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前言我区位于贵州省中部偏西,土地总面积 1724.24 平方公里。地处东径 10544321062158,北纬 255630262642之间。辖区 10 个镇,7 个乡,2 个郊区办事处,4 个街道办事处,一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人口 75.70 万人,其中农业人口 51.66 万人,非农业人口 24.04 万人,有 26 种民族。我区人多地少,耕地质量差,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人均耕地面积仅 0.09 公顷。城镇化水平为 32.19%。西秀区自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八五”期间国民生产总值以年均 7.96%的速度增长,1996年国民生产总值达到 102558 万元(可比价),提前实
2、现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的经济发展目标,总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基础产出建设、城市建设取得迅猛发展,市场繁荣,流通活跃;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社会事业进步,城市面貌更新,出现较往常上了一个层次的新格局。西秀区区委、区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向全党、全国提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 2010 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精神,结合西秀区处于黔中经济带,具有旅游、商贸优势,并有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农业部批准的东关工业小区;实施“以农业为基础,以旅游商贸为龙头,大力推进农业和第三产业协调发展”的战略,在“九五”和2010 年间,经济将出现持续增长,随之将引发西秀区土地利用结构的改变,如果在土
3、地利用上宏观调控不好,将会激化人地矛盾,非农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间的矛盾,从而阻碍经济的发展屡此,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中发(1997)11 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257 号令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贵州省的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贯彻“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遵循“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切实可行,因地制宜”等基本原则,以西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
4、和 2010 年规划为指导,按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的技术要求,根据地区下达占用耕地指标,编制西秀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以强化政府的土地管理行政职能,对土地利用实行规划管理,加强对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协调好各部门、各产业间用地矛盾,使计划与市场有机结合,真正发挥市场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保证西秀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编制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对西秀区土地资源利用现状、潜力和各行为、各部门的用地供需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确定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的方针,综合协调、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使土地取得最佳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对 1997 年至 2010 年之间的
5、建设用地、生态退耕、损毁耕地和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补充耕地等指标分解落实,确实城镇用地规模落实,安排好城乡结合部和土地利用,处理好重点工程用地和布局;划分土地利用区对土地实行用途管制,拟定实施规划的措施。规划的基期年为 1996 年,近期年为 2000 年,规划目标年为 2010 年。二、土地资源利用状况(一)土地资源的利用现状全区土地总面积 172423.51 公顷,1996 年现状结构如下:1、农用地(1)耕地全区耕地面积 69736.1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0.45%。耕地中,灌溉水田 20438.34 公顷,望天田 16087.75 公顷,旱地 32425.48 公顷,菜地 78
