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八条禁令”和“三条处罚措施” 八条禁令一、严禁发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或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二、严禁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三、严禁教学期间以收费为目的的举办各类辅导班、在校外兼课或给自己所教班级学生做有偿家教;四、严禁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或礼品;五、严禁在课堂内吸烟或使用手机;六、严禁酒后上课和在校园内酗酒;七、严禁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其它物品;八、严禁参与赌博或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三条处罚措施一、情节轻、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全校教职工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推迟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二、情节较重、造成严重后果,在全校教职工会议上做书面检查,待岗一年,不享受津贴及其他奖金福利,当年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并接受纪律处分;三、情节特别严重、触犯法律的,接受司法机关处理,并根据教师法规定接受教育局对本人教师资格做出的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