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 务 工 协 议 书甲方:苏州鸿明劳务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因 (以下简称用工单位)业务工作需要,招用乙方为劳务工,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务协议如下:一、招用期限以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协议规定的进场时间至乙方在 项目承担的工作内容完工日期为协议期限,即自 年 月 日起至本项目工作任务结束之日为本劳务协议终止日。二、乙方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本部门的岗位职责,在岗位上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乙方在招用期间,工资按月计算,月平均工资不低于苏州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四、协议的解除、终止。1、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因
2、工作能力或业务技术水平不能胜任或达不到岗位规范要求的,无客观原因在本岗位工作业绩较差的。(2)不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安排的。(3)身体健康状况不宜在该岗位工作的。(4)违反劳动纪律和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5)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用工单位经济或声誉损失的。(6)团结协作精神不够、发生争吵、谩骂、斗殴者,经教育改正无效者。(7)乙方因本人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用人单位。2、终止:(1)乙方在用工单位违纪解除协议:(2)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如不再继续使用,甲方将视作与乙方协议期满,即行终止协议。(3)用工单位工程项目施工结束不再用工,甲方与乙方劳动协议即行终止。五、协议解除、终止,乙方必须到用工单位办妥离岗手续,归还一切物品用具。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苏州鸿明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