6、4.58 公顷,分别占全区耕地面积的 29.31%、23.07%、46.50%和 1.12%。(2)园地园地面积 2508.91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1.46%。园地中果园 102.21 公顷,桑园 16.31 公顷、茶园 2384.48 公顷,其它园地 5.91 公顷,茶园占全区园地面积的95.04%。(3)林地全区林地面积 30565.45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 17.73%。林地中有林地15809.75 公顷,占 51.72%,灌木林地 3445.87 公顷,占 11.27%,疏林地 623.58 公顷,占2.04%,未成林造林地 5061.09 公顷,占 16.56%。迹地和苗
7、圃面积较小,分别为 1.90 公顷和 10.26 公顷。(4)牧草地牧草地 9688.8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62%,牧草地全为天然草地。(5)水面面积全区水面面积 2063.1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19%,其中河流水面988.83 公顷,水库水面 802.60 公顷,坑塘水面 271.74 公顷,分别占水面面积的47.93%、38.90%、13.17%。 2、建设用地(1)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5901.1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42%。其中城镇用地 1331.15 公顷,农村居民点 2925.23 公顷,独立工矿 877.81 公顷,特殊用地767.16
8、公顷,分别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的 22.56%、49.57%、14.87%和 13.00%,其中城市面积 1167.11 公顷,建制镇面积 164.04 公顷。(2)交通用地交通用地面积 1886.2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9%,交通用地中铁路133.36 公顷,公路 538.18 公顷,农村道路 1069.69 公顷,民用机场 145.01 公顷,分别占交通用地的 7.07%、28.53%、56.71%和 7.69%。(3)水利设施水利设施面积 701.3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41%,其中滩涂 61.88 公顷,沟渠 592.53 公顷,水工建筑物 46.97 公顷,分别占
9、水利设施面积的 8.82%、84.48%和6.70%。(4)未利用土地全区未利用土地 49372.0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8.63%,其中荒草地1645.60 公顷,沙地 5.85 公顷,裸岩石砾地 40281.29 公顷,田地坎(1 米)7439.27 公顷,分别占未利用地面积的 3.33%、0.01%、81.59%和 15.07%。(二)土地资源的利用潜力(1)耕地利用潜力西秀区 1996 年耕地 69736.15 公顷,经土地适宜性评价,其中:适宜类一等 16291.24 公顷,二等 34065.24 公顷,三等 18080.21 公顷,不适宜 1299.46 公顷,分别占耕地的
10、23.36%、48.85%、25.39%、1.86%。耕地的垦殖率过高,占土地总面积的40.44%,不宜开发扩大耕地面积,但我区坡耕地中低产田地面积占耕地的 80%左右,只要通过土地整理来挖掘土地生产潜力及提高耕地复种指数和加大科技含量投入,使粮食生产单产从 1996 年的 4605 公斤/公顷,提高到规划年 6193.05 公斤/公顷。就有效地增大耕地面积满足全区人口对粮食等农产品的需求。(2)园地利用潜力园地一方面通过开发和退耕还园,逐步扩大面积,并培养为中高产园地;另一方面,针对园地中低产园地和幼龄园面积较大的特点,加强中低产园地的改造,逐步建设成中高产园地,使产量提高,增加经济效益。因
11、此,我区园地利用潜力是很大的。(3)林地利用潜力有林地中低产有林地占有林地面积的 68.19%,大力改造低产林和疏林地,并对中幼经济林、用材林进行管护,加大投入,提高郁闭度,对待开发宜林荒山在规划期间内人武部造林,这样使灌木林地、疏林地和未成林造林地变成林,能较大地提高全区森林覆盖率和林木蓄积量。(4)水域利用潜力我区水域利用率低,通过扩大养殖面积和提高养殖水面单产,潜力很大,水面利用率可达 33%左右,另对现在水利设施加强维修,保护和改造,大力修建蓄水工程、引水工程和提水工程,增加保证灌溉面积,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益,保证农业生产稳步发展。(5)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潜力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尤其是农村
12、居民点利用程度较低,“空心村”现象应引起高度重视。城镇内各类用地的比例不尽合理,工业和商业用地面积过小,工矿用地亦有不合理之处,城镇功能有待提高。为此,应加强旧宅、旧城镇的改造,注重提高建筑容积率,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的利用强度。(6)未利用土地的利用潜力全区未利用土地 49372.01 公顷中的荒草地 1645.60 公顷,沙地 5.85 公顷,其余均为裸岩石砾地的田土坎,为维护保持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只能将少数大片荒草地和零星分布于田边地角的小块荒地进行开发利用为耕地,其余坡度较大的荒草地只能开发为园、林、牧地。因此,我区未利用土地可开发利用潜力的面积为1651.45 公顷。(三)土地资
