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家具购买合同甲方(卖方):甲方代表: 乙方(买方): 乙方代表: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公司购买办公家具。(货物详情见订购单明细。) 第二条:三包有效期为三年,起算日为货物验收合格日。 第三条:所有办公家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订货需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四条:货物到场后,由乙方3个工作日内验收。如货物没有问题,则乙方需在验收合格后 个月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自乙方交付家具之
2、日起,三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一年三包有效期后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第五条:甲方负责送货及安装调试,乙方需当场验货 ,签收确认,由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六条:送货时间: 年 月 日送货地址: 甲方须保质保量的按期到货,如非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按期到货,延期一天扣除甲方合同总价款的0.3%作为赔偿,且另行约定到货时间。第七条:购买家具在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当日内给于回复,并向甲方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第八条: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货物数量有所增减并被甲乙双方认可,可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第九条: 违约责任:双方保证严格执行本合同,由于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要负责赔偿,具体赔偿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或双方协商而定。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在本合同的执行中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均可提交至法院进行裁决。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