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新学期免费午餐实施对象统计的通知各位家长:接金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沪教委财2012123 号)文件精神,2016 学年学校继续实行免费午餐计划。为做好新学期学生免费营养午餐实施对象的统计和落实工作,现将相关要求告知如下:1.确保每一位在校学生及学生家长了解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2.本学期新增的申请免费午餐的学生,由学校评审小组进行材料(户口本、出生证等原件)审核,并上交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详见附件一、二)3.对本校继续申请免费午餐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通过验看其户口本原件,将因征地、拆迁、转户口等原因不再符合免费午餐条件的学生名单
2、排除。4.9 月 15 日前(至少 5 个工作日)在学校公示栏中对汇总名单(新增学生需备注)进行公示。5.9 月 20 日前将经公示的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汇总表(名单)一式三份,包括电子表和本学期新增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份上报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对符合相关免费午餐要求的学生免收午餐费。7.在学期中间因户口性质改变等原因新符合条件的学生,到下学期开始申请。金山区第二实验小学2016 年 8 月 30 日关于免费营养午餐实施对象的解释说明附一:农业户口家庭的解释说明一、学生为本市农业户口,无论父母是否为农业户口都可享受免费营养午餐;二、学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父母一方为本市或外省市
3、农业户口即可享受免费营养午餐;三、学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监护人为本市或外省市农业户口即可享受免费营养午餐;四、学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父母离异的,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或外省市农业户口即可享受免费营养午餐;(需要学生出生证)五、学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父母离异再婚的,监护人为本市或外省市农业户口即可享受免费营养午餐。(需要学生出生证,家长结婚证)注:涉及到两本户口本的,除了要两本户口本的复印件,还需出生证;再婚家庭还需结婚证。附二:城市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的解释说明1.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学生家长(监护人)应在每学期开学初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学校依据申请发放上海市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资助申请表)。2.申请资助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和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应提供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实填写资助申请表,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核定(低收入困难家庭需先核查经济状况后认定);申请资助的孤儿、烈士子女家长(监护人)应提供孤儿证明、烈士证明、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实填写资助申请表。(对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和孤儿,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中的餐费和课外教育活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