13、源利用存在问题(1)土地生产潜力未能很好发挥。我区耕地中的中低产田土面积大,耕地中,适宜类二等及二等以下的面积 53444.91 公顷,占耕地面积的 74.78%,加强中低产田土改造,增加科技和物质投入,粮食生产具较大潜力。近年来在“四荒”开发中,形成了大规模的新增林地、园地,要加强这些林地、园地的培育和建设,从而发挥其土地利用的生产潜力、促进土地经营机制的转变,使土地利用从粗放经营型向集约经营型转变。(2)非农业建设用地与农业生产用地矛盾突出,人地矛盾日益尖锐。西秀区 1996 年人均土地面积 0.23 公顷,人均耕地面积 0.09 公顷,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由于经济发展对土地尤其是对耕
14、地的需求增大,无疑将激化这一矛盾,据商量算,“九五”至 2010 年,西秀区非农业建设将占用耕地 553.93 公顷,如果今后 14 年内,农业尤其是粮食生产不取得较大的突破,土地供求矛盾就更加突出。因此,如何贯彻执行中共中央中发(1997)11 号文件精神,加快土地经营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速度,搞好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耕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环境,是缓解土地供求矛盾的关键。(3)水土流失严重。以岩腊乡较典型,由于毁林、毁草、陡坡开荒和铲草皮等,严重破坏了自然植被,地表径流增大,水土流失面积达 33800.00 公顷,占全区土地面积的 19.60%,水土流失造成泥沙下泄,岩石
15、裸露农田遭水冲砂压,肥力下降,致使农业生态环境趋于恶化。(4)耕地后备资源严重缺乏。未利用土地中裸岩石砾地多,面积达 40281.29 公顷,占未利用地的 81.59%,由于本区大部分荒山陡坡,基石裸露率和砾石含量都高,土层浅薄,保水保肥力差,作为农林牧业开发利用难度大。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和方针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1)耕地:除生态退耕外,对非农业建设、灾毁占用耕地实行占补平衡,通过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工作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到 2000 年,整理复垦耕地 131.43 公顷,开发 51.43 公顷;非农建设占用减少耕地 280.94 公顷,预计灾毁减少 28.57 公顷,生态退耕
16、 1097.52 公顷。2000-2010 年整理复垦耕地 328.57 公顷,开发 128.57 公顷,非农建设占用减少 819.63 公顷耕地,灾毁预计减少 71.43 公顷耕地,生态退耕 2743.81 公顷。因此,到 2010 年通过土地开发新增耕地 180.00 公费在,土地整理、复垦耕地 460.00 公顷,合计共新增耕地 640.00 公顷;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减少 887.26 公顷,损毁耕地预计 100.00 公顷,生态退耕 3841.33 公顷,共减少耕地 4188.59 公顷。除生态退耕 3841.33 公顷外,到 2010年耕地面积可稳定在 6.5 万公顷以上,土地垦殖率保
17、持在 38.21%左右;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61 万公顷以上,保护率为 80.49%,其中一级保护区 3.28 万公顷,占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 58.16%。(2)森林覆盖率由 1996 年的 9.17%提高到 2010 年的 17.91%,林业用地稳定在 3.33 万公顷以上,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3)园地发展到 0.32 万公顷以上,以发展果园、茶园和药材园为主。通过发展园地,促进和带动园艺及其加工业的发展,使之成为一项新兴的支柱产业。(4)发展畜牧业,牧草地在 1 万公顷以上,并合理使用林间放牧地和田土坎、改良草地,扩大饲料来源,使 2010 年大牲畜存栏增长 28%,达 14.17 万头
18、,生猪存栏增长 30%达28.74 万头,内类总产量 29170 吨。(5)发展中心城镇和旅游业的建设,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从 1996 年占全区总土地面积的3.42%,提高到 2010 年的 3.37%,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旅游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其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进一步加大。(6)大力发展交通事业,“株六”铁路复线、320 国道扩大建、贵黄高等级公路扩建及城区段改道的建设,提高区内公路等级和数量,使交通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从1996 年的 1.09%提高到 2010 年的 1.17%左右。(7)水域:按照水利部门规划,到 2010 年将扩建以油菜河水库为代表的 7 个水库工程,1
19、个仙人项水库引水工程。由于水利建设规模的扩大,到 2010 年全区水域面积达 2803.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63%。综合以上各点,土地利用率由 1996 年的 71.36%提高到2010 年的 71.92%以上。2、近期规划任务近期规划期限为四年,即 1997 年至 2000 年,任务是:(1)耕地保有量 68635.00 公顷以上,土地垦殖率为 39.81%,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0877.00 公顷,保护率 87.30%。(2)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土地整理复垦耕地 130.00 公顷以上,开发耕地50.00 公顷以上。(3)居民点、工矿、交通、水利等非农业建设新增用地控制在 3
