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黑龙江“两大平原”现代农业金融改革情况的调查与思考2014 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围绕黑龙江省两人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金融改革方案,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加人对现代农业重点领域和对象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我省两人平原现代农业金融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同时,在改革中存在一些问题。一、金融支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取得明显成效(一) 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力度不断加人。按照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四人、八化的要求,哈尔滨中心支行充分运用支农再贷款、再贴现、支农金融专项债券等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人对现代农业领域的信贷投入。截至 2014 年末,全省两人平原地区(11 市、 51 县)
2、 涉农贷款本文中两人平原地区涉农贷款数据仅包含该地区所辖金融机构发放的涉农贷款数据,不包含两人平原地区之外的金融机构投向该地区的涉农贷款数据。余额 2799.3 亿元,当年新增 537.8 亿元,增长 23.8%,高于全省贷款平均增速 6.7 个百分点。同时,积极拓展现代农业融资渠道,2014 年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我省首单三农金融债 20 亿元,专项用于涉农贷款发放。(二) 金融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本文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专业人户、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各金融机构努力顺应农业经济发展的新需求,金融服务对象由单一农户逐步扩展到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贷款额度、期限、
3、利率等方面进行优化调整,充分满足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额化、低成本的融资需求,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投放大幅增长。截至2014 年末,各金融机构对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 568.2 亿元,增长 36.6%;累计发放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 722.2 亿元,是 2013 年投放量的 3.22 倍。(三) 涉农金融产品创新步伐不断加快。通过开展一县一品金融创新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上地承包经营权、农房财产权、林权、人型农机具抵押贷款等七大类 22 项农村金融创新产品。截至2014 年末,全省创新型金融产品贷款余额 211.9 亿元,增长47.6%,其中:农村上地承包经营
4、权抵押贷款余额 102.6 亿元,增长51.9%,居全国第一位,成功实现了两人平原地区县域全覆盖;上地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余额 27.1 亿元,增长 117.1%;人宗农副产品存货质押贷款余额 25.3 亿元,增长 367.6%;涉农直补资金质押贷款余额 11.7 亿元,士曾长 106.5%。二、存在的困难及问题(一) 相关配套制度建设缓慢,阻碍金融产品创新。一是上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力度不够。目前,我省两人平原地区县级层面都建立了农村上地流转、评估、处置等服务平台,开办了农村上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贷款业务,但乡镇一级的上地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尚未完全建立,且已建立的上地流转服务平台
5、市场化、专业化水平较低,造成两权抵押贷款推进难。二是缺乏法律保障。我省探索的两权抵押贷款等创新业务缺乏法律保障,同时一些银行机构没有白主开发新产品权限,尚未开办农村上地、住房抵押贷款业务。三是农机具权属分化。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一些人型农机具不具有独立产权,抵押登记和确权难,导致农机具抵押贷款深入推进难。(二) 农户贷款不良率反弹,利率水平较高。由于农村缺乏可抵押资产,农贷投放主体仍为小额信用贷款。受农村信用环境较差、农民信用意识不强、金融机构内控管理不严等因素影响,一些金融机构农户贷款不良额和不良率有人幅反弹趋势。截至 2014 年末,全省农户贷款不良额 125.6 亿元,当年新增 8
6、 .7 亿元,不良率为9.9%,比年初增加 0.7 个百分点,高出全省贷款不良率 6.2 个百分点。农贷的高风险必然导致涉农融资的高成本。2014 年度,全省金融机构一年期农户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9.6%,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利率 2.05个百分点。其中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利率高达 10%,地方性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维持在 8%水平。(三) 金政农合作平台不够完善,财政扶持农业融资的集聚效应有待提升。一是县域融资担保能力整体较弱,银担合作门槛较高,为现代农业融资增信效果不明显。二是农业保险业务风险人、盈利少,若无财政补贴支持,商业银行难以找到合适的银保合作切入点。三是各种财政支农资金都有固
7、定的拨付渠道和使用方向,难以改变用途和运用方式,运用财政资金撬动信贷投入的能力短期内难以大幅提高。三、对策建议(一) 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融资的配套制度。一是以农村上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为契机,引入社会资本,尽快完善县级、建立乡 (镇)一级上地流转、评估和处置的专业化服务平台,扩人农村上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贷款业务在乡镇一级的覆盖面。二是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提升不附加其他担保条件的上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比重。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加人开展人型农机具抵押贷款业务力度,扩人人型农机具部分产权抵押贷款试点范围,开展好人型农机具融资租赁业务。(二) 着力改善农村金融环境。一是加
8、快推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克山经验,加快信用村、信用户等信用主体信息采集、评分,引导金融机构开展信用评级十信贷产品创新,对评级优秀的信用主体实施优惠信贷政策。二是完善农村信用社等法人治理机制,加速经营转型,摆脱高度依赖存贷利差收入的赢利模式,建立健全适应市场化需求的利率定价机制,逐步降低农户贷款利率水平。三是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协助金融机构做好收债工作,加人对骗贷、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打击和惩戒力度,降低涉农贷款不良率。(三) 加快建立涉农信贷风险缓释与补偿机制。一是建议财政部门继续整合资金,改变扶持方式,由补助、奖励、贴息等方式逐步转变为建立专项风险补偿基金、担保基金、担保公司等融资增信措施,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贷款提供融资增信。二是鼓励政府出资为主、社会资本参与的多样化担保机构,对担保机构涉农担保业务进行补贴,提高担保机构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的积极性。合理划分银行、担保机构之间风险和责任比例,形成公平、可持续的银担合作机制。三是扩人合作社保险品种和覆盖面,为合作社融资增信。探索开办贷款保证保险、信用保险、订单跟单农业保险等专项涉农保险。建立并完善财政支持的农业人灾保险风险分散机制。对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给予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