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加大对失职渎职行为的问责力度案件检查三室 曹根民以权谋私的腐败行为之所以国人痛恨,就在于某些掌权者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装进了自己的腰包,甚至大肆挥霍民脂民膏。对于失职读职行为给国家和人民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恐怕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认识得到的。同贪污受贿行为相比,失职读职行为与其有着惊人的相似,同样袭读了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而且后者比前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大得多,国家和人民为其付出的代价更为高昂和惨重。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失职读职行为的发生。一、目前推行行政问责制的困境任何一项制度的建设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若想构建良好的行政问责机制,就要对行政问责乏力的原因进行深入细致的解析,寻求和设计能
2、有效加强政府责任性和建构问责机制的方式,为依法问责奠定坚实的基础。行政问责制存在问题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行政问责文化缺失行政问责文化是人们对于行政问责制及其实践的态度、情感和思想的综合体,是行政问责的灵魂,它包括两个方面含义: 作为行政文化,它包括行政思想、行政道德、行政观念、行政传统、行政习惯等,促使政府及其行政人员认真履行其职责; 作为问责文化,它通过主体对客体的监督、质询等活动,促进政府及其行政人员积极回应社会诉求并且主动承担行政责任。现实生活中,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历史导致了行政人员“民本”思想的缺失以及人民在政治生活中民主意识的缺乏。一方面,行政人员观念
3、没有转变,在建设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今天,还认为“官即管”,还把法律制度当做是管理人民的手段,而不是约束自己的工具。另一方面,公民对政府官员的“问责”意识滞后,表现在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和权利意识不强。究其原因,长期以来形成的普遍服从心理和政治冷漠心理成为一种文化障碍,其害怕对政府进行问责,或者根本没有问责意识。同时,公民缺乏“纳税人”的权利意识,而权利意识直接决定了国民的政治思想和行为。可见,行政文化缺失严重阻碍着行政问责制的推行,行政问责文化缺失已成为行政问责制度化的重要障碍。2.问责客体权责不清权责明晰是建立和推行行政问责制的前提和关键。目前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的种种弊端造成责任的归属难以确
4、定,制约着行政官员问责制的建立和推行。第一,党政的权责不清。党政关系没有完全理顺,以党代政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出了问题,责任究竟在党委,还是在政府,很难确定。第二,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权责不清。纵向上看,行政机构的层次太多,从中央到地方,要经过省、市、县、乡( 镇) 五个层次。从横向上看,行政机构的职能部门划分过细,过细的分工必然带来职能交叉、权责不清。多级的行政层次和多头的职能部门,出了问题,到底追究哪一级政府的责任? 需要几级政府来承担责任? 该级政府中由哪个行政职能部门来承担责任? 第三,决策与执行不分,导致责任主体不明确。发生重大事故之后,难以区分是决策失误的原因还是执行错误
5、的原因造成的。这就导致不清楚是由执行领导还是决策领导抑或是监督领导负责任3.被问责官员复出机制不完善在全国的行政问责风暴中,许多的政府官员在问责声中下马。然而,下马的官员能否“东山再起”成为了一个在行政问责实践中引人关注的问题。诚然,这些被问责的官员仍然具有被重新任用的权力,问题是他们的复出理由是否合理、程序是否履行、民意是否征询、考察是否到位,这就需要一套完善的被问责官员的复出机制。否则就违背了行政问责制对下马官员惩罚的初衷,弱化了问责的警示作用,造成了问责乏力4.问责范围狭窄当前,县级以下机构问责的适用范围普遍较窄,大多局限在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事后责任追究,而忽视事前和事中以及对决策、用
6、人、工作绩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方面的追究,使问责制只能在一定范围内有限地发挥作用,不能全方位地约束行政权力。不可否认,出现重大事故或具体过错,必须对相关官员进行问责。但是,如果问责仅限于具体的事件,那么如果不发生重大事故、不出现具体过错,也就不存在追究责任的问题。这样,问责就被演变成对具体事件的惩戒措施。这与问责制度的本意显然不符。问责制是和权力密不可分的,它的逻辑基础是有权力就必然要负责任,只要在权力范围内出现某种事故,就必须有人为此承担责任。真正的行政问责不仅包括追究有过官员,也包括追究无为官员。官员有过要问责,官员无为也要问责。二、加大对失职渎职行为问责的对策建议1.加强职业道德趁设,
7、构建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责任制度。失职读职行为映射出了一些从业者职业道德的沦丧,对国家、对人民的责任心的淡化。鉴于失职读职行为与职业道德紧密相关,因此必须把反对失职滨职与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根本是强化管理。要按照建立贵任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的要求,制定严格执行的行业、职业、岗位管理规范。包括规章、纪律、职业训练、职业行为管理等,以对从业者职业行为实行有效的控制。 2.改革千部任用机制,使其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第一改革干部任命制。目前干部任命墓本上是由组织部门。说了算。这难免滋生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即使某干部查出或以前就有读职失职行为,也很有可能由组织部门。红头文件。一锤定音
8、,依然封官加冕。因此,建议千部任命问题上要淡化组织部门权力,将一部分权力下放给纪委、监察等监督部门,同时广泛吸收民意民愿,形成组织部门、监督机构以及人民群众共同推举、任命干部的新机制。第二,引入干部竞争机制,广泛推行能上能下制度。基本方法是,设置相关职务的后备和替代人选,随时撤换不称职干部,给在职干部施加压力;同时一旦某干部犯有失职读职错误,不仅撤销行政级别,而且永不启用。第三,延长干部任用期限。干部任用期短,容易滋生短期行为,在决策及决策实施中容易冒险。押一把。以显示政绩而增大晋级法码,实践中难免有失职读职行为的频繁发生。因此建议适当延长干部使用期限。第四,建立干部弹劫制度。一旦干部犯有失职
9、读职错误,人大可以对其进行申诉,要求组织部门撤消其职务,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完替和健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监督机制的作用。一是权力部门的监督,即主要是人大监督,改变目前人大只“监”不“督”。的状况;二是执法部门监督。包括纪检、检察、监察、公安、工商、海关、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这些部门目前要加强协作配合,克服互相扯皮、相互推诿、有案不报、以党纪政纪处分代替刑事处罚的现象。三是舆论监督。对严重官僚主义、失职读职、玩忽职守大案要案要进行揭露、曝光,公开进行教育,伸张正义、狠刹歪风。四是加强社会监价,充分发动群众举报失职读职行为。五是加强对投资、信贷、财会的监督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堵塞各种漏洞,