20、18.00 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 159.00 公顷以内。(4)加强园地、林地、牧草地的开发,营造使面积分别达到2706.97、31362.71、9850.27 公顷以上。并通过培育和改良,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3、土地利用方针为实现西秀区土地利用规划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西秀区土地利用存在问题的实际,土地利用必须遵循以下方针:(1)认真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遵循土地可持续利用和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原则,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积极推进土地整理,搞好耕地开发复垦,增加耕地有效面积,农业内部结构高速首先要保证粮食生
21、产用地,协调好林、牧和农业工程用地。做到“一保吃饭、二保建设、三保生态环境”。(2)在国家对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非农业建设占地规模和位置的宏观调控下,对农地、非农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3)非农业建设用地优先满足发展交通、能源、通讯、水利、安居工程和国家、省地重点建设项目等用地尽可能保证城镇、工业(尤其是农产品国工业和建材业)用地,满足旅游业用地。按照提高土地利用率,占用耕地与开展复垦挂钩和政策,以保护耕地为重点,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统筹安排各行业用地。(4)土地利用方式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通过节约土地,挖掘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利用强度,提高单位土地面积产量和产值,城镇建设要规定用地强度指
22、标,工矿新增用地,应以引进高新技术项目为主,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任何土地利用都不得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注意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统一。4、展望远景土地利用展望远景为 2030 年,展望远景土地利用是:建立起适应于自然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土地利用结构,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优化利用,土地利用率达到 85%以上,耕地面积保持在 69700.00 公顷以上,使耕地长期保持稳定。森林覆盖率从 2010 年的 10.07%提高到 23.00%左右,园地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产业经济上一个台阶,牧业增加单位面积投入和科技含量,使产出率更进一步提高。肉类总产量翻番,满足人口增长的生活需要,交通规划发展形
23、成格网状,提高路面质量,使交通有很大变化。加强农田基本建设,使土地利用集约达到较高水平,土地与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同步增长,土地生态环境具有明显改善。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根据上述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和土地利用方针,对土地利用结构作如下调整。1、耕地到 2010 年,全区土地利用耕地调整为 65547.56 公顷,减少 4828.59 公顷,其中:非农业建设占用 887.26 公顷,生态退耕 3841.33 公顷,预计灾毁 100.00 公顷;为保证耕地占补总量动态平衡,通过土地开发补充耕地 180.00 公顷,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460.00 公顷,共补充耕地 640.00 公顷。耕地面积净减少
24、4188.59 公顷。2、园地规划期间大力发展水果生产,增加园地,主要发展柑桔、桃、李、银杏、杜仲、茶叶、蚕桑等,园地新增 693.21 公顷,达到 3202.12 公顷。发展园业生产,可给农民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而且还为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提供了资源保证。扩大园地面积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的重要措施。3、林地规划期间内林地面积新增 2790.41 公顷,主要来源于未利用地中的荒草地和退耕还林,同时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和水域占用林地 63.52 公顷,到 2010 年,林地面积为 33355.8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9.35%,森林覆盖率从 9.17%提高到 17.
