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区运输石门探放水安全措施1采区运输石门在掘进过程中,由于资料不详,前方可能出现不明老巷,根据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要求,坚持有掘必探的原则,特制定探放水措施如下:1、该巷道在距主井口150米标高+1340米,按23坡度,方位45,掘进至14#煤层后,沿14#煤层顶板掘进,设计总长35米。在掘进迎头用KHYD30dIA型煤矿用电钻在巷道正迎头和巷道两帮(与正迎头成30夹角),探30米,掘进25米,超前距5米。2、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边探边掘”。3、钻探过程中发现孔内煤层有渗水现象时,立即停止打钻进行检查,如孔内压力大,水量增大时,应马上将钻杆固定,严禁移动或拔出,应立即报告调度室或有关领导。待判明情况后方可施工。4、施工时,操作人员要集中精力,认真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可采取应急措施,关闭电源,通知有关受水害威胁地区的现场所有人员做好准备,随时撤离。5、探放时,瓦斯员必须现场跟班,常检查迎头空气中瓦斯等有害气体含量,发现问题要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6、该巷道要设好完善的排水措施;保证有直通地面调度室的电话。7、遇到其他问题时,现场施工人员应及时与调度室值班人员或有关技术人员联系,以便及时指导。8、避灾路线:若井下工作面发生火灾、水灾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按以下避灾路线撤离并报告调度室:1采区运输石门掘进迎头主斜井掘进工作面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