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福建省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填表时间: 年 月 日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 职务单位地址 邮编单位电话 手机(小灵通)二寸照片申报鉴定等级 职业指导员(四级) 助理职业指导师(三级) 职业指导师(二级) 高级职业指导师(一级)本职业年限已持何种职业资格证书 等级 发证机构名称已提交申报资料身份证复印件 本职业年限证明 2寸黑白照片3张,1寸照片1张学历证复印件 发表的论文著作 何年至何年 在何单位从事何职业(工种) 证明人(及所在单位)工作简历现所在单位意见:年 月 日(章)鉴定结果:年 月 日(章)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可复印。2、本表由申报者本人如实填写,不得由他人代填写,并逐一填写不得漏填,凡不按此表各项内容如实填写者,不得参加申报考核鉴定。各单位、机构名称应填写全称。3、交表时应同时提交本人申报资料,并寄至福建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 128 号社保大厦一层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邮编:350001电话:0591-87617091 87544292 传真:0591-87547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