25、07%。4、牧草地规划期内牧草地面积新增 564.96 公顷,到 2010 年,牧草地面积达10253.8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95%。其中改良草场,在人工草地 1369.51 公顷面积上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载畜能力。另外还要依靠大量林间草地、田土坎生产草地和田、地间秸杆等农产品,提高牧草地的载畜量,满足畜牧业发展需要,实现畜牧业规划目标。5、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城镇用地城镇作为区域经济、文化发展的龙头和交通枢纽,具有重要的作用,西秀区是黔中经济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处于“株-六”复线经济带,在省级经济技术开展区和东关乡镇工业小区。其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为适应经济起飞的需要,西秀区在
26、规划期间城镇面积到 2000 年将增加 233.93 公顷,2000-2010 年将增加 587.02 公顷,到 2010 年,共增加 820.95 公顷(占用耕地 670.66 公顷),城镇用地达到 2152.11 公顷。其中:城区用地达到 1774.02 公顷,建制镇达到 306.53 公顷。(2)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期间农业人口将从 1996 年底的 51.66 万人,发展到 2000 年的52.34 万人和 2010 年有 53.36 万人。农村居民点用地,2000-2010 年将分别新增 79.89 公顷,其中:占用耕地 60.00 公顷。规划期间共计新增 74.89 公顷,同时通过对
27、边远山区原农村居民点调整合并集中,农村居民点减少 39.08 公顷,到 2010 年农村居民点净增加13.24 公顷,用地达到 3005.12 公顷。(3)独立工矿用地由于黔中经济中心和“株-六”复线经济带的建设,独立工矿用地规划期间新增 73.96 公顷(占用耕地 23.66 公顷)。主要用于发展能源、电力、冶冻(铝厂)等大工业和其它新兴产业,同时一方面通过土地整理,小型零散分布的工矿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另一方面,随着交通城镇建设的发展,将原有工矿用地转为交通、城镇用地,工矿用地减少 179.93 公顷。规划期间工矿用地净减少 100.04 公顷,到 2010 年,独立工矿用地达到 951.
28、77 公顷。独立工矿建设,我区从坚持节约用地的观点出发,尽量少占耕地或不占耕地,在保证重点项目电解铝厂、大洞口煤矿、水泥厂和 220 千伏变电站用地的情况后,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废弃地发展我区的建设工作。(4)旅游业用地西秀区为甲级旅游开放城市,为适应旅游业的发展,根据旅游规划,龙宫风景区规划面积 60 平方公里,九龙山森林公园规划面积 125 平方公里,但其内部农业用地不作为旅游用地调整结构,仅对非农业建设用地调整为旅游用地,规划期间旅游用地增加 17.48 公顷。综上所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997-2000 年,2001-2010 年将分别增加169.96 公顷和 412.07 公顷,
29、共计增加 591.3 公顷,到 2010 年,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达到 6492.3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76%。6、交通用地西秀区虽有铁路、国道、省道以及高等级公路过境,但区、乡道路路面窄、质量差,不适宜经济发展的需要。1996 年底交通用地 1886.2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9%。规划期间,交通用地新增 124.67 公顷,占用耕地 92.34 公顷,使交通用地达 2010.9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16%,将大大改善交通状况,保证西秀区经济的发展。规划交通用地,主要用于国家、省、地重点基项目新建与扩建。7、水域到 2010 年,水利设施建设等用地将新增 39.04
30、 公顷,其中占用耕地 26.00 公顷,占用未利用地 13.04 公顷,2010 年水域面积达 2803.5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3%。8、未利用地未利用地在规划期间将从 49372.01 公顷减少到 48352.39 公顷,减少面积1019.62 公顷。去向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耕地,即非农建设占用等。封山育林规划到园地、林地。到 2010 年未利用地为 48352.39 公顷,剩下的都是难以开发利用的裸岩石砾地,未利用地到 2010 年占土地总面积的 28.04%,土地利用率由 1996 年底的 71.37%上升到2010 年的 71.96%。五、土地利用分区土地利用分区是按照土地基
31、本用途的不同,以地类界线划定土地利用区,全区划分为农业、园地、林业、牧业、城镇建设、乡村建设、独立工矿、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其它用途等 9 个用地区,农业用地区内又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一般农田区。1、农田用地区。为发展农业生产和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用地区域,面积 76832.48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44.56%。该区是全区粮食、油菜和蔬菜等重要的产区,其中以商品粮基地的旧州、双堡、东关、么铺、宁谷、轿子山等地最为集中。农业用地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划是: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控制农田转变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等重点建设项目,无法避开区内基本农田的,应经法定程序修
