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细部装饰及栏杆工程章 说 明一、本章定额子目在实际施工中使用的主要材料品种、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二、压条及装饰线(干挂石饰线除外),均按宽度150mm以内考虑。干挂石装饰。按宽度300mm以内考虑,300mm以上的不做饰线考虑。三、本章栏杆(除注明外)、栏板均不含扶手。本章适用于建筑物的楼梯、走廊及其他装饰性的栏杆、栏板、扶手。四、木、石材楼梯扶手和弯头,按成品安装考虑。五、如设计高度与定额不同时,栏杆、栏板所用的立柱、栏板材料可以按比例换算,其他不变。六、本章钢栏杆子目中,均未包括刷油漆工料。七、木曲踭拼装指曲踭中间有驳缝,整装是指整个中间不能有驳口。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14.1 细部装饰14.1.1 机锣凹线、装饰线、压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14.1.2 装饰件安装,按件或套计算。14.1.3 镜面玻璃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边框外围面积计算。14.2 栏板工程 14.2.1栏杆(古式栏杆除外)、栏板、扶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包括弯头长度)计算。不扣除立柱所占的长度,但应扣除弯头、曲踭长度。设计图有注明的,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除弯头、曲踭长度;设计土没有注明的,预算按照30cm扣除,结算按实尺寸扣除。14.2.2 古式木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14.2.3 弯头,曲踭,按个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