、 “民族团结一家亲”征文比赛、 “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书画作品展、民族团结进步演讲比赛、清真食品烹饪大赛、慈善募捐等活动
12、,拉近了党委政府和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和汉族群众之间的距离,激发了各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争当先进模范的热情。三是突出“六进” 活动。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积极动员各族群众广泛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学校、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学校创建丰富多彩,全省大中专学校积极为少数民族学生搭建成长平台,组织多种活动,促进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的沟通交流,不断增强学生们的民族团结意识和集体归属感;长治市组织开展了“民族大团结、共筑中国梦”青少年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把创建活动作为学校教育主旋律,围绕“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丽家乡”主题,组织藏班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考察社
13、会主义建设成果、开展汉藏学生手拉手、举办藏文化节等系列活动,在各族学生心田播下了民族团结的种子,使他们从小感受、理解、学会了民族尊重、民族平等、民族进步的真正内涵。今年,学校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 。社区创建活动蓬勃开展,2013年长治市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民族宗教界开展“一岗双责”社会履职活动,组织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分组包片少数民族聚居社区,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团结稳定工作,当好少数民族群众的“连心桥” 、 “稳压器”和“暖心人” 。一年来,成功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30 余个,整合帮扶资金 90 余万元,救助困
14、难群众210 余人。同年,长治市城区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省属国有企业把创建活动纳入企业精神文明一体化考核,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创建工作机制。在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营造团结氛围、助推企业发展上起到了积极作用。农村创建富有特色,翼城县北关村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村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示范基地。 “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尊重、共同进步,构筑了各族人民共促团结、共谋发展、共建和谐的良好局面。四是高度重视对口援疆工作。2011 年至 2013 年,省财政拨付资金 6.55 亿元实施援疆项目 61 个,提高了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增强了受援地内生动力,促进了
15、民族团结,为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三、强化民生服务,增强创建活动的实效性近年来,全省各地坚持创建活动与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相结合,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坚持把重点放在加快发展改善民生上,放在温暖人心争取人心上,让少数民族群众切实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既激发了少数民族群众促进民族团结、参加祖国建设、服务回报社会、维护和谐稳定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也增强了少数民族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依赖和信任。一是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加快少数民族聚居村脱贫致富步伐。五年来全省累计投入专项发展资金 7009 万元。42 个聚居村的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改善, “一村一品”种
16、养殖产业初步形成,科技培训机制更加完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13年全省少数民族聚居村农民年人均收入为 5262.4 元,特困村由2010 年的 10 个减少为 8 个,3 个村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村。全面落实国家扶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全省 29 家民品企业近 3 年享受国家优惠利率贴息资金 2.35 亿元,生产补助和技改贷款贴息 1270万元,有效提升了企业服务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的能力,2013 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 151.24 亿元,完成纳税 1.83 亿元。依法推动清真食品业健康发展,2013 年,全省清真食品业年产值在
17、1000 万元以上的大型清真食品加工企业 19 家,拥有全国驰名商标 2 个,山西省著名商标 5 个。民族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强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物质基础。二是积极促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实行少数民族学生中考照顾政策,积极改善民族小学和山大附中西藏班办学条件,投入专项资金,帮助西藏班学生改善学习生活条件。注重涉及民族团结文艺作品的挖掘和创作,新编历史剧傅山进京在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上取得了优秀成绩。精心培育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成绩突出。三是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全省形成了在重要节日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慰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救济困难户的关怀
18、慰问工作机制。依照国家有关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公民恢复民族成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将回民公墓列入其中,予以保障;依法加强清真食品监管,各市都成立了清真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建立了清真食品监督员队伍,太原、阳泉、晋中、晋城等市将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的肉食补贴列入财政预算,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四、创新服务管理,做好流动少数民族群众工作我省始终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作为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在“平时” 、 “交心”上下功夫,从组织领导、工作原则、工作机制等方面安排部署,努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赢得了各族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一是加强保障机制
19、建设。省委、省政府 2010 年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来我省务工经商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2013 年颁布实施了 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参加社保、子女入学等方面依法依规作出了安排部署;2014 年成立了山西省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小组,建立了山西省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全省各地各部门也制定了具体的贯彻措施,为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流动少数民族群众待遇平等,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了组织、政策保障。二是坚持服务为先。各地各部门坚持服务亲情化,管理精细化,实现了单一管理向服务与管理并重的转变。通过成立少数民族联谊会,建立少数民族服务站,发放联系卡、结对帮扶、举办文体活动、走访慰问等方式尽力为流动少数民族解决就业、就医、就学、司法等方面的困难,促进了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阳泉市创立了“12345”工作法( “1”是紧紧抓住流动人口中的代表人士;“2 ”是依靠市伊协和清真寺;“3 ”是落实清真肉食补贴待遇享受、就业培训服务、子女上学入园服务;“4”是建立市、县( 区)民宗部门上下协调,与有关部门左右协调,输入地和输出地协调,与相邻市县跨界协调四大协调机制;“5”是实现引导入寺、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