32、改规划,并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严格审批用地;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或擅自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要大力改造中低产田土,强化科技兴农,在集约经营上下功夫;发展经济价值高或产量高的作物和品种,全面提高种植业产值。(1)基本农田保护区。直接为发展种植业生产的用地区域,面积 56906.41 公顷,保护率 81.60%,其中长期不得占用的一级保护区 32786.59 公顷(蔬菜保护区 1885.16 公顷),占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的 57.60%,二级保护区 22288.00 公顷,占 39.57%。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分布于双堡、旧州、东屯、杨武、刘官、黄腊、大西桥、七眼桥、蔡
33、官、宁谷、轿子山、么铺等 10 个乡镇,面积均在 3000 公顷以上。上述乡镇基本农田面积占全区基本农田面积的 70.21%。(2)一般农田用地区。农业用地区内,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用地区域,面积10474.08 公顷,占农业用地区面积的 13.71%,该区主要分布于杨武、蔡官、双堡、宁谷、岩腊、鸡场、轿子山、七眼桥、旧州等 9 个乡镇,面积均在 200.00 公顷以上。大多数较分散、边远,耕质量相对较差,但只要加强中低产田的改造,加大物质和科技投入,根据市场需要和土地适宜性,合理调整种植业内部结构,其生产潜力是很大的。2、园地用地区。为发展果、茶、桑及其它多年生作物而划定的用地区域。总面积3
34、202.12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1.86%,多数分布在丘陵和低山地区,并与林业用地地区、牧业用地区和农业用地区交错分布。主要分布于大西桥、双堡、旧州、鸡场、轿子山、七眼桥等 5 个乡镇,面积均在 160.00 公顷以上。园地用地区土地利用的管制规则是:区内的土地用于种植业及其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转变用途,严禁各类建设占用名、特、优、新种植园用地,不断培育高产稳产园,全面提高园地总产值。3、林业用地区。为发展林业和改善生态环境而划定的用地区域,面积 33355.86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19.35%。主要分布在丘陵和山地,与园地用地区、牧业用地区以及农业用地区交错分布,其中旧州、
35、双堡、岩腊、鸡场、杨武、宁谷和东屯分布面积较大。林业用地区土地利用的管制规则是:林业用地区内的土地供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及其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转变用途;严禁各类建设占用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及其它各种防护林的用地;管理好现有森林,改造低产林,发展经济林。4、牧业用地区。为发展畜牧业而划定的土地区域。面积 10253.81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5.95%,主要分布在双堡、鸡场、杨武、东屯等地。牧业用地区土地利用的管制规则是:区内土地供畜牧业生产使用;保护优良草场,新开垦牧草地的,必须避免造成水土流失、荒漠化等生态环境问题,并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后方可实施。加强对牧草地的物质、科技投入、改
36、良牧草地,以此来满足牧业的发展需要。 5、城镇建设用地区。为城镇建设的发展而划定的用地区域,面积 2152.11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1.01%,其中:城区用地 1774.02.公顷,建制镇 306.53 公顷。城镇规划区主要是西秀区城区、么铺、轿子山、七眼桥和宁谷四个级卫星城镇以及其它级城镇。该区土地利用的管制规则是: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严格执行城镇总体规划;城镇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用地,确需扩大的,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城镇建设用地区内土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以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废弃摞荒土地,能耕种的必须及时恢复耕种;保护和改善城镇生态环境,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城镇建设应向功能较齐全物新型现代化城市迈进,形成以西秀区为中心,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城镇体系。6、乡村建设用地区。为发展村镇建设需要而划定的用地区域,面积 3005.1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74%。该区各乡镇均有分布,分布最多的是双堡、杨武、七眼桥、么铺四个乡镇,面积均在 200.00 公顷以上,其次是轿子山、蔡官、旧州、大西桥、东屯五个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