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贸易公司对社区综合服务社招牌维护更新使用资金的请示区供销联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因长时失修,日晒雨淋,部分服务社招牌和装饰板已破损严重,影响了供销社的形象和城乡环境的美观。现对福洪乡的进步村、胜利村、姚度镇的龙门村、龙洞村、康家渡社区、弥牟镇等的社区综合服务社招牌、角钢支架和吊牌进行维护更新,施工由原建单位承建,该维护工作已于2014年11月30日完工,并由区联社于2014年12月30日组成验收小组进行竣工验收。经实测验收,招牌面积:113.74m2,墙面粉刷171.54m2,以上合计共需资金:14139.36元。(大写:壹万肆仟壹佰叁拾玖元叁角陆分) 特此请示,盼复! 附件:结算表2份 青白江区供销社贸易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