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四章教师和学生思考:您对 “ 教师 ” 这个职业有清晰的认识和适当的准备吗?l 第一节教师l 一、教师职业的产生与发展l 教师是人类最古老的职业之一,随着社会分工的出现和深化、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教师职业经历了分化、发展、独立的过程。l 1、原始社会:部落的首领、长老或能干的人就是最初的教育者。l 随着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离,教育从生产生活中脱离,在奴隶社会初期,形成相对独立的形态学校教育,在学校中专门负责施教职责的教师随之出现。l 2、奴隶和封建社会:官吏、各派学者、清贫的知识分子、民间学者等。l 官师合一:教师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中不是专职的,官守学业、官师合一。夏商以后,官学教师名称有
2、师、保、傅等,由官吏兼任。西周仍是政教合一、官师一体。作为统治阶级的一部分,完全依靠官职俸禄生活,有较高的政治、经济地位。秦朝官学中从事教学的官吏称博士。l 各派学者:孔子带领弟子从事私人教育活动;荀子、孟子等,率徒聚集于学宫讲学辩论。l 清贫的知识分子:私学教师,乡间的塾师、蒙师。l 民间学者:宋代书院的教师,称为山长、洞主等。l 西方:青年武士、僧侣、神职人员、封建主等。3、近代社会l 17世纪,义务教育在西欧各国普遍开始推行。义务教育的推行意味着教育已非私人的事情;同时也意味着教师需要量的增加和教师职业的专门化。l 1794年,法国建立巴黎师范学校。l 1897年,盛宣怀在上海创办南洋公
3、学,特设 “师范院 ”,是我国最早的师资培训机构。l 1902年,张骞创办通州师范学校,是我国第一所私人开办的师范学校。l 1903年,晚清政府批准颁布了 奏定学堂章程 ,规定师范教育设初级师范学堂等。l 4、现代社会l ( 1) 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 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 中指出,应该把教师工作视为专门职业,它是一种要求教师具备经过严格训练而持续不断的研究才能获得并维持专业知识以及专门技能的公共业务。l ( 2)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 国际标准职业分类 中,教师列入 “ 专家、技术人员和有关工作者” 中。l ( 3) 1993年,我国 教师法 中,把教师界定为 “ 履行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
4、人员 ” 。l 培养教师专门化,由中师、师专、大学本科等师范学校培养教师。 l 教师职业发展的轨迹:l 原始社会(首领、长老) 奴隶、封建社会(官吏、武士、僧侣、学者) 近代社会(专门的教师) 当代社会(教师专业化)l兼职 分化 专业化l 教师的含义:l “ 智如泉源,行可以为仪表者,人之师也 ”l “ 师者,人之模范也 ”l “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 ”l 教师:接受社会的一定委托,在学校中对学生的身心施加特定影响为其主要职责的人。l 二、教师的作用和地位l (一)教师的作用l 教师职业的社会作用是指教师职业对一定社会的发展所产生的实质性的影响,是教师社会地位的客观标准。l 1、教师
5、是人类文化的传递者,在人类社会发展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l 2、教师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通过理论建构、知识创新、品德培养、宣传咨询等直接参与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l 3、教师是人才生产的主要承担者,在学生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l (二)教师的地位l 学术界一般认为,一项职业的社会地位主要指从业者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教师的地位主要体现在教师职业在社会生活中实现的政治和经济待遇,以及文化领域中获得的专业评价。l 1、政治地位: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中都有自己的代表参加国家政务的决策与管理,优秀教师受到政府表彰和奖励, 教师法 保障教师的权利和待遇,教
6、师节体现全社会尊师重教。l 2、经济地位:教师职业相对稳定,工资收入与福利待遇不断提高。由于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一部分经济不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的教师,在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仍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l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2001年大型 “公众科学素养调查 ”结果表明,中小学教师在公众心目中的职业声望居第四位。列于科研人员、医生、律师之后。l 三、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权利 ,指法律对教师在履行国家教育教学职责时,必须享有的权益,是得到法律的许可和保障的,具有不可侵犯性。 教师的义务 ,指法律对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定行为的约束。这种约束的目的,在于促使教师忠实地履行
7、自己的法定义务。教师的权力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l 教师首先是国家的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公民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在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中享有自己的特殊权利,主要是教育自由权,生存权和发展权,参与权和休息权。l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1993年 10月 31日)规定教师享有以下权利和履行下列义务。l l (一)教师的权利l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及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方针和政策的介绍。l 2、从事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l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习成绩。l 4、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l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l 6、参加进修和其他方式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