10、不给任何可乘之机。 4.尽快制定和出台专项法体,以便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应当说,刑法以及中纪委、监察部所制定各项法规制度,对惩治官僚主义、失职读职、玩忽职守犯罪已作了规定。但是,从改革开放以及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创新的客观情况看,还不能适应新形式发展的播要。建议要尽快制定专项法律,从法律上明确玩忽职守、失职读职犯罪的主体、立案标准、损失的认定、盘刑的幅度,总体原则是要在该专项法律中加大对失职读职行为的打击力度。 5.广泛推行。社会承诺服务制度。社会承诺服务制度是目前强化在业者服务意识和责任感的一种好形式,它可以将职能部门的自我约束与社会的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放大了工作的透明度和职能的民主化程度,同
11、时能将服务质量、办事效果与经济利益挂起钩来,增强服务者的风险意识,并能实现部门内内部管理与自我更新行为的有机契合。目前推行。社会承诺服务制度。主要是要改变只“承”不“诺”的状况,提高制度运行质量。6.加大问责力度,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首先,要积极制定有关配套措施。一是要进一步明晰权责。有效问责,必须把党政之间、部门之间、行政机关之间、正副职之间的权责划分明确。职能重叠,无法公正问责。所以,必须进一步推进体制、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机构的职能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并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何单位、何人该负何责。二是要分析责任同事件的关联点和因果关系,对于问责事件,应该追究到哪一级的领导干部,必须看这一
12、关联性和因果性,而不能看事件多大,后果多严重。三是要坚持权责对应的原则,不仅要问乱作为、作为不力干部的责,还要把一些不作为、无作为的干部问下马,使广大领导干部树立一种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促进从严治党,依法行政,服务群众。其次,狠抓落实。狠抓落实关键体现在执行规定不折不扣,对该查的事要秉公而查,对该问的干部要秉公而问,做到失责必问、失责必究。对被问责后的领导干部去向要进行妥善处理,既要防止对那些问责干部问而不罚、罚而不实现象发生,又要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再次,要制定出台关于国家公职人员履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的相关办法,将其纳入问责范围。建立完善工作考评和干
13、部考核机制,落实责任追究结果在工作考评和干部考核中的应用,把追究个人与集体、党务与行政、正职与副职、重大失误与日常过失结合起来,扩大问责领域,强化责任对象,让领导干部普遍感到有压力,增强干部的责任心、使命感,做到职能清晰、权责一致。7.增强监督力度,形成合力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因此,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实行责任追究案件专门备案和跟踪督查制,对追究后的处分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
14、不定期的督促检查。要有效地整合监督资源,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使广大党员更多、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使人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权力阳光运行。8.严格管理,惩前毖后要进一步加大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做到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使领导干部不敢懈怠、不敢腐败、不敢失责。一是加强对干部的考察考核,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切实做好作风督查、离任审计等工作,使干部不敢懈怠。二是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查处力度,做到在责任追究的
15、对象上“抓大不放小”,在纪律处分的档次上不避重就轻,在组织处理的方式上不轻描淡写,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警戒作用,使干部不敢腐败。三是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进一步严明领导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使干部不敢失责。9.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信息不对称是造成行政问责制缺乏效力的一个主要原因。因为,对人民负责首先意味着必须让人民
16、知道这个国家正在发生的一切,知道他们授予的权力是否得到了正确合理的使用。如果公众不知情,就无法知道谁对公众负责,没有谁对公众负责,就无法追究失职行为,监督就只能流于形式。而政务公开制度提供了一个信息交流的平台,只有将政府行政理念和行政过程、结果公之于众,形成“鱼缸效应”,随时接受公众与媒介的监督,才能使政府官员形成压力感,迫使其提高行政质量,提供公众满意的服务。因此,行政问责制的实施一定程度上依赖对政府权力构成重要制约的政务公开制度的建立。要做到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一是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二是在政策、法规的执行环节上增加透明度,实行政策、法规的公告制度、执行公
17、示制度和行政责任制度,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三是要在政策、法规的制定上增加透明度,采取旁听、听证、网络讨论等方式扩大公民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四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对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方式、公开程序等环节,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制度化、法制化的行为,从法律的高度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构建完善的行政问责制是实现责任政府的重要途径。我国行政问责制发展到今天,虽然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可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政府责任理念的不断固化,问责力度和范围的不断加大和扩大,问责的制度不断出台,这些都使我们更有信心将问责推行到底。行政问责制的良性实施可以促使政府依法行政、责任行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