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配电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供配电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1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供配电工程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移交、包送电。1.5 合同价款:合同暂定价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元)。1.6 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进度款每月支付一次,支付额为每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已完工程量的 %;工程施工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整体工程竣
2、工验收合格送电后三个月内办完结算并付至结算总价的 %,余款局管部分移交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自管部分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须向甲方出具正规等额有效发票。1.7 合同工期:1.7.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指令日期为准) 1.7.2、竣工日期: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1.8 工程质量:合格 第2条甲方工作2.1给乙方提供施工用的水、电接口点,施工水电费由乙方自理。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质量验收、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变更签证和其他事宜。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施工范围和做法说
3、明的认可的现场交底;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图纸进行报审,经供电公司确认后出正式施工图纸;按供电公司、甲方确认的正式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报甲方和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确保工程验收合格。3.4 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和样品施工,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并接受甲方监督,遵守施工现场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4、。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乙方需承担5000元违约金。3.5在施工过程中需对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完成后移交的电缆桥架做好成品保护,不得损毁,并做好恢复工作。3.6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3.7工程竣工未移交供电公司或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直至工程交付供电公司或甲方为止。3.8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机械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3.9乙方施工管理人及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必须贯彻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要做到文明、整洁、卫
5、生,安全措施要到位。310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及时办理相关部门的报批手续、验收手续、供电手续并保证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供电。3.11乙方在施工期间水电费自行承担。3.12尊重和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要求。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4.1甲方要求乙方按协议的工期顺利完成工程,延误一天按照有关约定执行。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和费用不顺延和增加。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4.5乙方务必确保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所有的工作量,如果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能力完成或将工程转包给其它单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验收规范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工程质量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施工规范、高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建筑安装施工规范等国家相关文件、图纸要求施工。5.2乙方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履约保证金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之日始计。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甲方按时参加隐
7、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 5.4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3日内组织验收,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验收移交手续。5.7 乙方工程质量标准及维修承诺: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电力设备规范标准。工程验收合格移交后,乙方提供免费维修、维护。5.8 进度:乙方根据甲方工期要求按时完成任务。第6条 竣工验收与竣工结算6.1本合同价款为暂估价。6.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四份,之后双方参照本合同书约定的合同
8、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等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6.3 竣工结算方式为:按实结算。(1)定额套用全国统一安装预算定额2000年安徽省估价表、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2003、高层及设于高层地库的配电房设备按合肥二类综合取费,花园洋房部分按合肥三类综合取费,工程量按实计算,变更部分价款不计入同期工程进度款内支付,签证确认后列入工程结算。(2)甲定乙供材按甲方定价105%计算,甲供设备保管费按1%计取。(3)除甲供、甲定乙供材外,其余材料价格按照2010年第7期合肥市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正本。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7.1高低压柜、变压器、直流屏等供配电设备甲供,电缆甲定乙供,其他材料由乙方提供,甲
9、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甲供及甲定乙供范围,乙方必须配合服从。7.2乙方采购材料中的主材均需封样才能采购,提供材料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经甲方或监理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7.3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均应达到国家规范“合格”标准和合肥供电公司质量验收标准并经合肥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因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供电公司要求的材料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费用。第8条 保修8.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两年。8.2、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当履行免费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8.3、在工程保修期内出
10、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之内到场进行维修。8.4、如甲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其材料费由甲方支付。第9条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9.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9.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应的法规、规范。 9.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9.4 乙方施工造成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先行赔付的,可以向乙方追偿。第9
11、条奖励和违约责任10.1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工程暂定总价款万分之三支付甲方日违约金;延误时间达到三天以上的,则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暂定总价款的万分之八向甲方支付日违约金;延误十天以上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有权不支付其余工程款,乙方仍需承担工程暂定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10.2 乙方未办理手续,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及赔偿一切损失。10.3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1条索赔和争议11.1 索赔:
12、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11.2 争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12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1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2.2 除质量保证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第13条 合同解除13.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
13、3.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3.3一方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13.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第14条 补充条款本工程招、投标文件及招标答疑作为合同附件。第15条 其它乙方必须组织安排好充分的施工力量,保证足够的劳动力。须加强现场管理力量,配备项目经理 名,安装主管不少于 名,项目经理到岗率为100%,每抽查一次不到岗,罚款2000元;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表式和时间节点,按周、月、总体上报施工进度计划,乙方必须承诺投入足够的劳动力,以保证工程始终处于饱和施工状态,对于工期滞后的甲方有权根据节点工期进行处罚。甲方有对甲方认为需要由甲方进行分包的、否则有可能影响本工程的质量或进度的部分分项工程进行分包的权力。对甲方直接分包的分项工程,乙方不予计取服务费,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并做好分包施工管理工作;因分包而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并不免除乙方责任。 第16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人: 代表人: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