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1:“放心学校食堂”建设标准(2017 版)1 实施规范管理1.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齐全,确保食品原料新鲜、加工过程生熟分开,食品烧熟煮透。1.2 若采用承包经营方式,学校应委托持有本市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且无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承包经营食堂。1.3 实施了经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评定的食品安全 ABC 规范化管理、“五常”“ 六 T”、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 )等先进管理体系;或者 实施了企业自行建立且在行业内普遍认同的先进管理体系。管理体系持久保持良好运行。1.4 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经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
2、岗。1.5 食品加工制作及供餐时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开展现场管理。1.6 鼓励倡导采取适宜的加热保温措施,使饭菜温度维持在 60以上。22 实施“明厨亮灶”2.1 鼓励倡导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通过监控视频等方式实施“ 明厨亮灶 ”。2.2 高校食堂采用电子显示屏、透明玻璃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烹饪、冷菜等专间制作等重点区域食品加工操作过程。3 食品可追溯3.1 有稳定的食品原料供应渠道和供应商,确保食品原料来源正规,索证索票资料齐全。实行统一配送的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单位,应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建立主要原料和食品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3.2 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应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
3、有关规定,通过向本市“ 学校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平台” 报送相关信息,履行 对食品和食用 农产品实施信息追溯管理,并义务。向本市“学校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平台 ”报送相关信息。4 信息公开透明4.1 在食堂入口处等学生及家长途径位置张贴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公示许可证、监管动态等级(脸谱)、食品安3全管理人员、健康证等信息。4.2 承包经营学校食堂还应公示承包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4.3 应公示食堂食品原料供应渠道及品牌。鼓励倡导学校公示主要食品原料的成本。4.4 鼓励倡导学校食堂通过网站或 APP 等渠道,向学校师生及学生家长公示菜谱、食品原料追溯及自检情况、食品加工过程等食品安全相
4、关信息。5 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配备洗碗机或以蒸汽、煮沸等方式,严格落实餐饮具和工用具的清洗消毒。6 环境整洁卫生6.1 食堂及集中就餐场所通风换气良好,空调及通风设施定期清洗消毒,环境整洁卫生。6.2 食堂及集中就餐场所附近提供洗手设施,如设置厕所应保持清洁卫生。6.3 食堂及集中就餐场所全面禁烟。7 组织开展自查自纠47.1 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督促整改到位。自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应向学校师生及家长公示。7.2 鼓励倡导学校组织由学校师生及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定期对食堂和集中就餐场所开展检查和测评。8 畅通投诉评议渠道、妥善处置投诉8.1 有畅通的渠道(意见箱、电话热线等)供学校师生及学生家长反映或投诉食品安全问题以及进行食品安全满意度评议。8.2 及时妥善处置投诉并对查实问题的处置情况向学校师生及学生家长予以公示。