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 税 参 考 2010 年 第 4 期1 纳 税 参 考(内部资料,免 费赠阅)大成方略纳税人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零年五月纳 税 参 考 2010 年 第 4 期纳税人俱乐部网址: http:/客服中心电话:400-650-99362目 录 (2010 年第 4 期 总字第 037 期)一、 本期财税政策要点提示6二、最新财税政策法规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 号 2010-04-0617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 号 2010-04-02213、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
2、公厅关于开展 2010 年度符合享受国家税收政策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审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办高201022 号 2010-03-2927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执行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财办企201023 号 2010-02-23365、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有关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017 号 2010-04-13376、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边民互市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通知纳 税 参 考 2010 年 第 4 期纳税人俱乐部网址: http:/客服中心电话:400-650-99363财关税201018 号
3、 2010-04-16407、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8 号 2010-04-23498、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22 号 2010-03-24509、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天津市开展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024 号 2010-03-305110、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边境地区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以人民币结算准予退(免)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026 号 2010-03-29541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财税201037
4、 号 2010-04-2657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 号 2010-04-0757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巴多斯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议定书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1088 号 2010-03-0263纳 税 参 考 2010 年 第 4 期纳税人俱乐部网址: http:/客服中心电话:400-650-99364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26 号 2010-03-3168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宝钢环境优
5、秀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30 号 2010-04-0670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37 号 2010-04-07721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宣传材料的通知国税函2010138 号 2010-04-07731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 号 2010-04-07761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橄榄油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0144 号 2010-04-08782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 2009 年度企
6、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 号 2010-04-1279纳 税 参 考 2010 年 第 4 期纳税人俱乐部网址: http:/客服中心电话:400-650-99365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 号 2010-04-19852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62 号 2010-04-23872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64 号 2010-04-238824、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印发2010
7、年全国货物和劳务税工作要点的通知货便函201024 号 2010-02-2590三、最新财税政策解读1、解读国税函2010148 号:明确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口径952、2009 年税收政策整理之企业所得税篇(七)1013、2009 年税收政策整理之企业所得税篇(八)1094、2009 年税收政策整理之企业所得税篇(九)1135、2009 年税收政策整理之企业所得税篇(十)118四、财务管理文章精选1、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年度纳税申报分析130纳 税 参 考 2010 年 第 4 期纳税人俱乐部网址: http:/客服中心电话:400-650-993662、坏账准备在新旧税法下的衔接135五
8、、纳税筹划文章精选1、企业“赞助支出”税前扣除并非不可能1402、物流企业合理利用空置仓库的税收筹划142本期财税政策要点提示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结算中心以及成本和利润核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确需进口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内外资企业继续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保持西部地区吸收外商投资好的发展势头。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
9、的通知通知明确,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营业税应税收入, 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节 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纳 税 参 考 2010 年 第 4 期纳税人俱乐部网址: http:/客服中心电话:400-650-99367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
10、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上述资产的权属转移时,也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3、关于开展 2010 年度符合享受国家税收政策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审核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根据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 国科发高字2006487 号)、 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0 号)的要求,科技部、教育部将联合开展 2010 年度符合享受国家税收政策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审核工作。4、关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执行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明确,职工福利费属于企业人工成本的重
11、要组成内容之一,供暖费补贴属于职工生活福利,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属于对离退休职工延期支付的生活、医疗等福利。因此,你公司应当按照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财企2009242 号)的规定,加强对职工福利费的财务管理,将供暖费补贴、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归集到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纳 税 参 考 2010 年 第 4 期纳税人俱乐部网址: http:/客服中心电话:400-650-99368根据新修订的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 41 号)有关规定,企业据实开支职工福利费,财务政策上不再规定列支的比例。企业申报职工福利费纳税扣除的具体项目、标准,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财务管理与其
12、不一致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5、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有关清单的通知通知明确, 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0 年修订)流通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2010 年修订)自 2010 年 4 月 25 日起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0 年修订)自2010 年 4 月 25 日起执行,对新批准的暂行规定第三条所列项目和符合规定条件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一律征收进口税收。2010 年4 月 25 日前(不含)批准的上述项目和设备,在 2
13、010 年 10 月 25 日前继续按照原暂行规定相关附件执行;自 2010 年 10 月 25 日起(含)对上述项目设备一律征收进口税收。 6、关于边民互市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通知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边民互市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的清单。7、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纳 税 参 考 2010 年 第 4 期纳税人俱乐部网址: http:/客服中心电话:400-650-99369通知明确,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以下简称境内)单 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 免征营业税。国 际运输劳务是指: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在境外载运
14、旅客或者货物入境;在境外发生载运旅客或者货物的行为。2010 年 1 月 1 日至文到之日已征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税额在纳税人以后的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减或者予以退税。8、关于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自 2010 年 4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的过程中,投资主体没有发生变化的,对改制后的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改制后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安置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其中与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
15、征契税;与原事业单位 30%职工 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改制后的企业以出让或国家作价(入股)方式取得原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属于本通知规定的契税减免税范围, 应按规 定缴纳契税。9、关于在天津市开展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试点的通知纳 税 参 考 2010 年 第 4 期纳税人俱乐部网址: http:/客服中心电话:400-650-993610通知明确,经国务院批准,对融资租赁企业经营的所有权转移给境外企业的融资租赁船舶出口,自 2010 年 4 月 1 日起,在天津市实行为期 1 年的出口退税试点。对采取先期留
16、购方式的融资租赁船舶出口业务,实行分批退税。即,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收取租赁船舶租金的进度分批退税。对采取后期留购方式的融资租赁船舶出口业务,实行租赁船舶在所有权真正转移时予以一次性退税。对采取后期留购方式的,在租借期间发生租赁船舶归还进口的,海关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对非留购的融资租赁出口租赁船舶出口不退税,无论在租赁期满之前,还是期 满之后,发生租赁船舶归还进口,海关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10、关于边境地区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以人民币结算准予退( 免) 税试点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国务院批准,将现行云南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以人民币结算准予退(免)税政策扩大到边境省份(自治区)与接壤毗邻国家的一般贸易,并进行试点。凡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 龙江、广西、新疆、西藏、云南省(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出口企业,以一般贸易或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从陆地指定口岸出口到接壤毗邻国家的货物,并采取银行转账人民币结算方式的,可享受应退税额全额出口退税政策。外汇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