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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太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对30%印证检测的说明.doc

  • 上传人:HR专家
  • 文档编号:11498470
  • 上传时间:2020-05-14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7.5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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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太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对30%印证检测的说明.doc
    资源描述:

    1、关于对30%印证检测的说明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要求,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均要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我站要求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第三方检测单位30%印证性检测。施工现场必须对水泥、混凝土、砌筑砂浆、结构用钢材及焊接或机械连接、砖、防水材料等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并抽检测总数量的30%进行印证检测 ,30%见证检测试样应在工程施工部位中均匀分布

    2、。现针对施工现场30%印证性检测作以下说明:1、 混凝土试块的取样:混凝土试块按规范要求进行留置,同一强度等级、同一流水段至少要求比对一次,即分别送到30%、70%两家试验室。2、 钢筋的取样: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同一批号至少要求比对一次,即分别送30%、70%两家试验室。3、 钢筋焊接件和机械连接的取样:同一焊接方式、同一规格, 30%与70%按总量的比例来划分。4、 砌筑砂浆的取样:按砌体工程规范进行试块留置,同一强度等级的试块30%与70%按总量的比例来划分。5、 混凝土和混凝土砌块取样: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同一规格砖和砌块30%与70%按总量的比例来划分。6、 防水材

    3、料、掺合剂的取样:同一生产厂、同一规格的产品,至少进行一次比对。7、水泥取样:同厂家、同种类、同等级、同一批号30%与70%按总量的比例来划分。 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时间、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由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发布者:dpc 来源:

    4、发布时间:2010-08-10 09:05:35 关于推荐2010年太原地区从事见证取样比对试验检测单位的通知各建设、监理、施工、检测试验单位:为了进一步推进太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促进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建设工程主体质量的安全。我站今后将对有见证取样检测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通过2010年上半年对检测试验单位的检测试验资质、质量保证体系、实验环境面积、人员技术力量、检测仪器配置等方面的检查。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定以下十家检测单位为我市建设工程有见证取样检测单位。(名单附后)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二0一0年八月四日见证取样比对检测单位名单1、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2、山西科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3、山西天宇通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4、太原市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实验中心5、太原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6、山西建工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7、山西精益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8、山西博奥检测公司9、山西天一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10、山西智达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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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题:太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对30%印证检测的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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